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僅雅美族、撒奇萊雅族未蒐集到出草習俗,其他14族皆有出草。出草主要以團體形式進行,少部分可有私人出草,但普遍需通知或得到頭目、長老允許。有族群則無純粹以獵首為目的的出草行為。
出草的原因多為復仇報仇、裁決爭議是非、彰顯男性勇武與獲得社會地位,亦包含消災解厄、祈求豐收、防止疾病流行、展示部落勢力、弔慰祖靈及解決感情糾紛等。部分族群以出草決定爭端是非,視為神靈審判。
多為團體出草,規模從少數人(4-5人)到數十人不等。部分族群有領隊或團長帶領,頭目或具戰功者常擔任統帥,領隊由吉夢者、強者或有實力者擔任。私人出草或委託代行亦存在。
出草對象主要為仇敵部落、行人、鄰近村莊、土地糾紛的對象或欠繳租金的異族等。攻擊多採夾擊、突襲或埋伏方式,部分為夜間襲擊住家。
出發前多需進行夢占、鳥占判斷吉凶,凶兆則延期或折返。出發前夜禁止房事、進食限制、禁止與女性接觸、禁止使用農具等禁忌。
通常斬獲首級後立即撤退,途中或返社前去除腦漿,有些族會包裹首級或穿藤條提著。返社時會鳴槍、呼喊,族人迎接,舉行招魂、祭祀、跳舞、飲酒等慶祝儀式。人頭會餵酒、煮食、分髮、進行祭祀,祭典可持續數日或數週。
人頭通常放置於會所或頭目家屋前的人頭架、竹籠、網袋或籃子中,亦有掛於樹枝、屋簷下、集會所角落或人頭小屋。首級皮肉脫落後會移至公共人頭架或永久保存地點。部分族群會將人頭以火烘烤或掩埋於土中。
二、16族各族的出草習俗
阿美族
1本族出草原因多是出於報仇、尙武、自衛(A131-A132、C34-37)、宣示新階級組織的勇猛、期許歌謠舞蹈進步(C34-37),也被視為消災解厄的方式(B353-354、C34-37)。
2在凶年時會出草以祈求豐作,並舉行盛大的舞蹈和慶典祭祀軍神,神靈會因此感到高興而賜予幸福、使五穀豐熟。祭拜太魯閣族的遺骨能使流行病結束(B353-354)。
3出草有可團體或個人進行,沒有時間限制(A131-A132)。也有部落沒有個人出草。(D168-169)
4出草者只需要通知頭目、長老,並得到允許即可(A131-A132、B338、B359)。
5出發前夜禁止進食(B361、D84)、男女同衾(A131-A132)。糧食通常只攜帶2-3天份,並且不會遠距離移動超過一宿的時間(B357)。
6出發前並不特別占卜吉凶,而是直接定出發日,並根據出發後的徵兆來決定進退(B361)。另有一說會依據鳥占,如為吉兆,則跳舞,並於隔日出發(D84)。出發時會於馘首祭主的家中祭祀軍神,祈求戰勝或是祈求免於死傷(B361)。
7出草當天會盛裝打扮,通常會穿著織有紅毛絲的上衣和方布,並佩戴最美麗的番刀,頭髮綁成髮髻,手腕上會佩戴裝飾品,頭髮上則會纏繞紅毛絲(B358)。背負首級袋,不著護腳布及草鞋(也有一說是會穿護腳布和草鞋),然後攜帶弓、矛或槍械出發(A131-A132)。
8出草途中會留意palang(鳶)、tiroc、koyo(狸)。族人相信牠們將表示出草者的運氣(A131-A132)。
9抵達目的地後,會先扎營,待明日早晨行動(A131-A132、B365)。
10以年少者當先鋒,其餘人依年齡順序尾隨在後。到達適當的地點後隊員分為數隻小隊潛伏等待敵人(A131-A132、B368)。
11敵人出現時會先觀察其人數是否超過我方一半,然後先鋒從敵人的背後逼近、首發攻擊,接下來中央與後衛同時將敵人包圍進攻(B368-369)。
12如若有收穫,便至山麓,揚聲高喊或放槍,並高唱凱歌,與出迎的族人一同返社(A131-A132、B371-372)。
13共同出草時,有頭目、長老同行;但私人出草時,依例上級人員也會為了救援及搬運負傷者而暗中前往出草隊員之營地(A131-A132、B356)。
14敵人攜帶的物品可毫無禁忌地掠奪(A131-A132、B356)。
15通常獲得首級時,會將其毛髮剪下並掛在刀鞘、首袋或槍柄上(B374、C34-37)。
16舉行人頭祭時,主祭者會將酒倒入人頭口中,並在人頭前跳舞,一邊邀請人頭的家人一起前來。另有部落會將人頭帶至各家巡禮,由各戶族人輪流餵酒後,再送至主祭者家中(C34-37、D168-169)。
17人頭周邊需放置檳榔、香菸、豬肉、酒、豬油皮等祭品(D29-30、D168-169,族人徹夜跳舞,持續多日。期間男子僅能食用晚餐(D29-30)。
18取回的人頭需將腦漿去除(B374、C34-37、D29-30),將其棄置在指定的地方(B374、C34-37)或埋在頭顱架的後面(B374、D168-169)。之後將人頭放在竹子做的人頭架中(C34-37、D29-30、D168-169),等肉腐爛後埋入地下(C34-37)。
19沒有出草經驗的男性會受到輕蔑(A131-A132),出草可以獲得功名、社會階級、地位(B353)。
20出草的功績分為三段或四段,馘首者為第一等(B350、D168-169)。後為取得武器、衣物者(D118-119、168-169)。
21出草時的重傷者會立即送回部落;戰死者則會將其視同意外死亡,直接在戰場上埋葬,並且不會將屍體搬入自宅庭院。如果有大量死者則會在戰場附近的山谷進行合葬(B379)。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二卷·阿美族·卑南族》頁131-132。
B《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8、350、353-354、356-359、361、365、368-369、371-372、374、379。
C《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一冊》頁34-37。
D《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二冊》頁29-30、84、118-119、168-169。
泰雅族
1本族認為出草並非為了消滅敵人的勢力(A258-A261),而主要有3個理由:第一是為了決定爭議的是非;第二是為了報近親之仇;第三是為了得到男性勇武的表彰(A258-A261、B105-B109、C55-C64)。也有娶妻、避免惡疫流行、祭祀祖靈等等原因(B105-B109、C55-C64、B353-354)。
