概述
魯凱族與排灣族同為階層性「家屋社會」,家屋擁有家名,魯凱族的家屋由長男承家,排灣族不分男女由長嗣承家,兩族的承家者手足成家後皆分出。魯凱族的傳統聚落位於海拔約200-1,200公尺的山坡地,屬於集村型態。聚落內主要的建築群為家屋,有些聚落在對外聯絡道路的出入口附近設置人頭骨架。少數聚落有戶外穀倉或會所建築,其中戶外穀倉僅出現在濁口群的多納及隘寮群的德文、佳暮等地,這些聚落皆鄰近於排灣族拉瓦爾群,可能受其影響而建造戶外穀倉。而會所建築亦僅見於濁口群及大南群中,皆鄰近有會所建築的其他族群,如卡那卡那富族、拉阿魯哇族、阿美族、卑南族等。聚落外的農耕地設有農耕小屋及烤芋窯,離聚落較遠的獵場則設有獵寮。
傳統住屋空間分配
魯凱族的傳統家屋為石板構造,建築形態與士文溪以北的排灣族家屋類似,屬於兩族共享的建築形式,可能與兩族皆施行階層性社會制度有關。
魯凱族的石板家屋由前庭與主屋兩部分構成,前庭臨谷側,主屋臨山側。家屋建造在山坡地,經常需局部整地,挖掘山側土坡,填補谷側土方,使不同高程的家屋群基地斷面形成連續之階梯狀,而主屋之後牆壁體則成為擋土駁坎的一部分。同一等高線的家屋群左右併排,主屋之間的側壁體相鄰或使用共同壁,前庭空間亦相連,構成一橫向串接之通道系統。如此密集沿著數列等高線配置的家屋群形成一種以石板為基調的聚落視覺景觀,展現魯凱族階層社會制度的嚴謹秩序感與組織層級感。
家屋的前庭由板岩鋪設而成,周邊常設石板座椅,兼具社交、生產、儲藏等功能,有時也是祭儀舉辦場所。貴族階層的家屋前庭可能會設置板岩標柱,常整體處理成人形輪廓的型態。而排灣族石板家屋前庭常見的石砌平台(司令台),在魯凱族的聚落中則較少見到。
家屋的主屋為單室型石板承重牆構造,屋頂為雙坡板岩瓦頂,正脊線平行等高線,前坡長,後坡短,分別面向前庭及後側山壁。主屋整體除簷桁、梁木、椽板、部分主柱等使用木料,其餘構造材料皆為板岩石材。
主屋的平面多呈矩形,入口位於前牆左側或右側,室內空間主要藉由正脊投影線區分為靠近前庭的前室與靠近後牆的後室兩個部分,前室較具世俗性,是家人一般日常活動之區域,後室較具神聖性,平日較少家人走動,後牆壁龕為家屋珍貴器物存放處,也是祭儀及祖靈信仰經常指涉的空間。正脊下方有時會設立主柱(魯凱族較少,且多為木柱,排灣族較多,兼具木柱與石板柱),具結構支撐作用,主柱有時被翻譯為「祖靈柱」,在空間區隔上是前室與後室的界線,在精神象徵上則作為祖靈參與世俗日常的化身。前室與後室藉由主柱、石壁板與其他立柱可以再細分為前室的寢間、起居空間(含室內葬坑)、豬舍(兼廁所,位於入口的相對側)及後室的儲藏空間(穀櫃、壁龕等)等四個具功能性差異的區位,滿足族人生活中各面向的空間需求。後牆及左右側牆壁體主要由板岩疊砌而成,前牆臨前庭,多為板岩立砌而成,並可透過高低石板組構成對外之窗戶,簷下設石板座椅,有增加前牆壁體穩固性的結構輔助作用。地方性差異面,濁口群的石板家屋前牆處理方式較為特殊,乃採用板岩疊砌而成,有別於其他地區的板岩立砌形式,構造型態上呈現較為封閉、穩固的特色。
貴族階層擁有家屋裝飾的權力,主屋可以進行紋樣雕刻,雕刻的構件主要為簷桁、立柱、寢間壁板、穀櫃橫梁等。紋樣的母題主要由人頭、人像、蛇、動物、幾何紋等組成,皆與階層制度的文化詮釋內涵相關。
【圖】魯凱族單室型石板屋空間示意圖。(許勝發提供)
日治時受到國家體制影響,魯凱族人使用空間的習慣與建築營造體系開始出現變動,由單室型家屋橫向擴展為雙室或三室型家屋,原本室內葬、豬舍、廁所等空間皆外移,正面屋簷及入口高度提升,方便進出,亦增加室內採光。傳統單式型家屋現今幾乎已無完整留存者。此類家屋型態變遷可以隘寮群的好茶社為例,完整保留1980年代遷村時的聚落景觀,目前是台灣南島語族群法定文化資產中唯一之國定古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