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美族婚禮
訂婚
蘭嶼雅美族人女子通常都在15-16歲出嫁,男子在20歲左右娶妻。當互為愛慕的一對情侶兩情相悅時,女方會親自上山採集一種屬仙茅科(Hypoxiaceae)的植物舟仔草,抽其纖維織成丁字帶送給男方,作為定情之物;而男方則回贈瑪瑙、貝殼之類的飾品。
嫁妝與婚禮
雅美族人的嫁粧一般比較簡單,幾乎全是女子親手加工製成的,如象徵愛情的瑪瑙飾品、用薏苡與蘭嶼血藤等植物種子串起來的項鍊,還有銀片手環pacinoken等等。正式結婚時,只需男方派人將新娘迎至家中,與家人相見後,宴請親友並接受他們的祝賀,婚禮即告完成。與其他社會儀禮比較起來,雅美族結婚儀禮是比較簡單的,也就是指,參加的親屬及宴食的場面較小。
婚禮儀式
雅美族正式迎娶儀禮包含以下幾個儀式流程:
1.請期:由男家代表到女家商定婚期。
2.婚禮準備工作:日期決定後,男方請近親們幫忙收掘水芋、山芋,預先選抓宰殺山羊及豬,收集魚乾、檳榔。
3.迎親:由男家之父母或兄弟姊妹帶水芋、檳榔、飾珠,偕新郎到女家迎娶,在女方家以檳榔、水芋、魚乾等招待,無盛大享宴。如在本村則新娘當天即由新郎的母親帶回去,如在外村則在女家宿一夜,翌日迎新婦歸。新婦之兄弟姊妹及其子女均皆新婦一起至男家。
4.婚宴:男家殺豬一口,山羊一兩隻,煮水芋宴請男女雙方之近親,包括男女雙方的祖父母、女母、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子女、兄弟姊妹及其所出這些人,更遠的親屬及朋友均不在邀請之列。婚宴時只分豬肉半隻共食之,另半隻豬肉送與女方親戚攜回。
5.試耕:成婚日翌晨,新郎的母親喚新娘到水芋田中試耕,並巡視自家的水芋田而歸。
6.貝占:成婚第三天,父母令新婚夫婦至海濱拾白肋蜑螺,以各人之有所獲否,來決定婚姻之吉凶,如一方無所獲,則婚姻仍可取消;如男方無所獲,新娘可自由回家,表示退婚,如女方無所獲,新郎也可表示退婚。惟事實上找不到貝的機會很少。
現況
上述結婚儀禮係指傳統上初婚者之儀禮,再婚者除納飾珠為禮聘,成婚時兩家聚會共食以外,並無隆重的儀禮。時至今日,因受西洋宗教與漢人習俗影響,現今年輕人的婚禮亦逐漸採用西式婚禮,舉辦如同漢人的喜宴,並收取紅包的現代化婚禮形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