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射不力社事件指1892年(光緒18年)發生於今屏東縣獅子鄉、枋山鄉地區之楓港溪流域的排灣族射不力群與漢族群衝突情事,之後清軍介入攻擊排灣族射不力群部落之事件。
所涉民族
排灣族射不力群、楓港地區漢族群、清軍等。
事件背景
楓港溪流域為排灣族之傳統領域,楓港溪的出海口是漢族群勢力沿著海岸線進入恆春半島的重要節點。漢族群勢力進入楓港地區之後,此地原漢衝突即不斷產生。
事件始末
楓港溪的排灣族射不力群與楓港漢移民因為土地租稅認知落差,長期處於緊張衝突關係中。1892年(光緒18年)楓港庄民張大泡、張烏傑因欠繳土地租金於5月遭原住民殺害,楓港庄民亦攻擊原住民,導致6月原住民圍攻楓港地區漢族群居住區域。楓港庄民陣亡4人,遂向恆春城的官府求援。
恆春縣令高晉翰、恆春營游擊兼屯永營官張世香率兵數百前往楓港協調不成,反遭排灣族人攻擊,高晉翰染病返恆春而歿,張世香無計可施乃稟請巡撫派兵增援,之後台灣巡撫邵友濂責台灣總兵萬國本第三度率兵千名進駐楓港,加上後山防軍統領提督張兆連之軍隊,形成龐大之軍力。清軍亦屯兵於高處,派通事入山勸降,但族人不應,清軍乃挾著優勢的人員及武力於8月初展開攻擊,陸續攻陷巴士墨社、草埔後社,燒毀家屋,兩社頭目數人遭清軍殺害。但期間遭遇秋颱,連日風雨侵襲不斷,山洪暴發,清軍多人遭溺斃,且病死者眾,排灣族人與清軍都陷入傷亡嚴重之困境。9月下旬事件漸步入尾聲,由於無法徹底消除排灣族人的反抗勢力,新任恆春知縣陳文偉抵楓港與萬國本商議對策,清軍改與族人和談,再派通士入山邀集各社頭目重新擬定原漢土地租用之番租繳交約定,萬國本引兵返回台南,形式上結束此事件。事件中陣亡的軍勇、庄民由張兆連捐資收葬,1894年(光緒20年)在楓港山麓建立了「忠義塚」,於春秋兩季致祭。
該事件相關的重要人物至少包含台灣巡撫邵友濂、恆春縣令高晉翰、恆春營游擊張世香、張兆連、排灣族射不力群巴士墨社頭目零阿零、新磘,草埔後社頭目加必、姑柳、龜令、萬貴等。
事件結果與後續影響
清軍勢力未進駐恆春半島之前,楓港溪流域的原漢衝突都由民間自行化解處理。1874年(同治13年)牡丹社事件之後,清國加強對台灣的各項防務工作,恆春半島開始有清朝軍隊戍守,軍隊的出現,打破原本原漢之間的勢力平衡狀態,原住民聚落遭受較大規模的武裝攻擊事件大約是起於這個階段。
事件結束後,清軍撤離,楓港溪流域又回復原本原漢居民相處之方式,時有紛爭出現,在族群間的摩擦互動中形成地方性的族群勢力平衡,這當中較少官方實際著墨之治理痕跡,具有較為在地的族群文化互動特色。回顧官方武力介入地方紛爭的各個事件,除了事件期間造成各方的直接人員傷亡與聚落破壞,並無法有更為具體的原住民治理績效留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