2族人會以出草決定爭議是非,有2個原因:一是因為古早傳說中的祖先遺訓(D333);二是沒有相關的裁判機構,唯有靠utux(神靈)幫助有理者,無理者則會被割頭或者做出賠償(A258-A261、B105、B105-B109、B113-B115、B115-B117、C55-C64)。
3藉出草決定是非並不限於外人之間,父子、夫妻、兄弟之間也有須出草決斷之事。然而近親間出草,據說其家必定沒落不興旺,故較少發生。(A258-A261、D341-D342)
4為了決定爭議是非而進行出草前,會有一段談判的過程。受質疑者先經過頭目或族長等中間人表達無辜、以澄清冤屈,且發誓自己的清白,但提告者仍堅持己見,則由中間人向提告者確認,表示提告者信任其祖宗的教訓,決定仰賴神靈的審判。這樣一來,雙方之間的出草約定便成立(D337-D348)。
5出草不一定要親自進行,也可委託有能力者代勞。當事者之一方或雙方是婦女或老人時,通常委託他人進行(A258-A261、D341-D342)。
6雙方相約藉出草解決爭議,稱msbil kai,語意留話語,表示談判無結果,保留到出草終了為止的意思(A258-A261)。
7被殺者的近親有為其報仇的義務,但報仇只限於異族之間或同族的敵對勢力。多數同族者,皆以錢財和解了事(A258-A261)。
8男性出草成功後,會得到特殊的獎勵,如獲得特殊的衣裳和刺青。弱者則不被允許獲得特殊獎勵(A258-A261)。
9本族出草通常為3-30人,鮮少獨自一人(A261、C55-C64),且忌諱偶數,認為以偶數帶回敵人的首級是不吉利的(D355-D356)。
10團體出草,需先獲得頭目的許可。團體必須要有領袖,領據被稱為ming qsya,語意「拿水」。因為出草時,首領會拿著一根芒草與一杯水,用手指向團員灑少許水,並揮動芒草以祝其行,而有此稱呼(A261、B99、B105-B109、B109-B111、B111-B113、B113-B115、B115-B117、C55-C64、C55-C64、D355-D356)。
11出草時,參與出草的男性成員會磨刀驗槍,女性則會為男性成員準備糕點(A261)。
12準備期間,有諸多禁忌。如:讓火苗持續點燃,直到結束,期間不可讓其熄滅,也不可出借;忌諱接觸生麻;不可出借或贈與物品;不可讓不屬於自己團體的人進入家中;不可與對方團體的人往來;若有出草成員戰死,需避開其他出草隊伍、快速返社,並為其服喪3天,一個月內禁止出草;日暈和月暈都是凶兆,必須取消狩獵出草行程;家人出草則不可結婚或參加他社婚禮(A261、B76、B81、B89、B94、B95、B96、B97、B98、D359)。
13團員會攜帶準備的糧食和武器,首領會攜帶羌皮製的袋子ssyan cin'ntu',袋中藏著獵首所得到的cin'ntu'(漢人髮辮子)、phbingan qsya'(可盛水之瓠製小杯)、hajung(松柴及燧具)(A261、B105-B109)。常見的糧食是米和粟搗成的麻糬或包葉食物(D357)。
14首領以小瓠盛水,取一根芒草浸在瓠水中,然後灑在團員頭上,以禳除不潔。團員則將手指浸在瓠杯,並舔手指。直到歸來為止,團員互相禁戒不吉及卑猥之詞。儀式結束後,就議定出草之目的地及方法,當夜就在該處建造臨時小屋過夜占夢。次日天未明時就起床,各自談所做之夢。做凶夢的人可以中途離開隊伍返回。如做凶夢的人很多時,就在同處再宿一夜占夢;夢吉時再試鳥占,聽siliq鳥的叫聲判斷吉凶。若為吉,則立即出發。若為凶,就在該處再宿一晚,翌晨再行鳥占。若仍為凶,就再宿一夜;三次所占均為凶時,則停止此行(A261、B99、B105-B109、B109-B111、B111-B113、B113-B115、B115-B117、C55-C64、D360-D361)。
15出草的目標通常是住家附近的人或路人(A261)。
16住家附近的人為目標者是在離住家不太遠的地點,不被敵人發現,先築臨時小屋,做為停留站,存留食物及其他器具,也會在此進行祓禳和誓約的儀式(D367)。並讓其中一人先潛到目標的住宅附近,探查情況。確認進行襲擊無礙時,就各自帶著槍、刀、矛等前進突擊其家,取其首級,並且掠奪家財、家畜(A261)。
17以路人為目標,則在目標地點附近露宿,沿著道路潛伏於茅草叢或躲在岩石後面,搭設托槍架,等待行人。在通路之前後,也有幾位番人帶槍或矛埋伏。有行人到來時就開槍,確認子彈命中後就出去取其首級(A261、B113-B115、D367-D368)。
18奪得首級後,先將其腦漿取出,後用芋葉包裹,放入tokan(背負的網袋)(A261、B109-B111、C55-C64、D369-370)。又有一說是會在額頭上切兩道裂口,然後穿入藤條提著回社(D373-D374)。
19迅速攜帶首級及掠取的財物後,返回根據地或安全地點休息,待團長發聲號令則歸返(D369-370)。
20出草結束後,會有一人提著首級率先抵達部落,宣告某人的斬首成就,該家族會以盛裝迎接回來的成員。若獲得槍械,則每把槍都會開一次槍慶祝(D358、D369-D370),並唱歌以表豐收,將所獵取的東西記錄在樹上(A261、B105-B109、B109-B111、C55-C64)。而帶回來的麻糬、白米、菖蒲被當成是祓除病魔的護身符(B109-B111)。
21首級會放置在棚架上,放置酒糟,並且舉行招魂儀式tmapeh utux。當晚全社徹夜吹笛、飲酒跳舞,慶祝出草大獲豐收(A261、B109-B111、C55-C64、D373、D375)。
22出草若有人死亡,就算獵得首級,也不算成功。死者屍體丟棄於原始林中,以樹枝遮蓋,而獵得的敵人首級也丟棄、不帶回去。團員於夜裡悄悄地回到社內,脫掉衣服和攜帶器具一起放在屋外,裸體進入家中。次晨招請巫師舉行qmes後,才將衣服與器物帶入家內。期間禁止出門,慶功宴準備的酒菜都要丟棄。也有些會留下酒菜,但不歡慶跳舞,不裸體返家(A261、B92、B109-B111、B109-B111、B113-B115、B115-B117、C55-C64、D378-379)。
23若受委託人死亡,委託人支付受委託者的家人珠裙5件。出草團的首領也會宰豬禳除稱psaniq不吉。團員負傷時,委託者應付一部分治療費(A261、D378-379)。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泰雅族》頁258-261、261。
B《蕃族調查報告·第五冊·泰雅族·前篇》頁76、77、81、89、91-92、94-99、105-109、109-111、111-113、113-115、115-117、119。
