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芝遴社在人類學的分類上,歸屬於巴布薩族(Babuza),在《熱蘭遮城日誌》中則被記載為Betgijlem、Dorenap、Matsilin、Majilin、Mazilin、Wesgelim,提及該地當時有鹿皮交易。到了清治時期則被載為馬芝遴社,屬歸化熟番,最初歸諸羅縣管轄,1724年(雍正2年)改劃歸彰化縣轄。馬芝遴社的社域範圍,大約包括今彰化縣秀水鄉、福興鄉、鹿港鎮、埔鹽鄉。
在社勢及人口變遷方面,馬芝遴社在荷蘭時期的各年戶口數及人數:1647年有66戶208人、1648年有65戶275人、1650年有55戶289人、1654年有64戶262人,1655年有62戶264人、1656年60戶258人,戶口數與人數並無明顯變化。另外,1659年接受荷蘭教化知道教義的信徒人數為154人(男56人、女70人、童28人),教化率達60%。根據《熱蘭遮城日誌》記載,馬芝遴社贌社之稅額並不高,最高落在1648年的740里爾(real),相較於同時期的二林社、東螺社、西螺社,明顯來的少。
清治時期,據1696年(康熙35年)高拱乾《臺灣府志》載:「(舊額)馬芝遴社徵銀二百一十五兩九錢一分三釐六毫。」依「權社之大小,歲徵餉若干」之原則,可以得知當時馬芝遴社的規模,在清代彰化縣境內的9個番社中,屬於中等規模的番社。到了1760年代(乾隆中葉),藉由《續修臺灣府志》所載:「乾隆二年改則,額徵社餉改照民丁例,馬芝遴社番丁一百零四。」可知,該社的番丁數在彰化縣已位居前列。1788年(乾隆53年),清廷實施番屯制後,馬芝遴社被編入東螺社大屯,共有屯丁23名,配置得沙歷巴來積積埔地(今台中市太平區番仔路)。19世紀中葉,部份的馬芝遴社人移入埔里盆地,與二林社共同聚居於恒吉城(今南投縣埔里鎮大城里),人口共計25戶140人。
1905年(明治38年),據《臨時臺灣戶口調查集計原表地方之部》載,當時鹿港地區的「平埔族」人數尚有146人,約占當時彰化地區平埔族總人口數的62.9%。1916年(大正5年)《臺中廳統計摘要》則載鹿港地區的平埔族共有138人,占當時彰化地區平埔族總人口的50.9%。可以判斷,馬芝遴社在日治時代乃是彰化地區規模最大的平埔族群。
在風俗上,馬芝遴社人常頭戴木梳,或插竹簪,或插螺簪、鹿角簪,尤其是婦女的頭上會插雞毛,以為美觀;擅長吹奏約二至三尺長,且其形狀、音色相似嗩吶的鼻簫,作為生活娛樂;男女自幼訂立婚約,惟長男娶婦於家,其餘為入贅。宗教信仰上,馬芝遴社曾建蓋「王宮」一廟。
【圖1】馬芝遴社社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