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家長門當戶對,兩家有親密關係,又雙方有男、女童的時候,會使兩家關係更親密,或渴望兩小孩將來有緣分,經雙方家長商量舉行假結婚儀式。但這個假結婚儀式便不保證長大後一定結婚,不同於布農族的童養媳意義。另外一種是,平常女方僅一家,男方並沒有限制幾家,有時候一日即有兩家同時向女方tulrevege。就其意義而言,假結婚儀式為女人莫大的光榮,若一天兩家來tulrevege光榮更加倍。這種榮譽表現在百合花飾,一對一假結婚對象則戴上一層百合花飾,一對二則戴上二層百合花飾。透過這儀式使女孩取得戴上百合花飾的資格之一。
在儀式上所花費的禮品(rarukudrane),不亞於正式結婚所的禮品(rarukudrane),而且其名稱上相同。男方要宰豬(wa culu ku beke)、做小米糕(abai)、釀酒(twa bava),女方也是如此。男方的親友及鄰居將這些禮品送到女方家,女方親友、鄰居們早在等待接受男方的禮品。贈與儀式結束之後,不分男方或女方的親屬和鄰居,大家一起分享喜宴喝酒作樂。這儀式關係百合花飾權利,所以納貢賦給貴族頭目,包括豬頸、小米糕(lrelrevege)五條、小米一把等。
假結婚儀式,對男方來說似乎只是犧牲而已,無得實質的利益。然而,此事以後,女方會另擇日期舉行「回禮儀式」,叫pasia imai或wa bilri(送衣物或回禮之意思)。女方回饋的禮品要依家境狀況而定,但總是要比男方送禮品要多,女方富有的地主,會回贈耕地一塊、鋤頭、鐮刀、手鍬、刀、斧頭、背帶(tukudru)、刺繡男衣一套、皮衣、鍋子、衣物箱等。如果兩家是門當戶對,其兩孩子長大成年有意交往談婚事時,孩童所舉行的「假結婚」儀式仍然有效,在正式結婚的日子省略這方面的儀式;換言之,結婚日不再舉行twalrevege儀式,這對男方有很大的幫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