C《蕃族調查報告·第七冊·泰雅族·後篇》頁55-64。
D《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3、341-342、347-348、355-361、367-370、373-375、378-379。
排灣族
1出草稱為maqinacap(A118-119)。
2出草目的是對仇敵採取行動(A118-119),也有在特定的祭祀,特別是在五年祭結束時會進行出草,以消除災厄(B340、B354-B355)。
3有些土地、資源的糾紛,為了要對漢人施加懲罰或威嚇,要求他們支付水租、地租等費用,偶爾也會進行出草(B342-B343)。
4出草人數若是社民私自發動,數量較少;也有一個或多個部落共同行動者,數量較多,通常多為復仇(A118-A119、C128)。
5出草時多需要得到頭目的允許才可行動(A118-A119、C127i);另有一說是可以任意進行出草,對此不需要事先獲得許可(B338、C126-127),但頭目會需要對此負責(B338)。
6小米結穗到收成階段,不可出草(C127ii)。通常於11月到隔年6月間進行(C128)。
7本族通常會選任頭目或有戰功者為統帥,但不是常設的職位。(B349-B350、B356)由頭目決定戰略方向(C127ii)。若前往平地出草,則頭目不參加,也不可通知頭目,否則頭目會阻止(C126)。
8行前,男子會檢查槍支、磨刀、準備武器,而婦女負準備米和粟搗成的麻糬作為糧食(B357、C128),另會派人前往勘查敵情(C127i)。
9出發前須夢占、鳥占,決定是否成行(B360、C125-126、C126-127、C128、C128-129)。出發時會讓戰士在首顱架前,進行祈禱以附予祝福(B361)。或至頭目家中祭祀、祈求凱旋(C127i、C127ii)。也有一說祭司會在部落口舉行儀式(C127ii)。
10社人會送行至海邊或社界(C125-126)。
11另有部落出草前一天必須去打獵(C126)。
12如果在出發前一天做了惡夢的成員,就不會加入(B360、C126)。途中行鳥占、夢占(C127-128),啟程後做惡夢,或遇到凶兆鳥叫的成員會選擇回頭。(B360)也有一說會全員返社(C126、C126-127)。若有人打噴嚏,或遇見蛇、狸,則取消(C125-126)。
13行動前會以帶來的豬脂、豬骨祭祀,祈禱敵人前來送命(C127i、C127ii)。
14通常突襲在田間工作者,或路人(C125-126)。
15攻擊方式主要為夾擊,族人分為2-3班,潛伏在道路旁邊,觀察行人是否到來,再前後夾擊或當敵人通過中央時,中央班將之射擊擊斃再直接馘首,並會在敵屍上加補一刀(B366-B368)。
16取得人頭後須迅速撤退(C125-126、C127i、C128-129)。
17獲得首級後會將首級放入竹籠(B373)或網帶(C128、C128-129)攜帶,也有說是在耳孔(B373、C127-128)、額頭鑿孔(C125-126)穿繩提著,帶回社內。還有一說是直接提著頭髮走(C126、C126-127、C127-128)。途中將豬肪塞入人頭口中(C127i)。
18本族不會在途中去除人頭腦漿(C126、C128)。
19獵得人頭者,會將人頭的頭髮分給團員當刀飾(C125-126、C126、C128-129)。
20凱旋返回時會在靠近社時高聲呼喊。族人舉起酒、麻糬等前來迎接隊伍(B372、C126-127、C127i)。
21在進入部落前,祭司會前來迎接,並舉行儀式,祈求下次出草一樣順利(C126)。也有一說是進入部落前,需在社口以茅草打結放於路上,成員依序跨過後入社(C127-128)。
22成功馘首者返家前,需在門前生火並跨過5次才可進屋(C127-128)。
23隊伍回到社內後,行招魂儀式。後前往頭目家或各家展示(B372、C125-126),也有一說是將人頭帶到成功馘首者的家中舉行招魂儀式(C126、C127-128)。還有一說是在人頭架處舉行儀式(C126-127、C127i)。
24將人頭放在或吊掛在頭目家屋前的樹下(C125-126),或吊掛在人頭架旁樹枝下(C127-128),或掛在社外的樹下直到皮肉腐爛(C126、C127i)。若人頭沒有腐爛,則用火烘烤(C126)。
25還有一說是將人頭裝在籃中、口中塞入豬脂,吊掛於樹下(C128)。
26也有一說是將人頭與祭祀的豬頭一起埋入土中,等人頭肉腐爛後,在由獵得人頭者挖出(C126-127),安置於人頭架。(C126-127、C128)
27人頭皮肉去除後,則乘酒飲用。(C126)
28後將人頭放在人頭架(C125-126、C126、C128-129),供奉酒、肉。(C125-126)
29眾人飲宴、歌舞。(B372、C125-126、C126、C127i、C128-129)
30本族會把第一擊的刺槍者,或最先射擊命中者視為一等功勞,可以得到獎勳與尊敬,有功者可以佩戴三鷹羽的軍帽、佩刀、槍上垂下人髮等,族人會為了博取功名而出草,甚至以此消除憂鬱(B350-B352、B354)。
31戰死者的屍體會抬到安全的地方,然後用布綁住手、身體、雙腿,像扛豬一樣用棒子穿過兩者之間,由兩人扛回,並在土墩上埋葬,或是製作專門的擔架將其抬回(B379-B380)。由巫師祝禱後,社人共謀出草復仇之事(C127-128)。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五卷 排灣族》頁118-119。
B《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8、340、349-352、354-357、360-361、366-368、372-373、379-380。
C《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八冊》頁125-126、126、126-127、127i、127ii、127-128、128、128-129
布農族
1本族出草主要是為了復仇,並逐漸形成長久性的仇敵關係,部落或族群之間會持續復仇出草的行為(A341-A342、B89-90、B90-92、B93-95、B95-96、B96-98)。
2出草也有一部分的目的是為了裁決是非爭議(A344、A352、B89-90、B90-92、B95-96)、祈求豐收(A354、B90-92)、洗刷冤屈或侮辱(B90-92、B96-98)、追求榮譽(B93-95)、表現武勇(B95-96、B96-98)。
