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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威里事件
  • I
    太魯閣族tnegjyalan Wili
  • H
    威里 Vî-lî
    事件 sṳ-khien
  • T
    威里 Ui-lí
    事件 Sū-kiānn
  • J
    ウイリ事件 じけん
  • E
    Wili Incident
族別
  • 12U 太魯閣族 Taroko, Truku
分類
撰寫者

威里事件


緒論

  新城事件(1896年11月-1897年5月)之後,台東廳長相良長綱力主撫育,而收到一定成效,且使賀田組得以在威里社(Widi,今秀林鄉佳民村)設事務所及腦寮。結果卻因警備津貼分配不公,引起外太魯閣諸社的不滿。

  1906年(明治39年)6月起,當地的緊張氣氛持續升高,日方遂考慮退出當地;威里社害怕因日本人的退出,而使他們被外太魯閣諸社攻擊,遂在激憤之下,於同年7月31日,攻殺花蓮港支廳長大山十郎等25人。

  本事件發生之後,日方並未採取軍事行動,而以安撫手段穩住當地情勢,以免重蹈新城事件之覆轍。隨後,花蓮境內出現第一條隘勇線(威里隘勇線,又稱北埔隘勇線),東台灣也隨之成為「隘勇線推進」政策的一環。

事件背景

  在新城事件的善後會議中,各撫墾署長已提出加強教化、授產、生活輔導等工作。於是在台東廳長相良長綱的主導下,至次年(1898,明治31年)1月6日,通事李阿隆派人帶戶口名冊及歸順書;同時,相良廳長也同意李阿隆之要求,新城地區不派駐軍隊。

  由於外太魯閣群之表示歸順,故於1901年(明治34年)7月,設國語傳習所分教場於古魯社(Kulu,今秀林鄉秀林村固祿部落),並設有警察官吏派出所,且指定賀田組在社內開設火槍及火藥販賣店。自日本進入東台灣以來,從未出售火藥給太魯閣人,此時則基於招撫而答應李阿隆之要求,供給火槍及彈藥之交易。

  隨著撫育工作的進展,又於1904年(明治37年)9月派駐公醫、蒞年3月改古魯國語傳習所為蕃人公學校,直到1906年(明治39年)7月發生威里事件為止。

  1904年3月,相良廳長去逝、森尾茂助繼任,一改原先的撫育政策。尤其是1906年4月佐久間佐馬太接任總督,以理蕃事業自期,在警察本署成立蕃務課,作為總督府的理蕃機關,此已可視為積極治理的徵兆。

事件始末

  1906年2月,賀田組在外太魯閣的九宛社(Qowgan,今秀林鄉景美村加灣部落)分社威里社設事務所及腦寮;同年6月,因賀田組透過威里社耆老轉發津貼給各壯丁,而耆老卻只給三、四名自己的親族,各社壯丁乃與耆老理論,而且怨恨日本人。

  同年7月17日,外太魯閣的得其黎社(Tkijig,今秀林新崇德村)多人至威里社附近狩獵,偶遇威里社耆老,於是責備耆老分配津貼不公,並開槍射傷其親族。7月30日,又發生西拉罕社(シラガン,今中橫公路寧安橋北上方)與威里社的衝突,以致於西拉罕社人殺害2名日本人腦丁。

  由於威里地區的紛擾持續增高,花蓮港支廳長大山十郎決定撤出當地的日本人,並要求賀田組暫時退出。此時,古魯社壯丁也在賀田組事務所開槍射擊天花板;7月31日,5名日本腦丁因惶恐而自古魯社退出,卻在前往花蓮港途中,於遮埔頭(今新城鄉北埔村大漢技術學院一帶)附近,被同行之威里社壯丁殺害。此舉終於成為威里事件的導火線。

  這些殺害日本腦丁的威里社人,攜帶首級至製腦事務所誇示眾人,且將火槍指在威里社耆老胸前,責備津貼分配不公;恰巧同一天,大山十郎正在當地帶領日本人退出,威里社人因而情緒激動,終於殺害支廳長等25人。

  同日下午,古魯社頭目帶兩顆首級自威里社返社,並向壯丁大聲演說,主張殺盡日本人,但因副頭目反對,而改為「受保護」於副頭目家,並建議日方盡速討伐威里方面的加害者。由此可知,津貼分配不公一事,已使威里社成為外太魯閣諸社憤怒的對象。

  從當時的情勢來看:威里社耆老負責發放津貼、該事務所設立於威里社、行人往來由威里社人同行等等,可見當時日本人相對信任威里社,正因如此,才使七社壯丁因不滿威里社耆老而怨恨日本人。

  威里事件爆發後,由於台東廳長當時僅有少數警力而無常備兵,一旦發生事故,只能採取懷柔一策,直至同年10月,始逐漸歸於平靜。在此期間,南勢阿美表示願意配合政府的攻擊行動,尤其七腳川社人更企圖攻擊威里社,取回被侵佔之土地。但因民政長官祝辰巳認為時機尚早,不同意討伐。由於威里社是日治初期才出現的九宛社之分社,七腳川社的要求,顯示其與威里社之間,似曾發生爭地衝突?

  同年8月下旬,代理警察本署長大津麟平前來調查;9月中旬返回總督府並提出復命書。鑑於先前新城事件之討伐失敗,大津麟平認為必須予以一定時間的壓迫、斷絕其對外交通、縮小其生活圈。順著這種想法而來的,便是隘勇線之封鎖。該隘勇線於隔年(1907)5月底完成後,始以搜索隊(警察及隘勇共135人、南勢諸社500餘人)於6月26日行動,至7月2日解散;並於7月1日及2日,調派「浪速」、「秋津舟」二艦,於外海砲轟近岸各社。

事件後續與影響

  在威里事件的善後措施下,花蓮境內出現了第一條隘勇線,起於沙婆礑溪岸(今秀林鄉水源村),至遮埔頭海岸,於5月16日開工,同月31日完成,全長二里十五町(約近9.5公里),並任用南勢諸社擔任隘勇。由於事件過程中,七腳川社表現得很積極,故於1907年6月,另設公學校於七腳川。

  其次是太魯閣人的持續南向遷徙。先是加禮宛事件後,外太魯閣群已向東及向南擴張,威里事件後,因隘勇線堵住其向東發展,而促使該群向南方的木瓜溪上游遷徙。日方為了防止外太魯閣群之持續南進,因而增設了巴督蘭隘勇線(Badoulan,巴托蘭,今秀林鄉銅門村龍澗一帶):從達莫南(Tmuna,今秀林鄉文蘭村文蘭部落)山地官吏駐在所,溯木瓜溪至牟義路(ムギロ,今秀林鄉銅門村榕樹部落)溪合流點之隘勇線,於1908年(明治41年)5月21日開工、6月12日完工,全長三里二町(約12公里)。

  三是始議另設花蓮港廳。大津麟平在其復命書中主張,台東地域廣漠等於西部四、五廳,交通可改善至某種程度,但該廳之所在地卻在南方,必須以璞石閣(今花蓮縣玉里鎮)附近為界分為兩廳。當時雖未接受此一建議,但在1908年的七腳川事件之衝擊下,此一主張終於獲得實施。日後花蓮港得以如今之縣境為其行政區域,即始於威里事件的影響。

參考文獻:
  • 王學新,〈論日治初期花蓮地區太魯閣番綏撫策略〉,「台灣歷史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主辦,1999年5月)。
  • 李宜憲,〈太魯閣事件與五年計劃〉,「第八回台日原住民族研究論壇」論文(政大原住民族研究中心,2015年10月30日-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