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員」之名的由來
昔日西方國家稱今台灣本島為Formosa,而在Formosa西南方有七個連串縱列的小沙洲,被漢人分別稱為一鯤身到七鯤身,沙洲之所以被稱為鯤身,即因為遠望時沙洲島就像是一隻浮出海面的大鯤魚。當時漢人稱今安平為「一鯤身」,一鯤身這地方在荷蘭人及歐洲國家所繪製的地圖上,經常被他們寫成Tayouan、Tayowan、Teowan、Tayoan,漢人稱為大員、臺員、大灣、臺灣等。
日本歷史學者幣原坦(1870-1953)認為Tayouan是源自於平埔族的社名,然而歷史上雖然有「臺灣」一詞,但並未曾出現過「臺灣社」,文獻上也找不到名為「臺灣社」的番社。這就像歷史上雖然有「艋舺」一詞,卻沒有「艋舺社」的番社一樣,只因在淡水河裡番人們划著番語叫做mongar(漢人音譯成「莽葛」、「蟒甲」、「文甲」、「蚊甲」、「艋舺」)的獨木舟往來以渡,而使此地逐漸被稱為「艋舺」。所以不管是被荷蘭人及歐洲國家音譯寫為Tayouan、Tayowan、Teowan、Tayoan,還是漢族漳泉音譯寫成漢字的「埋完」、「埋冤」、「大員」、「臺員」、「臺灣」或「臺窩灣」等,名稱寫法雖然相異,但讀音則十分雷同,都是「番語」音譯而成,而不是「番社」的社名或原住民族的族名。
文獻中的「大員」
幣原氏並不是第一位指出「臺灣」之名源自於原住民的學者,1602年(萬曆30年),陳第《東番記》便是最早記載臺灣原住民風俗的一篇調查報告,為現存最早的臺灣遊記。福建浯嶼把總沈有容襲擊以「東番」為根據地的倭人,陳第隨軍至東番,事平後滯留約20日,以訪談與觀察之見聞撰寫《東番記》,全文1,400餘字。1603年(萬曆31年)春,陳第將該文贈予沈有容,因此收錄於《閩海贈言》一書。陳第的《東番記》中,已經出現了「大員」的名稱:「東番夷人…居澎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加老灣,曆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咖喱林、沙巴里、大幫坑,皆其居也。」書中所記的十個地名,當是東番人居住的村落名稱(即社名),主要分布在今台灣台南、高雄一帶。陳第《東番記》是中國記載台灣最早也最確實的地理文獻,中國人最初知道「台灣大員」這個名稱,也自陳第《東番記》始。
另在明末周嬰所著之《遠遊編》,載〈東番記〉一篇中,則稱台灣為「臺員」。而在1816年(嘉慶21年)章甫《半崧集簡編》所錄七言律詩即云:「紅毛據海鎮王城,蠻語埋冤舊日名。」1830年(道光10年)陳國瑛《臺灣采訪冊》也指出:「臺始號埋冤,本番語也,因其文不甚雅馴,故以臺灣二字易之。」「臺灣」不管原先是叫「埋完」也好,或者是叫「埋冤」也罷,都是出自所謂「蠻語」、「番語」的音譯。
從「大員」變成安平、臺灣
1661年(明永曆15年、清順治18年),鄭成功以據金門、廈門地狹軍孤,二彈丸小島難以為恃,不得不從廈門轉來Formosa。1662年(永曆16年)初,鄭氏正式取代了荷蘭人在Formosa的統治權,接收了位在Saccam(赤嵌)的Provintia(普羅民遮城,今赤嵌樓),改名為「承天府」,以作為統治Formosa的行政中心。另外將Tayouan改名為「安平」,而位在Tayouan的Fort Zeelandia(熱蘭遮堡),亦被改名為「安平鎮」,作為統治Formosa的軍事中心。到了清國治理之後,設置「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此後Tayouan的漢字寫法「大員」、「臺員」或「大灣」漸漸消失,寫法才趨統一,而寫成「臺灣」,今簡寫成「台灣」。
鄭成功之所以會將Tayouan改名為安平,與紀念其故鄉是泉州府南安縣的「安平鎮」有關,另一個原因是他十分厭惡Tayouan的地名,因為Tayouan的閩南語音聽起來與「埋完」、「埋冤」發音類似,對於剛步上此島的鄭氏軍隊而言,似乎有種不祥之兆。到了1684年(康熙23年),清政府也不欲承認接受鄭氏的「承天府」,而將之改稱為「臺灣府」,而隸屬福建省,臺灣府下轄有諸羅縣、臺灣縣、鳳山縣,此後本來只是一個小沙洲的地名「臺灣(Tayouan)」,反而成為Formosa這島嶼的代名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