3出草通常不需要特別徵求首領或其他人的許可就可進行(A337-338、B92-93)。
4本族以團體方式進行出草(A355、B89-90、B92-93、B95-96、B96-98),也有單人出草(B89-90、B96-98)。若為私人目的則會請求部落長老的協助(A355)。
5團長有時會由團隊中做過吉夢的、或有實力的、或善於占卜的成員擔任,部分人會為了博取名聲或情人而出任此職(A352、A356、B90-92、B93-95)。另有一說是由欲出草的人擔任團長,並招募族人參加(B90-92)。
6行前依、行進中會依夢境、鳥占,以決定出發日期(A364-A365、B93-95、B96-98、B98)、出發人選(B89-90),或是否進、宿營或折返(A364-A365、B92-93、B93-95、B95-96、B96-98)。若遇山貓、老鼠、蛇,或是放屁、打噴嚏,都是必須返回的不祥之兆(B89-90、B93-95)。
7另有一說,團長需離開部落,到部落外蓋小屋進行夢占、鳥占、製作糧食,等待全員到齊後出發(B90-92)。
9出發前不得不與女性接觸、交談、用餐(A358-A359、A360、B90-92、B93-95),且一天僅吃兩餐(A358-A359、A360、B90-92)。出草期間族人不得接觸農具和織布機(A358-A359、A360、B89-90、B95-96),外人也不得留宿(B95-96)。另有一說,出發前團長會在家中煮蕃薯讓社民拿取,代表能夠輕易獵得人頭(B89-90)。
10出草的糧食大多是麻糬,由團員自行準備,有時會在途中狩獵、或在過夜地方煮粟、製麻糬。本族一定會將糧食平分共享(A357-A358、A364)。有一說會將所有團員帶來的麻糬重新分配(B95-96、B96-98),能夠均分才出發(B96-98)。也有一說會在途中做麻糬,並以此占卜(B93-95)。
11本族的攻擊目標可分為行人、仇敵的部落、一般住家(A366-A369、B90-92)。
12團體會分為2-3班,潛伏在道路旁邊,觀察行人是否到來(A366、A369、B90-92、B92-93),另找一人至高處瞭望(B89-90)。
13這期間團長會對團員進行訓示,並將樹枝浸水後朝敵人揮灑,以祈求勝利(A366、A369、B89-90、B96-98)。發現目標時前後夾擊(A366、A369、B89-90)。
14出草目標為一般住家,則是在夜間包圍其家門口,並等待在開門時進行突襲,數人入內斬首(A367、B90-92)。
15獵獲人頭時,所有團員都要對人頭補一刀(A366、A369、B92-93、B93-95、B95-96),斬首後會迅速撤離,直到安全處(A371、B89-90、B90-92、B92-93、B93-95)。族人會在額頭打孔並穿入藤條提著(A371、B89-90),或者放入網袋中攜帶回家,另有一說法是族人會在現場唱誦咒語(A371、B96-98)。
16若成功擊倒敵人,但無法取得首級便撤退,則族人會以米粉捏成人形,進行斬首祭的儀式(A366-A367)。
17本族對於出草的功績有等級劃分,斬首者為第一等(A350)。
18凱旋回歸時,隊伍會鳴槍,或在指定的地方點燃火堆,並奏響激昂的歌曲。族人們會盛裝前來迎接,為穿上戰士帶來的美麗服裝,大家一起唱著凱旋歌曲進入部落,開使馘首祭儀(A358-A359、A371、B89-90、B90-92、B92-93、B93-95、B96-98)。也有說出草隊伍返回後,會帶著獵得的人頭遊行(B90-92)。另有一說,各戶會派少年前來用箭射人頭(B90-92)。還有一說,返社第一天以酒祭祀人頭的場合,只有出草團員可以參加,婦女、幼童、其他人等不得參加(B93-95)。
19帶回的首級,需餵酒、煮人頭、除腦漿、去皮肉,順序不一(A371、A374、B89-90、B90-92、B92-93、B93-95、B95-96),再放置人頭架上(A371、A374、B89-90、B92-93、B95-96、B96-98、B98),也有一說是放在箱子裡,等獵獲新人頭時才移到人頭架上(B90-92、B93-95)。還有一說是將人頭吊掛在馘首者的家屋屋簷下(B96-98)。人頭架四周吊掛由壯丁削製的檜木刀,據說繩子最先斷裂者,代表會在下次出草時首先獲得人頭(B89-90、B98)。
20煮人頭時,會將頭髮分給出草成員(B90-92、B93-95)。也有一說頭髮會掛在人頭架上(B95-96)。
21有一說會將煮下來的肉貼在葫蘆上,由馘首者帶著遊行,並送至社外靈樹上吊掛(B90-92)。
22有一說,會以去除皮肉的頭骨裝酒、輪流飲用(B90-92、B93-95、B95-96)。
23也有部落不會煮首級(A371、A374、B96-98、B98)。
24此後一個月內每有外出狩獵或飲酒,都需要餵食頭顱(B89-90)。
25 3年(B92-93、B98)、5年(B89-90)後將頭顱搬進屋內存放。
26有些社有頭顱架小屋,裡面都是放置人頭的人頭架(B90-92、B92-93)。
27若有戰死者,本族會在途中埋葬戰死者的屍體,但不會對遺族進行慰問或賠償等行為,也仍舊舉行人頭祭。戰死者的遺族不會參與凱旋儀式(A379、B89-90、B96-98)。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7-338、341-342、344、350、352、354-356、357-360、364-369、371、374、379-380。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六冊》頁89-90、90-92、92-93、93-95、95-96、96-98、98。
卑南族
1本族男性出草的原因有已達到成年資格(B353、D121-122)、凸顯勇武、判斷是非曲折,或是為家屬、親戚、所屬番社公私上的報仇(A374、C253-255、D121-122)。
2出草通常在正月狩獵及大舞蹈結束的時期,即1-2月之交,這是因為適値農閒時節,雨少、河川水淺、容易通行(A374、B357、D123)。通常出草對象為歷史仇敵關係的部族進行(B340)。
3出草地點在台灣東部中央縱谷平原的水尾附近,以及秀姑巒溪的河口、大港口附近,此處以南並不會施行出草(A374)。
4出草通常為團體組成(A374、D121-122),私人出草者則會有2名友人協助,通常會依賴組長或上級者擔任團長(A375-A377、B356)。
