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fo / dofot,其意原指斜掛在身上的工作置物袋,為過去日常生活或外出工作時攜帶的斜背式小背包,用以置放檳榔、荖葉、香煙、打火石等其他零碎物品。
’alofo / dofot除原是母親為子女所製作之實用性工作背袋外,也隱含家族婦女展現自己紡繡技藝,表示疼愛與炫耀家中子女優秀、俊美的意涵。因此,男女之間彼此愛慕而交相餽贈,作為定情之物,除有工作勞動互餽(mapapalipaliw)之意涵,亦有家族關係間之認可與否與宣告之意。
’alofo / dofot的形式各部落不盡相同,即使同一部落不同家族間亦有繡紋與裝飾之不同,端看個人的手藝。’alofo / dofot傳統的形式多只有繡紋或以貝殼裝飾,但自與外族接觸以來,飾品多有變化,甚至有縫以銀元、錢幣等裝飾。以現今普遍見到的形式而論,概括可分為「方形」與「船形」兩種。南勢阿美、秀姑巒阿美以及北部的海岸阿美等花蓮地區,背帶部分較寬,袋體部分多為方形,背帶與袋體上面多縫有各種亮片、圓鏡、水波彩紋、彩珠等裝飾,顏色多以紅色為主,配以藍、黃、綠等其它顏色不一;南部海岸阿美、臺東阿美之臺東境內,則背帶較為細長,袋體多為船形,並不多見亮片等彩飾,多以手工紡繡而成,顏色偏向深藍,並於船形袋體尾部飾有一如馬尾般的黑色尾穗,但女性使用仍多為紅色系,且沒有尾穗裝飾。至於船形絨布佩袋則僅見於馬蘭、都蘭、都歷等南方區域部落。而花蓮豐濱、臺東長濱及成功境內之宜灣,則因近年來通婚與互通頻繁,而有方形與船形逐漸彼此摻雜的情況。
’alofo / dofot的穿法一般都是由右往左斜背,並忌諱其他異性隨意配戴。花蓮太巴塱部落(Tafalong)則有喪家由左往右的相反穿法,以示服喪。
各部落雖然習俗不同,但一般說來,豐年祭(ilisin)最後一天,得以開放女性加入男子年齡階級的舞蹈行列,此時年輕女子若有愛慕對象,則會主動前往該名男子後方牽手同舞,此時可能同時出現多名女子於一名男子之後,則表示該名男子十分受到部落女子歡迎。一些熱心的老人家也會察看過去一年哪位青年與女孩彼此愛慕,或哪家家長對哪位青年、女子有好感,便會主動將這位女子拉到該青年後方一起跳舞。至於一些年紀已大,卻遲遲尚未成婚的男子,則也可於此時透過長老階級撮合配對,甚至公開訓誡,施予成婚壓力。
情人袋也是議婚的憑證,傳統上秀姑巒阿美的有些部落習俗,是女青年趁豐年祭期間跳舞時,伺機向仰慕的青年搶奪情人袋,表示對他心儀。但情人袋奪來以後,若心中尚有一絲絲的疑慮,第二天就歸還給那位青年。若奪取情人袋遲滯不還,甚至豐年祭都過去了還不還,表雙方愛情已篤定。此時雙方家長開始為這一對年輕人議婚。
這種由女性主導的公開示愛,是阿美族母系社會的一大特徵,然而卻也是自由而非強迫的,如果該名男子中意哪位女子,則可當眾贈與’alofo / dofot給該名女子配戴,亦有當眾吃下該名女子遞給該青年已咬掉果蒂的檳榔方式,用以宣告彼此之交往關係,「情人袋」的稱呼便由此而來,這一晚即是現今所稱的「情人之夜」。
由於情人袋有這一層涵義,因此逐漸成為阿美族傳統服飾的一大特點,一個身穿傳統衣飾卻沒有情人袋的青年,彷彿是不勤勞工作也沒人喜歡的一樣,十分不得稱。1965年花蓮吉安「阿美文化村」發展觀光之後,開始於餘興節目中為遊客戴上’alofo / dofot的作法,使之逐漸成為現今顯明的民族文化飾品。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