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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霧鹿事件
  • I
    布農族待確認
  • H
    霧鹿 Vu-lu̍k
    事件 sṳ-khien
  • T
    霧鹿 Bū-lo̍k
    事件 Sū-kiānn
  • J
    ブルブル事件 じけん
  • E
    Bulbul Incident
族別
  • 4B 布農族 Bunun
分類
撰寫者

霧鹿事件


緒論

  1914年(大正3年)1月,以新武呂溪上游布農族重要大社「霧鹿社」(Bulbul)為核心,受邀前來談和、接受饋贈的布農族人遭日警搜查隊屠殺,族人於警方撤退過程於新武呂溪稍下游處進行反擊,此事件官方記錄名稱為「高山蕃ノ制壓」。事件涉及布農族、日本人,以及卑南族、阿美族等平地原住民族,背景則源於東台灣的經濟開發政策以及七腳川事件移民的影響。由來自地方警察機關匯報而成的一手史料彙編《理蕃志稿》,對於往後中央山脈南段布農族抗日事件起因,多歸咎有霧鹿社族人的涉入而言,霧鹿事件是日本時代東台灣布農族地區於1914-1915年(大正3-4年)一連串反抗戰事的重要起始點,衍生喀西帕南、大分、六龜里等重大歷史事件。

所涉民族

  霧鹿事件主要涉及新武呂溪上游的布農族郡群、巒群,其中受創最深為Ispalidav氏族。而與布農族對立的,則以日本警察搜查隊及以卑南族為主的人伕隊。

事件背景

  日本時代初期(1895-1905),台灣殖民經營上面臨財政壓力,第4任總督兒玉源太郎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推行樟腦開發,以支撐殖民地經濟。1905年(明治38年),賀田組獲准於花蓮港廳開發樟腦,侵入原住民族領域,陸續爆發太魯閣族威里事件(1906)與阿美族七腳川事件(1908),總督府遂於花蓮北方設置隘勇線圍堵原住民族,並將歸順的七腳川阿美族人南遷至台東鹿野地區,移民沿著新開闢的輕便台車線以農作、郵遞物流與輕便鐵道的鋪設人夫出役為業,台東平原周邊的卑南族人也參與運輸工作,越來越多異族人進入花東縱谷南段,與山區布農族人的衝突也越來越多。

  依《理蕃志稿 第3編》(1921)記載,1911-1913年(明治44年至大正2年)間,日方便多次介入高地布農族人與低地民族的調停,然卻未能獲得各方滿意。台東廳廳長於1913年(大正2年)制定三項處置方策:1. 對平地原住民貸與火槍彈藥以襲擊布農族人;2. 增派警察至要道協防平地住民農耕、畜牧及交通要地;3. 討伐高地布農族人。其中,官廳認定第3策最能彰顯國家權威,促使平地住民甘心服役於人力台車及製糖作業。8月開始,台東廳自北絲鬮溪(今台東縣延平鄉)山麓地帶往北到廳界(今台東縣海端鄉錦屏村),新設置17處警戒所,配置警部階級以下66名警備員防範雙方交戰,同時開始限制貿易交換。11月19日,再加派巡查29人支援。不料11月仍發生日本木匠和2名巡查遭殺害的事件,日本政府因而決議採更嚴厲的制壓措施,乃派遣警備偵查隊勘查地形,發現數條連外小徑,呈報鎮壓計畫獲總督府核可,發動襲擊。

事件始末

  依《理蕃志稿 第3編》〈台東廳高山蕃ノ制壓〉紀錄,1914年(大正3年)1月,由台東廳蕃務課長井野邊幸如率領搜索隊,由100名日警與20名卑南族人伕隊組成,由里壠庄(今台東縣關山鎮)出發,沿途經鄰接縱谷的Mahav社、大崙溪轆轆社(Laklak),最後抵達新武呂溪上游的古老大社──霧鹿社。經「訓諭」頭人領袖後族人「蕃情大變」,不敢再犯云云。

  2000年(民國89年),海端鄉霧鹿部落余夢蝶在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指導下進行田野調查,撰寫〈霧鹿部落日據時代族人遭屠殺事件整理記錄〉,並刊登於該系出版《八九年度原住民自助文化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2001)。據當事者後裔口述,當時日本人帶著大批警察部隊與卑南族人沿新武呂溪上溯,一路召集各村社領袖前往霧鹿Biung Ispalidav宗家家屋進行集會,談及要講「和好」的事情,同時發送禮物給與會者。由於日方曾多次召集族人發放禮物、殺牛請酒,不少人前往霧鹿社參與聚會。日本人抵達後,派遣主人家男丁前去摩天社(Bacingul)要回日本警察頭骨,預先埋伏的搜索隊員起出槍彈襲擊在屋內布農族人,到場者幾乎都遭殺害。而被派遣到摩天社的兩兄弟tuan Lanihu、Navas,協同倖免於難的弟弟Dahu,對撤回的日本搜索隊發動復仇式反擊,在下馬社(Ivauvu)下方的新武呂溪谷(今日南橫公路嘉寶隧道東口)阻殺數十名搜索隊成員,警方押解的Asulan Takisdahuan與其妻子Ibu則趁機逃跑。