5出草決議後,會先得到頭目或長老的許可,經頭目或長老訓誡後(A375-A377、B338、B359),依據夢占、鳥占判斷吉兇決定能否出發(A375-A377、B338、B359、D122-123、D123、D123-125)。
6出發前,會請祭司祈禱(D123),或以檳榔祈福(D121-122、D123-125),也有一說會到發祥地,以檳榔祭神(D121-122)。
7決定出草後,一日只能吃一餐(D123)。
8糧食攜帶2-3天份,並且不會在行動中遠距離移動超過一宿的時間(B358)。
9出草多使用常服作為軍裝,僅會配戴皮製的綁腿和鞋子(B358)。
10出草前會攀爬到樹上高處確認目標,頭戴樹枝眺望遠近的來往者,待確認為北方原住民或漢人到來時即通知全員(A375-A377)。也會到女巫的家中,或邀請女巫到自家,祈求神的保佑以求成功(B361)。
11大多在深夜出發,在途中某個固定地點停留,將攜帶的糧食取出煮熟,當東天泛紅時到達目的地,開始襲擊(B365、B368)。
12出發時,會讓婦女隨行一段距離(121-122、D123-125),檳榔、琉璃珠祈禱,若鳥占為吉,則婦女返社、出草者繼續前進(D121-122)。
13婦女會先在社外搭建舞蹈場、人頭架,等候出草者歸來(D123-125)。
14途中禁止打噴嚏、放屁;渡河時須向神靈請求勝利(D123)。
15出草團通常分為2隊,隊長各自帶頭前進,相隔一段距離,沿途縱列潛行於風的下方,避免散發氣味而被敵人察覺。目標的行旅者前進超越過先頭隊伍,迫近第二隊的前頭,抵達兩隊中央時,埋伏在前後的出草團便同時起而包圍作用(A375-A377、B368-B369)。
16行動前,會以檳榔、琉璃珠祝禱(D121-122)。
17獲得首級的人必須在敵屍上加補一刀,這是為了表達對敵人的仇恨,並以刀刻劃出草地上的紀念(B369)。
18在進行馘首同時,隊長會率領2-3名團員當後衛,留在現場以備敵人追擊,或稍微落後總隊員並再次埋伏於路旁以備敵人之追擊,以保護全隊員安全地凱旋。撤退路線傍晚時採取大道,清晨則抄小路(A375-A377、B372)。
19若獵得人頭,則迅速撤退(D121-122、D122-123)。
20並在途中插上竹釘,以防止敵人追擊(D123)。
21出草隊員會放空砲或大聲叫喊以報吿社民(A375-A377、B372)。另有一說是派遣一成員先行返社通知婦女(D121-122、D122-123、D123、D123-125)。以該人是否穿鞋,來表示出草結果(D123-125)。
22老人、婦女前往迎接(A375-A377、B372、D121-122、D122-123、D123、D123-125),社民會熱烈地跳舞,另有婦女把酒及檳榔分給團員們(A375-A377、B372、D121-122、D123-125)。
23出草所獲得的首級會在社內集會所展示(A375-A377、C253-255)D121-122、D123、D123-125),行招魂儀式,召喚人頭的親朋好友(A375-A377、C253-255)。另會由祭司將人頭帶到祖靈屋,向神靈、祖靈致謝(D123)。
24敵人第一擊與先斬獲首級者有同功殊榮(B350)。
25有一說是由出草者依據功勳順序,將人頭帶回家、灑酒祈禱後,帶回集會所(A375-A377、C253-255)。另有一說是先讓人頭巡迴各家,再行祭祀(C253-255)。
26還有一說是將人頭待到巫師的家中,餵以酒、水、飯後,帶回集會所(D121-122)。
27隔日割下人頭的頭髮,用頭髮包裹麻糬,吊掛在巫師家中(D121-122)。而後登上集會所屋頂跳舞(D121-122)。
28儀式結束後,就會每日舉行跳舞和狩獵,以此宣告祭祀結束(A375-A377、C253-255、D123-125)。儀式通常會持續一個月(D121-122)或一週(D123)。
29族人會將人頭棄置在特定地方(A375-A377、C253-255、D122-123、D123、D123-125)。另有一說是將人頭置於籃中,吊掛於樹下(D121-122)。
30獵首者每年都必須狩獵山羌,以祭祀人頭的靈魂(D123)。
31有一說返社的出草者不能直接回到部落,需要部落外搭建臨時小屋。在此暫居一週,由婦女送餐,將人頭吊掛在竹子上的籃子,每次用餐時都祭祀人頭。一週後帶著裝有人頭的籃子遊行部落,並至集會所屋頂跳舞。而後眾人跳舞數日(D122-123)。
32出草若只由某集會所成員完成時,通常其他集會所成員會自認羞恥而不參加馘首祭儀,只會參與舞會(A375-A377)。
33若出草沒有獲得人頭,則只跳舞、飲酒(D123-125)。
34本族絕不會將戰死者的屍體遺棄在戰場,而是將其帶回,並運送到專門的地方,通知其家族。家族會像對待普通的死者一樣,將其迎入家中並埋葬,但與普通死亡的儀式有所不同(B379)。若有人戰死,則不跳舞、不飲酒,祭祀時多加檳榔(D123-125)。
35當出草隊伍返回時,曾有親人遭獵首的族人,會對人頭叫罵、動粗以洩憤(D122-123、D123、D123-125)。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二卷·阿美族·卑南族》頁374、375-377。
B《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4、338、340、350、353、356-359、361、365、368-3693、372、379。
C《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一冊》頁253-255。
D《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八冊》頁121-122、122-123、123、123-125。
魯凱族
1出草的目的是復仇,同時能展示自己的武勇以獲得名譽,通常會在五年祭結束時進行,也有假裝斬首的行為。另有一說出草是一種消除憂鬱的方式(A340、A352、A354、A355、B129-130)。
2出草時要先跟頭目商量(B129-130),私人出草不需要事先獲得許可,但頭目可能會需要對此負責(A338)。
3有些土地、資源的糾紛,為了要對漢人施加懲罰或威嚇,要求他們支付水租、地租等費用,偶爾也會進行出草(A343)。
4出草團體有統帥,通常是由族長或從在戰時有戰功的人中擔任,不是常設的職位(A349、A356)。
