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蘭嶼全島遍布山丘台地,山丘的密布導致平地狹小,村落及耕地只能選擇山麓的緩坡地或河口的沖積扇。因此,蘭嶼傳統住屋的建造與當地屬於海島地形、特殊的海洋氣候皆有著密切的關聯。由於受到生產方式以及地理環境的影響,蘭嶼雅美人的聚落空間選擇多位於礫灘和山之間的緩坡之上,並且靠近河流,但是與河流維持一定的距離,同時還須考量是否有泉水流出以作為飲用以及居住所用;田地則是分布於聚落的後側或兩側的緩坡之上。所以從海平面往山上的方向看去,聚落和其相關設施之間的排列依序為海、海岸(船屋區)、道路(環島公路)、聚落(主要住宅)田地(水田、旱田)、林地等等。
住屋構造
蘭嶼雅美族的傳統居處方式是採定居,其家屋比鄰而建,構成集中式村落,由於族人以海上捕魚及水田定耕、山田游耕為其主要生產方式,因此其村落均置於海岸斜坡,以得農漁之便。雅美族傳統的一個完整的家屋單元(asa ka vahay)是由低於地面的主屋(vahay)、具有地下儲藏室而高於地面的工作房(makarang)、從地面昇起之干欄式涼台(tagakal)等三棟獨立的建築物所組成,有時會附建一座穀倉;另外則是產房(valag)、船屋(kamaligan)、靠背石(panadngan)、豬圈等附屬設施。不過船屋通常都集中在靠近港灣附近的海邊,船屋係以木材為支柱搭成帳篷的尖頂,上覆茅草,漁船不用時留置屋內。臨時搭建的產房會選在家屋附近,豬圈則是在村落周邊的荒地。
主屋、工作房、涼台在基地的安排上,是視基地的形狀而有所調整,並沒有固定的規則,唯一的重點是主屋屋脊線均平行於海岸線,建構在鄰接於基地內側邊界(以面海視為前方)的石頭砌成的凹地中,工作房則是靠在主屋前方並與主屋成垂直關係,而涼台則是設置在最前方具有開闊視野的地方,如此的排列方式則構成聚落空間主要的基本單元。主屋是日常生活起居、舉炊、儲藏、睡覺之處;工作房是製造器物的場所;涼台是日常生活休閒、聊天、兒童嬉戲、大人唱歌的活動場所。於涼台及房屋周圍或栽植一些花草,選取平整的石塊當作坐墊、靠背,充分顯現出雅美族人家屋構築運用生態智慧的文化體現與生活型態。
住屋現況
1966年(民國55年)起,中華民國政府補助興建的「示範國宅」陸陸續續在島上出現,到了1970年代後半更在《改善蘭嶼山胞住宅計畫》推動下,企圖以現代國宅取代傳統住宅。政府對於蘭嶼國宅的興建可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66-1974年(民國55-63年),主要以每年16戶,在各部落原有傳統聚落外另覓地興建的方式進行;1974年「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婦聯會)赴蘭嶼考察後,建議省政府加強改善蘭嶼鄉「山胞」住宅,於是展開第二階段1975-1980年(民國64-69年)的大規模改建。到了1980年代為止,總共興建了566戶,此階段不僅改建的戶數增加、在不同的部落同時進行,更重要的是開始拆除傳統家屋,對部落帶來相當大的衝擊,對雅美族人亦帶來個人心靈與族群文化上的莫大傷痛。其中所破壞到的,不僅僅是傳統文化生態空間的配置,生態智慧與生活機能的慣習、土地權屬的文化認知規則等等,更是徹底解構了雅美族構築文化及其最根本的「家」所涵蓋的文化生命條件。
傳統家屋對於雅美族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經歷了一連串的國家不當政策,如大肆拆除地下屋、國民住宅的興建,再到海砂屋的鋼筋暴露,最後是再次打掉重建自己的房舍,國家本應成為人民重要的後盾,政策的擬定與施行也應從人民的角度出發,每個族群及群體都擁有各自文化的獨特性,更具有自己對於環境生態的知識系統,因當時政府缺少了多元的思考方向,使得許多族群的文化被視為需要被開化的,而蘭嶼位在台灣鄰近的孤島,交通不易抵達,更被視為落後地區,就因如此,政策的不當造成了傳統家屋被夷平,以及後續海砂屋改建的種種社會失序現象。另一方面,蘭嶼因觀光產業的快速發展,「民宿」用地需求大增,連帶造成與田爭地的爭議現象,在貨幣經濟的強勢影響之下,島上各部落的部分水田不再種芋頭,而是不斷改種各式各樣的「水泥房」民宿,這種特殊景觀似乎成了蘭嶼傳統住屋的一種當代發展與文化變遷。
【圖1】蘭嶼野銀部落傳統屋群,其中,屋脊與海岸線垂直之建築物,即為傳統家屋中的高屋(Makarang,工作房)。(楊政賢拍攝,2016年)
【圖2】蘭嶼傳統家屋聚落景觀。(楊政賢拍攝,野銀部落,2016年)
【圖3】蘭嶼傳統家屋,主要包括主屋、工作房、涼台。(楊政賢拍攝,野銀部落,2016年)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