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1890年(光緒16年)的「恆春下三社事件」又稱為「恆春下三社討伐事件」或「下蕃社之討伐」。恆春車城田中央附近庄民遭牡丹社族人出草,庄民向官府尋求究責,清軍陸續推進至雙溪口附近,後未再前進,僅以協調原住民與庄民締約和平相處後收兵,但效果不彰。
所涉民族
排灣族巴利澤敖群,車城田中央附近漢族群,清軍。
事件背景
1874年(同治13年)牡丹社事件之後,清國長期派駐軍隊在恆春半島駐守,並時常向台南方面尋求派兵協助攻擊。清軍與周邊排灣族部落的紛爭持續到日本時代。
事件始末
1890年(光緒16年)3月排灣族巴利澤敖群牡丹社頭目Kajava等數名族人,在恆春車城田中央附近出草3名王姓漢族群庄民。2名漢族庄民伺機報復,夥同其他庄民於同年9月待Kajava的兄弟出現於田中央時圍擊之,並將其屍體燒毀棄置。牡丹社族人知曉後,聯合高士佛、加芝來及附近諸社約600名族人攻擊車城田中央兩個聚落,庄民亦有所防範,雙方纏鬥數日。
恆春知縣呂非璜、恆春營游擊兼屯軍隘勇營官談炳南、車城汛把總等人協議後,決定出兵示威鎮壓,但原住民反而殲滅了清國兵勇。知縣等遂稟請巡撫繼續派兵攻擊原住民。12月中旬,臺灣總鎮萬國本率領兵勇千餘人,運大砲數門,自台南乘船抵車城登陸。將兵勇配置於四重溪東側的雙溪、牡丹山下,放出消息將大規模攻擊各部落,但卻按兵不動。原住民伺機攻擊清軍,襲殺數人,且兵勇生病者眾,死亡者陸續增加。萬國本遂派通事邀請Kajava等人到軍隊駐紮地,與車城田中央兩庄之總理締結和約,爾後若再有襲殺事件,需賠償60-80圓,並且發誓永不相鬥。
1891年(光緒17年)1月,萬國本引兵返回台南。然牡丹社仍持續攻擊兵勇與庄民,知縣於是再稟請巡撫出兵,總鎮萬國本又再度率領千餘名兵勇前來,將軍隊駐紮於雙漢口、牡丹山下,揚言要殲滅諸社,但實際上按兵不動。之後天候欠佳,連日風雨,萬國本乃藉口難以行進,再派通事邀請各部落頭目前來軍營,與庄民重新締結和約後退兵。然此情況,反倒有向原住民祈求和戰之態,原住民的襲殺庄民兵勇事件因而有增無減。
事件結果與後續影響
自1880年代起,原本漢移民與原住民的邊界領域墾拓紛爭,逐漸轉變為軍隊介入,與原住民的戰爭襲殺狀況日益複雜。又因清軍紀律不整,經常丟失槍械,大量槍枝流入原住民部落,種下日後日警大規模的槍械繳交行動、並於收繳過程中造成原住民重大傷亡的災難。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