5出發與否由夢占(B129i、B129-130)、鳥占(B129-130)判斷。做了惡夢或遇到凶兆鳥叫的成員就不會加入,就算是在路途中也會直接返回(A360、B129-130)。若惡夢者是團長,則全員撤退(B129-130)。
6出發時都會讓戰士列在首級架前,進行祈禱以賦予戰士精神與祝福,有時還會在首級架前為眷屬祈禱。另外,當接近敵人時,會向敵方進行召喚敵靈的祈禱(A361、B129-130)。
7糧食由婦女準備,主食是米和粟搗成麻糬(A357、B129-130),還有副食物如生薑、鹽肉等。生薑可用來提振精神,浸泡後可輕鬆地擦腿(A357)。
8出草期間,家人不可贈與物品給他人、不可種芋、不可摸麻、不可讓火熄滅(B129-130)。
9出草最常見的是以行人為目標襲擊,會選擇適合狙擊的地點,或者在目標出現時直接就位,方式以夾擊為主,斬首後會在敵屍上加補刀(A367、A369)。
10族人會將首級放入竹籠(A373)或網袋(B129i)中攜帶,還有些人在接近部落時,會直接抓住人頭頭髮帶入社(B129i),或在耳孔(A373)或口、頸處(B129i)穿入藤條,然後將竹尖綁住以便帶回。
11結束後迅速返回部落,並在靠近時高聲呼喊。族人們舉起酒、麻糬等前來迎接隊伍。(A372-A373、B129i)有的首先前往頭目的家展示首級(A372-A373),有的巡迴各處(B129i),大家共同飲宴、歌舞。(A372-A373、B129-130)
12也有一說是頭目會將在部落口,確認所砍之人不是同社或親戚,才可入社。(B129-130)
13人頭口中會塞入酒與食物(B129-130),有一說是被拜訪的社眾們塞的(B129i),也有說是出草成員塞的(B129ii)。
14人頭吊在獵得人頭者的家門前樹下(B129i、B129ii),皮肉腐爛後放於人頭架(B129i)。
15或是綁在竹子上,立於集會所角落,等皮肉腐爛後至於籃中,在由頭目帶到固定地點丟棄(B129-130)。
16也有一說是將頭埋在人頭架附近,一個月後挖出並安置於人頭架(B129i)。
17若5天後,皮肉仍為脫落,則以燒紅的石頭悶肉以去除(B129i)。
18出草中表現良好者,會根據等級不同或得相應的稱號,每個等級都均受到尊敬。通常會把第一擊的刺槍者或最先射擊命中者視為第一等功名,且可獲得特殊的服裝裝飾資格,例如佩戴三鷹羽的軍帽、佩刀、槍上垂下人髮等(A350)。
19本族將戰死者的屍體交給敵方視為恥辱。通常會將屍體帶回,埋在家入口的庭院中。如戰死者有妻子,則會先通知她,妻子會穿上喪服前來參與葬禮。如果成功馘首,翌日會到戰死者的妻子家中,脫去其喪服,並用草、敵人的頭髮、鳥羽插在她的頭上,稱之為「脫喪」,並強迫其妻手牽手跳舞。當團隊中有戰死或瀕死時,會進行祈禱,所有成員會謹慎行動3天,或者由巫師到戰死的地方進行送靈祈禱(A380)。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8、340、343、349-350、352、354-357、360-361、369、372-373、380。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八冊》頁129i、129ii、129-130
鄒族
1本族出草主要是為了復仇,另有為了預防疾病、豐收、贏得勇士之名的原因(A342-A343、A351、A353-A354、B44)。
2會為了土地紛爭而威嚇漢人向他們的村落出草,讓對方因害怕而履行義務(A343)。
3顯示勇猛的方式是擔任出草的主帥,但通常只會出現在有豐富戰鬥經驗的人身上,且經驗豐富的主帥比較容易吸引大家跟隨(A351、A355)。
4大多數情況下,不需要特別徵求首領或其他人的許可就可以進行出草(A337-A338)。
7如果主帥在三夜內獲得吉夢,則在翌日便會進入山中、製作燧具,然後進入會所,製作火鑽、火臼,將其放入袋中(A363-A364、B41-44)。
8翌日主帥會攜帶裝有燧具的袋子外出,選一營地進行鳥占,若結果為凶則會中止行動;若結果吉利,則將袋子掛在樹枝上,通知全社明天將進行出草。本族認為出草的成功與否主要依賴於主帥的鳥占是否準確,且失敗的責任全部歸於主帥(A363-A364、B41-44)。
9主帥在通知後,會再次返回營地,取出燧具,使用揉木法點火,然後將火移至柴薪上。過程中,如果得到凶夢則會中止行動;若吉利,則在翌早晨返回,告知大家吉夢的結果,然後回家準備糧食(A363-A364、B41-44)。
10出草前夜全員會在會所宿營、禁止房事(A361、B41-44、B45),翌日早晨回家準備糧食,然後再次集合在會所(A358、B41-44)。接著會用腳踏地,拿著棒敲打地板,向軍神和獵神祈願。完成後,大家會到主帥的露營地,再次用腳踏地和棒打,並祈禱後出發。途中某處,眾人會收集柴薪,主帥取出燧具,告知目的地後開始鑽火,升起火後將柴薪用於儀式。眾人會拿出各自攜帶的麻糬撕成小片,奉獻給自己、武器,最後將麻糬集中成一塊來分享,這是出發後的第一餐(A358、A363-A364)。
11糧食為米和粟搗成的麻糬(A357、B41-44),還有副食物如生薑、鹽肉等。生薑可用來提振精神,浸泡後則可輕鬆地擦腿(A357)。
12出發後的宿營中,如果得到凶夢則會回頭,或再次試夢;若夢境吉利則繼續前進。若有一人做了凶夢,則會留下來生火、等待一行人的凱旋。再出發時,主帥會收集一片火薪,再次進行腳踏和棒打的儀式,向神明祈禱後再前進(A363-A364、B41-44)。
13出草的目標有敵對部落、行人、村莊。先躲在灌木叢中瞄準行人,殺死後將屍體翻過來,用劍斬首(A366、A369)。
14本族將第一位擊中敵者視為第一等,而擁有第一等功績的人會特別獲得勇士的稱號,並可以佩戴象徵榮譽的軍帽(A350)。
15取得首級後將首級放入網袋中攜帶回家。在接近部落前會在首級的頂部打孔,去除腦漿,然後鋪上茅草並將首級放在上面,再用茅葉覆蓋,眾人圍繞著跳舞並唱凱歌。最後將首級放在頭頂運回(A371、A373A、A374、B41-44、B45)。
16社中的人聽到聲音便知道凱旋的消息,婦女們紛紛出來,在會所周圍割草、打掃庭院,等待歸社的隊伍(A371、B25-27、B41-44)。翌日,社中的男女老少皆會聚集在會所,男子在樓上,婦女在樓下等候(A371、B41-44)。
17凱巡歸來後,首領將燧具、人頭頭皮放入袋子,收回敵首籠中(B41-44)。
