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恆春瑪拉義社事件指1902年(明治35年)11月,日本軍警攻擊恆春廳北界的排灣族瑪拉義社(マラギイ,malagii)族人。
所涉民族
排灣族瑪拉義社族人、日本軍警、恆春地區漢族群。
事件背景
1895年(明治28年)日本人接收台灣,政權交替,但山區的原住民族群普遍仍保有自治權之態,先前原漢、原住民與軍隊之間的衝突仍延續,但日軍採取較為積極的軍事力量進入原住民領域,逐漸打破先前原住民的自治,使之淪為國家體制的一環。
事件始末
1902年(明治35年)11月,日本軍警攻擊恆春廳北界的排灣族瑪拉義社族人。此事件的發生原因類似1896年(明治29年)發生於附近的阿乳芒社事件,皆延續清末以來族人與外來勢力的武力襲擊衝突模式,由於瑪拉義社族人不聽命於官方命令,並時常襲擊周邊庄民,因此總督府組織警察隊,並聯合附近已聽命於日本政府的原住民部落攻擊瑪拉義社,焚毀聚落家屋,迫使該部落族人停止反抗。
事件結果與後續影響
日本領台初期,對於原住民的治理採取北征伐,南綏撫的政策,一般對南部原住民族群採取較為懷柔的治理手段,待北部泰雅族群的反抗勢力大致遭壓制之後,才開始對南部原住民族加強管理,但期間仍局部小規模攻擊較常反抗日本官方命令、襲殺周邊庄民的部落,作為對區域性原住民部落的武力威嚇之用。與清末清軍攻擊原住民之策略差異在於日治初期台灣總督府的武力攻擊原住民事件多有軍警聯合周邊庄民一起行動之特色。如前述,北部原住民的反抗勢力被大致平息後,台灣總督府以強勢武力為後盾的山區治理逐漸往南延伸,1914年(大正3年)開始的槍枝收繳行動,引起布農族、排灣族、魯凱族等的普遍反抗,隨即引來大規模的軍警聯合武力鎮壓,之後南部原住民逐漸失去武力反抗的組織動員力,特別是恆春半島地區,一直到日本時代結束都再無大規模的反抗事件出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