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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回娘家
  • I
    阿美族minokay i loma' no tapang
    汶水泰雅makaleq
    排灣族patumaq
    魯凱族muatavanane ka kiathareve
    萬山魯凱oilri moa ’avainae dha’ane
    賽夏族maSpalaw
    太魯閣族musa sapah rdanan kuyuh
    拉阿魯哇族puaili inaisa salia
    郡群布農Kulumah picilaian
    雅美族omatao so vahey no nyapwan
    賽考利克泰雅mkal kinhulan
    邵族mushuqish ina wa taun
    茂林魯凱族sivri tévlakɨkwa danɨ
    萬大泰雅族musa' yayan
    南王卑南語族masangal i paatayan
  • H
    轉妹家 chón-moi-kâ
  • T
    tńg
    後頭厝 āu-thâu-tshù
  • J
    実家に帰る じっかにかえる
  • E
    Married Daughter’s Homecoming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回娘家


一、概要

  多數族群有回娘家的習俗,主要發生於婚後初期或特定人生階段。新婚夫婦通常會在婚後數日或數週返回娘家,逗留時間從一晚至一個月不等;部分族群有特定的儀式,或有其禁忌限制回娘家的時間與條件。離婚婦女多數可返回娘家居住,但有些族群規定須賠償或限制其居住;喪偶婦女是否能返回娘家則依族群規定不同,有的必須返回,有的則留在夫家。

  亦有少數族群(如阿美族、太魯閣族、卑南族)無回娘家習俗,或是婦女離婚、喪偶後不得返回娘家的風俗。

二、16族各族的回娘家習俗

阿美族

本族採行入贅婚,無回娘家習俗。

泰雅族

1本族婦女回娘家只有兩種情況,分別是新婚後和離婚後。

2新婚夫婦結婚後,有返回娘家的習俗(A176、B201)。但是忌諱結婚當天返回娘家(A193)

3新婚夫婦會在娘家逗留1-2天(A176)、數天(A176、B201-202、C102-108)或一個月(A176)才回家。

4本族有新婦先回夫家,獨留新郎在娘家數日的習俗(A176)

5已出嫁的婦女若離婚,有一說不得返回娘家,只能寄居別家(A178、B186、B196、B203);但也一說婦女可以返家,只是要別屋而居(A178、B194、B199、C102-108)。還有一說,如果因丈夫嫌棄妻子而離婚,則妻子可以馬上返回娘家;相反,若妻子嫌棄丈夫,則只能寄居別家,不能返回娘家(B199、C102-108)

6寡婦不回娘家,會一直留在亡夫家居住(B186、B201、C102-108)。若亡夫沒有給足夠的聘禮(B192),或者亡夫家失和(B201),此時寡婦也可返回娘家居住。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一卷》頁176、178、193。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五冊 泰雅族 前篇》頁186、192、194、196、199、201-203。

C《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七冊 泰雅族 後篇》頁102-108。

排灣族

1新婚夫妻結婚前後,都會在娘家過夜。婚後第二天或數天後才會返回夫家(A189、A192、A195-196、A200-201)

2無子女的寡婦會回娘家,有子女的寡婦則會留在夫家(A192、A209)

3若夫妻離婚,妻子會返回娘家(A210-211)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八冊 排灣族 賽夏族》頁189、192、195-196、200-201、209-211。

 

布農族

1新婚婦女會在婚後第三天,在新郎陪伴下或獨自一人,回娘家留宿一夜再返回夫家(A135、A139)

2本族婦女也有婚後2-3年仍居於娘家,每月只到夫家居住2-3晚,等到時機成熟後,丈夫才會接新娘回家的風俗(A137-138)

3婦女離婚後,可返回娘家居住(A135-138)

4寡婦除喪後的第三天或一個月後,即可回娘家(A136、A139),但也有續住夫家者(A137-138)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六冊 布農族 前篇》頁135-139。

 

卑南族

本族採行入贅婚,無回娘家習俗。

 