18參與出草者會先將人頭放置於會所,並由獵首者將各家提供的酒餵食給人頭(B25-27、B41-44、B45)。
19參與出草者前往頭目家中飲酒,在依序至各家飲酒,並需夜宿集會所5天(B41-44)。
20隔日將人頭插在竹竿上,立於集會所的赤榕樹旁(B25-27、B41-44、B45)。並取出與本次獵獲的人頭同等數量的舊頭骨,也插在竹竿上。由出草者將豬肉、赤榕樹葉塞進頭顱。後為著人頭跳舞。隔日釀酒,再隔日狩獵,最後一日將從各家收來的酒倒入敵首籠中弔祭。此後飲酒、跳舞至隔夜(B25-27、B41-44)。
21人頭會在隔年的人頭祭時,從竹竿上取下,收入敵首籠(B45)。
22若有戰死者,則會唱凱旋歌但不跳舞,本次出草結果被視為失敗。即便是未能成功且沒有獲得首級的情況下,仍然會進行凱旋儀式(A380)。
23本族不會埋葬戰死者的屍體,或是將其放置不動,常會用樹枝、茅草或其他植物遮蓋,或者點火焚燒(A379)。戰死者的家族並不會參與凱旋儀式表達哀痛,並可能會因此怨恨主帥(A380)。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7-338、342-343、350-351、353-355、357-358、363-364、366、369、371、373-374、379-380。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三冊》頁25-27、41-44、44、45。
賽夏族
1出草稱marakem,意指為了獲得敵人或異族的首級而出至社外(A141)。
2出草的原因有5,一是決定爭議的是非;二是為親族報仇;三是懲罰不履行義務的異族;四是彰顯男性的勇武;五是解決感情糾紛(A141)。
3本族沒有裁判機構,而是將是非對錯交給habon神靈審判,並以出草的收穫為判斷依據,有收穫者就代表神明判決其正確(A141)。
4出草團隊通常有兩隊,不限於異族,同族之間也會出草(A141)。
5爭議者如若無法親自出草,也可委託他人代行出草(A141)。
6近親之間若遭到外族人殺害,都有義務為其報仇而出草,如若遭到本族人的殺害則不可報仇(A141、B343)。
7不履行義務的異族是指外族人租用本族土地時,出現欠租金的情況就會動用武力,進行出草(A142)。
8出草主要以團體為單位,至少4-5人,多則20、30人一團(A142)。
9出草團體的領隊由頭目或者有勢力族人擔任(A142)。
10出草前會準備糧食和保養武器,同時各家都會避免觸犯禁忌(A142)。
11出發前一夜,領隊會在家祈靈以便得到出草允許,以好夢作為判斷。第二天早上,全體團員在首領家集合,在以鳥占作為判斷出草的吉凶。卦吉則出發;卦凶則會在半路上搭建小屋,直到獲得吉兆為止(A142、B362-363)。
12確定襲擊目的地後,不會在附近停留,會選擇與目標人家稍有距離的隱蔽地點搭建小屋作為根據地(B366、B367)。
13以民家做為襲擊目標時,會選有才幹、勇武者潛入偵查,待時機成熟則會襲擊該家,並且搶奪財物。以路人為目標者,則埋伏在適當處進行襲擊,確定目標被命中後才會進行馘首(A142)。
14獵取到的首級會放入網袋(B373),撤離至安全的地方,才回返回社內。抵達社內門口後會喊o:y o:y,每馘首一個就喊叫二回,如果有搶到槍械,得每一挺放二發空砲。聽到聲音者,要出外迎接。馘首者從背上卸下網袋交給妻子或兒子,由妻子或兒子對首級召喚其親族、兄弟一同前來。大家一邊慶祝一邊走到馘首者家裡,展示首級,而後再把它包起來、掛在庭外樹枝上。當晩全社聚集在馘首者家裡喝酒。翌日馘首者獨自把首級拿到山頂(B374),選一處日照良好之地放置二個石頭,把首級藏在其間,並讓首級口含黏糕、肉、酒,然後返家。獵獲首級的團體,在當年稻子收割完成之後,即外出狩獵,並且釀酒以祭祀首級;而族眾則聚集在馘首者的外庭唱歌跳舞(A142、B370)。
15若有人戰亡,則即使獲得首級也不算成功。戰亡者的屍體會以樹枝掩蓋、遺棄在林中,而且敵首也丟棄不帶回社裡。團員們馬上返社,但是需在途中搭建小屋住宿一夜。團中最年長者手持一枝kalobihin草,對每位團員唸誦paobaz paobaz(意指驅趕離去),一邊從右向左拂除他的胸部。這是為了要防止己方戰亡者附在團員身上返社之意。上述的儀式做完後,才可各自返家(A142B、B378)。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三卷·賽夏族》頁141、142。
B《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43、362-363、366-367、370、373-374、378。
雅美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邵族
A出草前,如果有凶夢,則放棄、延期。如途中鳥占不吉利,則折返(A115-117)。
參考資料:
《日月潭邵族調查報告》頁115-117。
噶瑪蘭族
1傳說本族祖先與泰雅族約定,將以獵首決定爭議是非,並對彼此永遠不再有異議(A333)。
2後世雖有在對戰時取人頭的傳說,但並未有單純以獵頭為目的的行動(B16-17)。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3。
B《噶瑪蘭族:變化中的一群人》頁16-17。
太魯閣族
1本族出草主要是為了復仇,並逐漸形成長久性的仇敵關係,部落或族群之間會持續復仇出草的行為(A342)。另外也有娶妻、防止疾病流行、祈求豐收、判別是非等原因(B41)。
2有一說出草前需與頭目商量(B41)。
3由最有勢力者為團者,並由團者帶領全體成員行祝禱儀式(B40-41)。
4以夢占為依據,夢吉則隔日準備出發,夢凶則順延、並每日重新祝禱,直到夢吉(B40-41)。
5本族出草時會穿華麗的裝束、使用全新的用品,曾經馘首過的成員會穿著紅毛絲織成的上衣(A358)。
6本族出草的攻擊方式是投擲槍和弓箭射擊,在敵人倒下後斬首者直接將齊頭顱砍下(A368)。
7當成功斬首後,需立即返社。途中清洗人頭並挖除腦漿(B40-41、B41),並於用餐時將食物塞入人頭口中(B40-41)。
8接近部落時,大聲喊叫,社人聽聞則來迎接(B40-41)。
9人頭先置於屋內架上,隔日再於門外設立人頭架(B40-41)。也有部落放在人頭小屋。(B41)另外依照人頭數量,在樹上吊掛蓪草(B40-41)。
