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概述
位於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1-2鄰。
戶口數字,根據2016年(民國105年)的精確數字:【戶數】69戶【總人口數】230人【原住民人口數百分比】214人93%【非原住民人口數百分比】16人7%【民族比例】排灣族77%、魯凱族7%、阿美族6%、卑南族1%、其他1%。2023年(民國112年)年底原民會公告數字,原住民共38戶,80人。主要民族為排灣族,使用東排灣語。
部落內有【衛生室】正興村衛生室。
遷徙與由來
先祖原本是在大武山(djagalaus)的calisilisi,疑似今之射鹿,位於屏東瑪家鄉高燕社(padain)附近,因洪水、地震、山崩之天然災害和其他因素而東遷至太麻里溪流域中游之唐太蘭山。最先居住於tulinaulj(lizuk介達日本神社附近),後來該處被雷擊不適居住,再往上搬遷海拔約800-900公尺處設立卡拉達蘭部落。1935年(昭和10年)日本人強迫本部落遷移至唐太蘭山下方近太麻里溪畔lizuk處(意為平坦之地),並將鄰近親族部落cinpalan(金巴蘭)社、cungudjul(松武)社二社移入合併為卡拉達蘭社。1954年(民國43年),政府將部落原名卡拉達蘭改為介達村,並遷至現址。1961年(民國50年)介達和其他太麻里溪流域部落tjulitjulik斗里斗里社、viljauljaul比魯社、paumuli包盛社合併為介比村,1973(民國62年)再改名為正興村。
歷史事件
1. 頭目家名為giling,傳說祖先從大武山懸崖峭壁蹦出,下山在卡拉達蘭建立第一個部落。後隨著靈犬遷移至卡拉達蘭的吉靈,其後代又到金崙溪頭之山定居在丘木樂。
2. 1923年(大正12年)從海拔1,000公尺的老介達遷到舊介達即lizuk(平坦)之地,因疾病人口銳減166人,另因住地有限而他去者眾。
3. 戰後,政府推行原住民生活改進運動,部分族人遷至新興村撒布優。1945-1950年(民國34-39年)舊介達痲疹、急性肺炎、痢疾肆虐,導致人口由200戶減至40戶
4. 1954年(民國43年),與比魯社留駐人口約60餘戶與深山其他兩社居民一同遷移至曾是太麻里加拉班社舊址所在地的現址。卡拉達蘭首先遷移,選定最靠平地與公路交通處建立部落,當時稱地名為希那巴央,譯為介達。
5. 1961年(民國50年),介達、比魯兩村合併為「介比村」。
6. 1973年(民國62年)更名為「正興村」。
7. 1991年(民國80年)左右,在太麻里都市計畫下,正興村住屋與道路重新整建,依原住家的規模配置每戶約200坪的住宅基地,格局方正寬廣。
8. 2013年(民國102年)部落名稱登記為「卡拉達蘭部落Kalatadrang」。
重要人物與事蹟
1. lavulas-giling(1894-1936),卡拉達蘭社giling家族第九代頭目。面對日本人高壓統治,仍堅持捍衛族人權利,每當有族人被日本人扣押,均不顧危險挺身而出。部落被強迫下遷後2年病逝,此後族人因失去領導人,對日本人逐漸順服,許多傳統文化因此失傳。
2. 陳天成(auogusan,1920-1996),卡拉達蘭社排灣族人。日本時代曾任卡拉達蘭教育所教師、派出所警手。1942年(昭和17年)考取警察,結訓後分發里壠支廳大埔派出所(位於今海端鄉廣原村),擔任警察兼教育所教師。戰後先於下馬派出所服務,1950年(民國39年)為競選鄉長,調回故鄉金山分駐所服務。後成功當選金山鄉(今金峰鄉)2屆民選鄉長,任內推動、協助賓茂、近黃、介達、比魯等4村的遷村工作,將原分散在太麻里溪、金崙溪上游交通不便深山之部落全部遷至太麻里鄉近山平地集中居住。此外,還推動鄉內公共建設,完成鄉公所與宿舍改建、賓茂村自來水工程,歷坵、嘉蘭兩村鄉道拓寬。卸任後退出政壇,經營雜貨店與農業投資事業。
3. 陳德成(palugju,1921-1968),卡拉達蘭社排灣族人。1949年(民國38年)當選介達村村長,之後常期連任至1968年(民國57年)。1965年(民國54年)2月獲頒全省特優村里長獎狀。對村內文化傳統非常堅持,每逢部落祭典亦職司重要職務,對部落頭目倍加呵護。
4. 林秀明(wulaouns,1924-1993),卡拉達蘭社排灣族人。日本時代擔任農業指導員,早期意識到原住民現代化問題,投身軍旅以期轉任警察,於二戰末期加入日本海軍陸戰隊。戰後,歷任大鳥、東峰、南田 賓茂、多良、比魯、嘉蘭等派出所、分局之警員及主管,後為參選第三屆鄉長辭職,但因初選結果不佳而退選。1961年(民國50年)當選第七屆鄉民代表並擔任代表會主席。1964年(民國53年)進入鄉公所民政課服務,直到1990年(民國79年)退休。與大多數主張遷村的重要人物不同,強調「就地發展」,但理念未獲認同,最後也只得遷至嘉蘭村。
5. 陳萬德(Aluwagin,1927-1981),卡拉德蘭社排灣族人,陳德成之弟。日本時代曾任農業試作地指導員與青年集會所(Cakal)的領導工作。戰後,代理介達村幹事,為族人改取漢姓漢名。瘟疫流行期間不眠不休帶頭抬屍恤孤。後任警員,於近黃派出所服務,遷村後辭職轉入商界,又擔任1屆村長、2屆鄉民代表。
6. 陳德章(LaPak,1928-1982),頭目giling家的祭司。戰後成為警察,婚後因故辭職回鄉服務,擔任供銷會業務員。一年後離職,回正興村接任山地青年服務隊分隊長。後踏入政壇,1965年(民國54年)起陸續擔任鄉民代表、2屆縣議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