魯凱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鄒族

1本族女性婚後,待誕下孩子且孩子年滿1-2歲至少年期間,會帶小孩返回娘家2次(A108)。此禮俗稱為pa’ikokaya,意即「最初給予」。若為男孩,會讓他手持箭和小刀,並交由母親的父兄或母系血親的男性照顧;若為女孩,則會讓她手持小鍬,並交給母親的母姐或母系血緣的女性照顧(A108)。帶兒女回娘家的目的通常是和家人飲酒,也會告訴孩子有關社內的禁忌事項(B73)

2丈夫離世後,無兒女的寡婦會返回娘家,有子女者則會續留夫家(A108)

3若丈夫外遇,妻子可以此為理由提出離婚,並且返回娘家(A108)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四卷 鄒族》頁108。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三冊 鄒族 阿里山蕃 四社蕃 簡仔霧蕃》頁73。

 

賽夏族

1本族女性婚後會有數次回娘家的儀式。

2婚後第四天,新婚夫妻會回娘家,稱為somtinawbon。男方家要贈送女方家幾塊麻糬、豬或牛,並由新郎與家族男性到女方家的山林中,為女方家砍柴。女方家則設宴款待。當晚其他親族返家,新婚夫妻則留宿娘家(A104)

3 Somtinawbon後數日,新婚夫妻會再次帶著糯米飯、牛肉或豬肉回到娘家,並留宿一晚,稱somsinpahpah。隔天新娘帶著嫁妝離開(A105)

4妻子生產後2個月,夫妻會帶著嬰兒,以及大量的麻糬、酒回娘家,在娘家設宴招待親族,並贈送刀給妻子的哥哥。娘家則以珠裙、棉被、布等回贈丈夫。這項儀式需要持續執行到第三胎,第四胎則不用(B17)

5長子出生至5-6歲時,夫妻會帶著兒子回娘家,與妻子的父母、兄弟見面,稱maSparaw(A74-75)

6丈夫離世,妻子服喪完畢就會返回娘家,只有留在亡夫家的孩子有喜事時才會前往慶祝(A106-107、B19)。離婚的女性也會返回娘家(A94)

7婦女若得重病,會回娘家靜養,待痊癒後才會返回夫家(A106)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三卷 賽夏族》頁74-75、94、104-107。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八冊 排灣族 賽夏族》頁17、19。

 

雅美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邵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噶瑪蘭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太魯閣族

1本族無回娘家習俗。

2離婚婦女不可返回娘家,只能寄居親戚家。(A67)丈夫過世後,妻子也不會返回娘家(A71-72)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四冊 賽德克族與太魯閣族》頁67、71-72。

 

撒奇萊雅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賽德克族

1離婚婦女可以返回娘家居住,也有的會先暫住耕地約一個月,才返回娘家居住(A71)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四冊 賽德克族與太魯閣族》頁71。

 

拉阿魯哇族

1夫妻結婚2-3天後會回娘家。一般會在娘家待2-3天左右(A143-144),也有一說是必須等得到吉夢後,新郎才會帶新娘回夫家(A143-144)

2夫妻偶爾會回娘家幫忙,但都是當天往返,不會夜宿娘家(A143-144)

3婦女被丈夫嫌棄而離婚者,可直接返回娘家;若因妻子嫌棄丈夫而離婚,則必須賠償婚禮的費用後才可以回娘家(A143-144)

4丈夫去世後,若丈夫的父母尚健在,婦女就必須要回娘家。若丈夫父母已亡故,不論膝下是否有孩子,皆可繼續留在夫家(A143-144)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三冊 鄒族 阿里山蕃 四社蕃 簡仔霧蕃》頁143-144。

 

卡那卡那富族

1結婚當晚,新郎會隨新娘回娘家就寢,待第二天天亮前會回家。如此持續一個月,兩人才會回夫家生活(A195)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三冊 鄒族 阿里山蕃 四社蕃 簡仔霧蕃》頁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