  而曾任總督府警視蕃務課長的瀨野尾寧,於《蕃界稗史殉職秘話》(1935)對於本事件有細節描述。事件起因於1913年(大正2年)仲秋於新武路驛附近,有一日本巡查石川氏遭害,為促使加害者出面,而於翌年1月由井野邊蕃務課長任隊長,自高階的警部階級以下,派遣警備員200員編為2分隊,召集卑南族等低地民族120名編成支援人伕隊,總計為320人大搜索隊,向霧鹿社方面出發,當晚便抵達。隔天召集數十名周邊地區族人集會,井野邊課長訓示之際,人伕隊忽然襲擊家屋內集合的群眾,當場有21名布農族人遭到殺害。隨後,搜索隊撤退時於新武呂溪遭受霧鹿社族人復仇反擊,人伕隊有12名遭殺害獵首。

事件結果與後續影響

  事件發生後數月間於中央山脈東西兩側布農族地區,快速激發一連串針對日本警察據點的襲擊行動,包括新武路蕃務官吏駐在所事件(1914年12月)、清水事件(1914年12月)、上寶來事件(1914年12月)、大分事件(1915年5月)、喀西帕南事件(19155月)、喀西帕南事件(1915年5月)、六龜里事變(1915年7月)等。

  霧鹿事件不僅是一系列抗日行動的開端,影響更遍及整個布農族區域。從後續多起事件的官方報告來看,參與襲擊的族群經常被標記為霧鹿社族人,顯示該事件對當地布農族人的長遠影響。時任蕃務課課長瀨野尾寧在事後檢討時指出,儘管總督府當局已注意到山麓地帶治安問題,而間接介入調停,卻因本事件而直接成為布農族人的對立面,影響後續局勢發展。

相關文化資產

  霧鹿事件目前有3處相關歷史遺跡,其中僅天龍吊橋具有文化資產身分。

1. 霧鹿事件發生地:事件發生地原為霧鹿部落Ispalidav氏族(漢姓余)的保留地,因禁忌長年未使用。1970年代,中華電信於該地設置機房並逐步擴建。近年來部落族人倡議設立紀念碑,以傳承歷史記憶。

2. 霧鹿部落日本時代理蕃據點:1927年(昭和2年),日本人將警備線延伸至霧鹿台地,設立駐在所與砲台。駐在所原址今為霧鹿國小,砲台處現設有涼亭,並擺放兩座新武呂溪流域的俄製三吋速射砲。目前,部落內仍存部分日本時代建築遺構,如「槌球公園」內的阿彌陀佛石碑。

3. 天龍吊橋:橫跨新武呂溪的天龍橋為日本時代鐵線橋,建於1928年(昭和3年),由關山越警備線霧鹿駐在所主導興建,並由里壠支廳長富永藤平命名。該橋現為法定歷史遺址資產,於2022年(民國111年)10月完成第4度修繕。台東縣政府已登錄為歷史建築,具文化資產身分。

相關研究概況

  該事件在日本時代的官方文獻《理蕃志稿 第3編》中有簡短報導呈現,另有相關人士回憶錄的間接記載。當代的布農族人口述歷史,以及研究者的詮釋研究也顯示霧鹿事件的影響深遠。其中,余夢蝶發表〈霧鹿部落日據時代族人遭屠殺事件整理記錄〉,使此事件逐漸被外界認識。

  2003年(民國92年)楊淑媛發表〈過去如何被記憶與經驗:以霧鹿布農人為例的研究〉、〈過去如何被記憶與經驗:以霧鹿布農人為例的研究〉,以人類學角度詮釋布農族人的歷史「事件」觀念。2022年(民國111年),謝博剛博士論文〈中介著的視點:卑南溪流域布農族地區近代社會影像誌(1880-1950)及博物館再現〉,接續且重新整理、詮釋余夢蝶的紀錄資料,並針對可能的復仇事件發生地進行現勘,同時也就台東地區布農族進行了近代史的系統化研究。

【圖1】新武呂溪上游的古老大社:霧鹿。(謝博剛拍攝,2021年)

【圖2】霧鹿事件事發地現址。(謝博剛拍攝,2022年)

【圖3】霧鹿駐在所遺存南無阿彌陀佛碑。(謝博剛拍攝,2020年)

【圖4】霧鹿事件後反擊發生地。(謝博剛拍攝,2020年)

 

參考文獻:
  •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理蕃志稿》第二卷,台北:臺灣總督府警務局,1921年。本書有中譯本。陳金田、宋建和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第二卷》(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7年)。
  • 余夢蝶,〈霧鹿部落日據時代族人遭屠殺事件整理記錄〉,收於國立政治大學原住民研究中心,《八十九年度原住民自助文化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台北: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2001年),頁114-143。
  • 楊淑媛,〈過去如何被記憶與經驗:以霧鹿布農人為例的研究〉,《台灣人類學刊》第1期第2卷(2003年12月),頁83-114。
  • 楊淑媛,〈歷史與記憶之間:從大關山事件談起〉,《台大文史哲學報》第59期(2003年11月),頁31-64。
  • 謝博剛,〈中介著的視點:卑南溪流域布農族地區近代社會影像誌(1880-1950)及博物館再現〉(台北: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