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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回娘家
  • I
    阿美族talatapang a loma’
    汶水泰雅makaleq
    排灣族patumaq
    魯凱族muatavanane ka kiathareve
    萬山魯凱oilri moa ’avainae dha’aneni
    賽夏族maSpalaw
    太魯閣族musa sapah rdanan kuyuh
    拉阿魯哇族puaili inaisa salia
  • H
    轉妹家 chón-moi-kâ
  • T
    tńg
    後頭厝 āu-thâu-tshù
  • J
    実家に帰る じっかにかえる
  • E
    Married Daughter’s Homecoming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回娘家


回娘家

一、概要

多數族群具有回娘家的習俗,主要發生於婚後初期或特定人生階段。新婚夫婦通常會在婚後數日或數週返回娘家,逗留時間從一夜至一個月不等;部分族群有特定儀式或禁忌限制回娘家的時間與方式。離婚婦女多數可返回娘家居住,但有些族群規定需賠償或限制居住方式;喪偶婦女是否能返回娘家則依族群規定不同,有的須返回,有的則留在夫家。

亦有少數族群(如阿美族、太魯閣族、卑南族)無回娘家習俗,或離婚、喪偶後不得返回娘家。

二、16族各族的回娘家習俗

阿美族

本族採行入贅婚,無回娘家習俗。

泰雅族

1本族婦女回娘家只有兩種情況,分別是新婚後和離婚後。

2新婚夫婦結婚後,有返回娘家的習俗(A176、B201)。但是忌諱結婚當天返回娘家(A193)。

3新婚夫婦會在娘家逗留1-2天(A176)、數天(A176、B201、B202、C102-C108)或一個月(A176)才回家。

4本族有讓新婦先回夫家,獨留新郎在娘家數日的習俗(A176)。

5已出嫁的婦女若離婚,有一說不得返娘家,只能寄居別家(A178、B186、B196、B203),但也一說可以返家,只是要別屋而居(A178、B194、B199、C102-C108)。還有一說,如果因丈夫嫌棄妻子而離婚,則妻子可以馬上返回娘家;相反,若妻子嫌棄丈夫,則只能寄居別家,不能返回娘家(B199、C102-C108)。

6寡婦不回娘家,而會一直留在亡夫家居住(B186、B201、C102-C108)。若亡夫沒有給足夠的聘禮時(B192),或者亡夫家失和(B201),則寡婦也可返娘家居住。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頁176。

B《蕃族調查報告書·第五冊·泰雅族·前篇》頁186、192、201、202、203。

C《蕃族調查報告書·第七冊·泰雅族·後篇》頁102-108。

排灣族

1新婚夫妻結婚前後,都會在娘家過夜。婚後第二天或者數天後才會返回夫家(A189、A192、A195-A196、A200-A201)。

2無子女的寡婦會回娘家,有子女的寡婦則會待在夫家(A192、A209)。

3若夫妻離婚,妻子會返回娘家(A210-A211)。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第八冊·排灣族·賽夏族》頁189、192、195-196、200-201、209、210-211。

布農族

1新婚婦女會在婚後第三天,在新郎陪伴下或者獨自一人,回娘家留宿一夜再返回夫家(A135、A139)。

2本族婦女也有的婚後2-3年仍居於娘家,每月只到夫家居住2-3晚,等到時機成熟後,丈夫才會接新娘回家(A137-A138)。

3婦女離婚後,可返回娘家居住(A135、A136、A137-A138)。

4寡婦除喪後第三天或者一個月後,即可回娘家(A136、A139),也有續住夫家者(A137-A138)。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第六冊·布農族·前篇》頁135、136、137-138、139。

卑南族

本族採行入贅婚,無回娘家習俗。

魯凱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鄒族

1本族女性婚後,於孩子誕下1-2年後至少年期間,會帶小孩返回娘家2次(A108)。此禮俗稱為pa'ikokaya,語意「最初給與」。若小孩是男孩,會讓他手持箭和小刀,將其交給母親的父兄或母系血親的男子照顧。若是女孩,則會讓她手持小鍬,將其交給母親的母姊或母系血緣的女子照顧(A108)。帶兒女回娘家的目的通常是跟家人飲酒,也會告訴孩子有關社內的禁忌事項(B73)。

2丈夫離世後,無兒女的寡婦會返回娘家,有子女者則會續留夫家(A108)。

3若丈夫外遇,妻子可以此為理由提出離婚,並且返回娘家(A108)。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四卷·鄒族》頁108。

B《蕃族調查報告書·第三冊》頁73。

賽夏族

1賽夏族女性婚後會有數次回娘家的儀式。

2婚後第4天,新婚夫妻會回到娘家,稱somtinawbon。男方家要贈送女方家幾塊麻糬及豬或牛,並由新郎與家族男子到女方的山林中,為女方家砍柴。女方家則設宴款待。當晚其他親族回家,新婚夫妻則留宿娘家(A104)。

3 Somtinawbon後數日,新婚夫妻會再次帶著糯米飯、牛肉或豬肉回到娘家,並留宿一晚,稱somsinpahpah。隔天新娘帶著嫁妝離開(A105)。

4妻子生產後2個月,夫妻會帶著嬰兒,以及大量的麻糬、酒回娘家,在娘家設宴招待親族,並贈送刀給妻子的哥哥。娘家則以珠裙、棉被、布等回贈丈夫。此活動需要持續執行到第三胎,第四胎則不用(B17)。

5長子出生至5-6歲時,夫妻會帶著兒子回娘家,與妻子的父母、兄弟見面,稱maSparaw(A74-75)。

6丈夫離世,妻子服喪完畢就會返回娘家,只有留在亡夫家的孩子有喜事時才會前往慶祝(A106、A107、B19)。離婚的女性也會返回娘家(A94)。

7婦女若得重病,會回娘家靜養,待痊癒後才會返回夫家(A106)。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三卷·賽夏族》頁74-75、94、104、105、106、107。

B《蕃族調查報告書·第八冊·排灣族·賽夏族》頁17、19。

雅美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邵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噶瑪蘭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太魯閣族

1本族無回娘家習俗。

2離婚婦女不可返回娘家,只能寄居親戚家。(A67)丈夫過世後,妻子也不會返回娘家(A71-A72)。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第四冊》頁67、71-72。

撒奇萊雅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賽德克族 

1離婚婦女可以返回娘家居住,也有的會先暫住耕地約一個月,才返回娘家居住(A71)。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第四冊》頁71。

拉阿魯哇族

1夫妻結婚2-3天後會回娘家。一般會在娘家待2-3天左右(A143-A144),也有一說是必須等得到吉夢後,才會帶新娘回夫家(A143-A144)。

2夫妻偶爾會回娘家幫忙,但都是當天往返,不會夜宿娘家(A143-A144)。

3婦女被丈夫嫌棄而離婚者,可直接返回娘家;若因妻子嫌棄丈夫而離婚,則必須賠償婚禮的費用才可以回娘家(A143-A144)。

4丈夫去世後,若丈夫的父母尚健在,婦女就必須要回娘家。若丈夫父母已亡,則不論膝下是否有孩子,皆可繼續留在夫家(A143-A144)。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第三冊》頁143-144。

卡那卡那富族

1結婚當晚,新郎會隨新娘回娘家就寢,第二天天亮之前才會回家。如此,持續一個月,兩人才會回夫家生活(A195)。

參考資料:

A《蕃族調查報告書·第三冊》頁195。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