10人頭的皮肉脫落後,移至舍內的公共人頭架,或放入網袋永久保存(B40-41)。
11若有成員遭砍頭,需悄悄反社,將衣物脫在屋外、裸體進屋(B41)。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42、358、368。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四冊》頁40-41、41。
撒奇萊雅族
未蒐集到相關習俗。
賽德克族
1本族會透過出草來解決爭端。他們將出草視為神靈的審判,信仰神靈會在出草中幫助正義的一方,並將首級授予他們。因此通過出草獲得首級的人被視為勝者和正義者(A333)。另外也有祈求豐收的出草原因(B38-39)。
2通常為團體出草(B37-38、B38-39)。欲出草時,參與者會各自留意夢兆,由獲得吉夢的組團(B37-38、38-39、39-40)。另需通過鳥占,才能成行(B38-39、B39-40)。
3沒有固定出發時間,但通常在黎明出發。成員會先在部落外集合。團長會攜帶出草的護符,如小背負袋、網麻袋或革袋,袋子裡裝有以往戰鬥和出草時獲得的敵人的少許毛髮、使用過的松明片段等,還有出草儀式所需的水器和燧具(A361-362)。
4團長會取出燧具,念咒語面向出草的方向鑽火,根據石頭的打擊次數來判斷可獲得的首級數量。團長會從袋中取出小瓠或竹杯,盛水於其中,一手持之,念咒語向神靈祈願出草順利。另一手則用手指、茅草或樹枝浸入水中,並在團員的頭上灑水。也有一說此時會用另一手捧著松明。成員們也會用手指觸碰水,進行觸水儀式,以立下出草的誓約。此後,大家要戒除不吉和卑穢的言語,然後協定出草的目的地及策略(A361-362)。
5本族會選擇與目標人家稍有距離的隱蔽地點搭建小屋作為根據地(A367、A368),並試著做夢。若有成員做了凶夢,則可以離開隊伍回部落。如果凶夢較多,可能會再次過夜繼續試夢。如果夢境吉祥,則會進一步進行鳥占。如果鳥占結果吉利,則立即出發;若結果凶隨即再宿,翌朝再進行鳥占。如果三次占卜結果仍為凶,則停止行動並返回(A361-362)。
6儀式和策略的協議通常是在出發前由出草的提議者或成員中的有力者的家中進行,然後再占卜吉凶、確定出發日期。在途中,團員們會繼續注意鳥占,若結果吉利則前進;若結果凶則回頭,或者就在當地露營,試著做夢。其後的步驟則與上述相同(A361-362)。
7若出草對象為行人,則先由射手射擊,在敵人倒下後,斬首者直接將齊頭顱砍下。槍手多由年長者擔任,站在前列,青年則持槍作為近戰,緊隨其後(A368、B38-39)。
8當成功斬首後,迅速攜帶首級及掠取的財物,返回根據地或安全地點進行休息,然後再開始歸途。首級後部打孔去除腦漿(A369-370、A373-374、B39-40),也有一說從咽喉處(B37-38),然後放入網袋中(A369-370、A373-374、B38-39、B39-40)。
另會割下人頭的頭髮,綁在隨身武器上(B39-40)。
9凱旋回歸時,會在靠近部落時開槍慶祝,若獲得槍械,則每挺開一次槍。根據團長的號令喊聲。社中的男女會前來迎接,行進的家族會準備征士的盛裝在路旁等待(A370、B37-38、B38-39、B39-40)。此時,會有一人提著首級率先到達,宣告某某斬首的成就(A370)。
10據說獵獲人頭者的酒和刀,能治療疾病(B39-40)。
11人頭放在獵首者家門前的棚架,左右各放一個皮肉未完全腐爛的人頭或地瓜、肉類等祭品(B37-38、B38-39、B39-40)。另外取蓪草綁在樹上,並以茅草綁成神梯,立於人頭架旁(B39-40)。
12社人會以酒灌入人頭口中,待酒與血從脖子處流出時,則接起飲用(B39-40)。
13若有成員遭砍頭,需棄屍(B39-40)。成員需於夜晚密集地返回社,並脫去衣物,將所有攜帶品置於屋外,以裸體進入家中。翌日,會邀請巫師進行儀式後,方可進入室內。護符袋因被視為不吉而需棄置,為祝祭準備的酒水也要丟棄。直到在次滿月前,皆不得出征。此外,成員有時不會直接回社,而是忍受飢餓,在社外露宿2-3天,待族人知曉後,才會促使他們回社(A378)。
14出草的提議者會向戰死者的家族表示歉意,通常會贈送4-5件珠裙。此外,團長還會屠宰一頭豬進行祓除儀式。如果有負傷者,提議者則需要支付治療費,若不支付可能會招來記恨與襲擊(A379)。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1、333、361-362、367-370、373-374、378-379。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四冊》頁37-38、38-39、39-40。
拉阿魯哇族
1據說過去出草是為了炫耀部落勢力、鍛鍊體魄等原因(B131)。
2擁有第一等武功者會特別獲得勇士的稱號,並可以佩戴、象徵榮譽的軍帽(A350)。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50。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三冊》頁131。
卡那卡那富族
1出草目的通常是弔慰祖靈、彰顯個人勇武(B183)。
2出草的團長通常由團員中做過吉夢的人或有實力的成員擔任,部分人會為了博取名聲而出任此職(A356)。
3本族出草的目標大多會選擇耕作中的人;或是觀察一般住家,趁家族人數較少時發動突擊。大多數是使用長矛和刺刀來斬首,較少使用槍枝(A369、B183)。
4行進途中,如遇山貓、蛇,則返回;但若山貓、蛇的行進方式與出草者相同,則為吉兆(B183)。
5本族在出征時只要未能獲得首級,就不會返回社,直至獲得首級為止(A378、B183)。
6斬下的首級不會進行任何處理(A374),直接放置在社外曝曬後再帶回會所,人頭祭時僅攜帶敵人的毛髮來吊在會所的屋簷下(A373)。族人會踮起腳尖大聲歡迎凱旋,隨後共飲酒、歌舞慶祝(A371、A373)。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66、369、371、373-374、378。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三冊》頁183。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