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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收養(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a:olo
族別
  • 8S 賽夏族 SaySiyat
分類
撰寫者

收養(大辭典舊有詞條)


  收養義子女(a:olo)是賽夏族普遍盛行的習俗,主要與賽夏人對於家(taew’an)的成立與延續的觀念有關,沒有親生兒女的人,可能會收養小孩,以延續家族的繁衍。收養又分為「實際收養」)與「儀式性收養」兩種。實際收養的對象沒有姓氏、族群之別,沒有子嗣的人,可以在同姓氏或近親間收養承繼者,也可以收養異族,因此文獻中也有收養泰雅族、漢人的例子。例如清朝嘉慶年間,客家人黃祈英為田尾社頭目樟加禮收養,並繼任頭目,大批客家人始得進入中港溪流域墾荒並與當地賽夏人通婚;清朝末年南庄的著名頭目(日治時代「南庄事件」的主角)日阿拐,以及日治時代取得製樟腦資格的絲大尾,也都是被買來收養的漢人。如果是收養外姓與異族者,須以「收買」(實際支付財物)的方式收養,否則不吉利;收養來的養子女會以養父家族名字重新取名,成為收養家與該家所屬姓氏祖靈祭團的一員,受這個姓氏的祖靈保護。如果是收養同姓或兄弟的小孩,通常不會幫孩子改名。

  至於儀式性收養,賽夏語稱為somorangi’,則是為了讓小孩健康成長而進行的儀式。族人認為,如果孩子體弱多病,多半與鬼魂(habon)作祟有關,須藉竹占(romhaep)找出確切原因,竹占可能會顯示孩子與本家不合,而須給人做a:olo(讓人收養)或是改換姓名,如此就可以得到對方祖先的保護而平安長大。所以在進行儀式性收養之前,要先以竹占決定要找哪個姓氏收養,然後拜訪對方,請求同意。如果對方也同意,就會為孩子挑一個健康的名字作為義子名,然後在小孩床上放置芒草,表示為孩子造了新家。接著父母便要準備著糯米糕、豬肉與酒,帶孩子去「認義父母」,收養孩子的一方也會象徵性的給親生父母一些錢或珠串(siloe’);雙方交換禮物後,便要進行祭告祖先的儀式,告知祖先這孩子已經成為家族成員,請祖先保佑;然後要為孩子進行「貼草儀式」,進行新身分的確認與祝福,整個收養儀式才算完成。被收養的小孩也要參加義父母家的祖靈祭(paSbaki’)與婚喪喜慶,日常生活中也以孩子的新名字稱呼他。儀式性收養關係不同於繼承子嗣的收養,並沒有實際的寄養或居住關係,也沒有正式登記;只是名義上的關連和禮物的交換關係(互稱rangi’),由養父母提供長期的保護照顧。義子女長大後,則必須進行歸還原家(minobih a:olo)的儀式恢復原名,才可結婚。歸還原家時,原家父母一樣會帶著豬肉、糯米糕分贈養父母家的親友,以表示感謝。歸還儀式後,兩家通常還是維持往來,關係並不終止。

參考文獻:
  • 胡家瑜,1996,《賽夏族的物質與文化:傳統與變遷》,內政部專題委託研究計畫。臺北:內政部。
  • 陳運棟、張瑞恭編著,1994,《賽夏史話‧矮靈祭》。桃園:華夏書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