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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北埔事件
  • I
    賽夏族pinapanae’ noka pakpo’
  • H
    北埔 Pet-phû
    事件 sṳ-khien
  • T
    北埔 Pak-poo
    事件 Sū-kiānn
  • J
    北埔 ほくふ
    事件 じけん
  • E
    Beipu uprising
族別
  • 8S 賽夏族 SaySiyat
分類
撰寫者

北埔事件


緒論

  北埔事件發生於1907年(明治40年)11月14日,賽夏族中的北賽夏大隘社(Taai),其頭目趙明政(Taro’ a ’Oemaw,1871-1952)為客家人蔡清琳(1881-1907)所策動,加入反抗日本人的行動行列,率族人勇士數十眾,與鵝公髻山、加禮山隘線之隘勇及村民,於14日深夜發難,攻擊隘線各分遣所及隘勇監督所,次日攻打北埔支廳(金廣福公館),死難的日本人總計57名(含1位台籍巡查補),負傷6人,官方事後究責處理,台人死難尤甚。此事件為自1902年(明治35年)台灣綏靖後第一起武裝反日事件,亦為史上首見原、客合作之武裝反日行動。事件發生後,北賽夏大隘社族人驚恐倉皇逃至南庄支廳尋求庇護。趙明政驚覺蔡清琳先前策動的說詞為騙局,因此與日警田桑巡查及日本軍警合力殺蔡清琳及其手下,日本人考量理蕃政策,為避免激發更大反抗,未對原住民進行殺戮,改以和解方式落幕。

事件所涉民族及部落

  涉及本事件行動之原住民族社,僅北賽夏大隘社,泰雅族各社均未參與,唯事件爆發後,泰雅族十八兒社(Sipazi)頭目Iban Baai引導軍警抵達大隘部落,並設法居中調和。

事件背景

  日本領台後,於1895年(明治28年)10月公布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次年6月復更新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嚴格規定從事樟腦製造者必須要取得「認許證」始准製腦,1900年(明治33年)新竹五指山一帶的製腦業開始受到嚴格管制,任何申請案皆不允許。而自清代以來,山區小民私砍樟木或挖殘根製腦已習以為常,但日本時代被視為非法並加以取締,使得這些人幾乎喪失謀生之路。而日本資本勢力滲透山地,形成大資本壟斷獨佔的情況,使得原先中小資本的業者喪失了既有事業,加以官方為了國家利益加強控制腦丁和隘勇,引發台人不滿情緒。家族三代從事腦業的蔡清琳身受其害,因此萌生反日情結。

  1906年(明治39年)第5任台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上任,其重要的任務在處理原住民事務,意即「理蕃」,並制定為期3年的新「隘勇線前進」策略(1906-1909),將原有之隘勇守備線不斷向大山深處推進,此政策引起山區原住民的強烈反抗。1907年(明治40年)10月大肆「征蕃」,遭遇大嵙崁(今桃園市大溪區)泰雅族的反抗,日警死傷慘重,總督府下令征調新竹北埔支廳一帶的隘勇馳援,引發不願上前線的隘勇極度不滿。

  蔡清琳見機成熟,以原住民受害心理策動大隘社頭目趙明政加入,並以屆時清兵會來援等說詞勸誘之,使與隘勇及部分山區村民共同舉事。

事件始末

  1907年(明治40年)11月14日夜,由隘勇分兩路襲擊鵝公髻山隘線之鵝公髻、一百端、長坪分遣所,及加禮山隘線之加禮山、三腳、大坑、大窩分遣所,大隘社族眾則襲擊隘勇監督所、換蕃所之日人及民家。次日會合,復行至北埔支廳展開殺戮,擊斃北埔支廳長渡邊龜作、郵局人員、日警、日本人總計57人。15日下午樹杞林支廳接獲出逃的巡查補報案,立即去電新竹廳,廳長里見義正急電總督府請求派兵討平動亂,恰逢總督因公在東京,由警視總長大島久滿次轉報民政長官派守備隊連夜趕到現場鎮壓,參與事件者則紛紛逃入山區躲藏。17日大島總長親臨北埔,以清鄉之說迫使北埔支廳轄內各區區長動員全體庄民入山誘降,並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12月在北埔開設臨時法院與監獄審理此案,但未交付審判被格殺及酷刑致死者計有80多人,受拷刑未死的9人最後審判仍處以死刑,官方公布審判結果:死刑者9人,行政處分者97人,不起訴者3人。但台人死難者眾多,確實人數難詳,已知確切身分者計有87人。

事件後續及影響

  事後,日本人對大隘社頭目趙明政及參與事件族眾的處分,由於考慮「理蕃」政策所需,唯恐引起賽夏族及隘線外之泰雅族各部落的反抗,而產生不良後遺症,因此並未適用匪徒刑罰令經法院提審定罪,而改以通過「和解式」宣誓效忠日本,從此收繳槍械嚴加控管。而根據趙明政口述,日警以1名智能不足之原住民及9名牢中死囚頂罪替換,放他一條生路,並對參與事件之24名賽夏族人處以20圓至50圓的罰金結案了事。

  此反日事件起事者為賽夏族原住民及客家族群,台灣總督府自此對山地原住民、客家族群的民族性和人文習俗進行調查了解,擬找出妥適對策有效因應。另外,也重新調整並加強理蕃政策,改採不借台灣人之手而直接管理原住民的策略,而自此事件之後,陸續發生了多次武裝反日行動,尤以霧社事件為最。

【圖1】賽夏族大隘社總頭目趙明政。(趙明政之孫趙正貴提供,1912年拍攝)

【圖2】北埔支廳遭難支廳員。(資料來源:《台灣日日新報》1907年11月21日)

【圖3】北埔事件遺蹟—五子之碑。由野艸庵一水(宮川保之)所建,正面五指鐫刻五孩童姓名,為紀念北埔事件中遇難的五位日本孩童。(楊毓雯拍攝,2023年)

參考文獻:
  • 楊鏡汀,《北埔事件研究》,新竹:新竹縣政府文化局,2020年。
  • 趙正貴,〈賽夏族最後一位總頭目趙明政口述之北埔事件〉,收於《北埔事件一百週年紀念專刊》(新竹:新竹縣政府文化局,2008年),頁4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