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臺灣府志》(1712)中將坑仔社、南崁社、龜崙社、霄裡社,通稱為南崁四社,若從交通路線、婚姻圈、宗教信仰等面向觀察,坑仔、南崁、龜崙社關係密切,往來較為頻繁。霄裡社的平面距離雖然接近上述三社,然在空間上,卻是較為獨立的社域,和其他三社的互動關係較弱,推論清國文獻上稱呼之「南崁四社」可能只是行政管理上的歸類,不能反應實質的族群系統。到日治時期,在戶口調查簿當中可以發現,「南崁四社」中的坑仔、南崁、龜崙三社相互遷徙、通婚的記錄相當頻繁,霄裡社則似乎與三峽、大溪、楊梅、竹塹一帶的族群關係較為密切。
清國這些社群活動的範圍在今天的林口台地以南至楊梅社仔溪以北,大漢溪以東,西至海。南崁社、坑仔社、龜崙社主要分布於南崁溪流域。
坑仔社位於林口台地西側,南崁溪支流坑仔溪谷地中,包括坑仔、頂社、土地公坑、山鼻仔、赤塗崎、貓尾崎等聚落,相當於今天桃園市蘆竹區坑子里、外社里、山鼻里及坑口里、山腳里的一部分。頂社因海拔較高,又是坑仔社地,故名。坑仔社以前分頂社、下社兩小社,下社位於頂社外方,後來改稱外社。坑子社可能原居蘆竹區坑仔口,後來遷居坑仔村頂社、外社一帶以至泰山區、林口區接近台地邊緣附近。今天比較明顯的坑仔社聚落在蘆竹區坑子里社底,藍姓、夏姓後裔比鄰而居。
南崁社在林口台地西南側崖下,及南崁溪短小支谷中。包括營盤坑、山鼻子、羊稠坑、廟口、大坑、陳厝坑、員林坑、番仔窩等聚落,相當於今天蘆竹區南崁里、內厝里、五福里、山鼻里一部分,及龜山區大坑里、南上里,有大坑溪、南崁溪、羊稠坑溪、營盤坑溪流經。
龜崙社林口台地南崁溪上游坑谷及支流楓樹坑坑谷,包括楓樹坑、新路坑、舊路坑、大湖、大埔、社后坑、西勢湖等聚落以及樹林、鶯歌的一部分,相當於今天龜山區楓樹里、新路里、舊路里、大崗里、嶺頂里、兔坑里,有楓樹坑溪、塔寮坑溪、兔子坑溪流經。整個龜山區除了大坑、南上里以外,幾乎都是龜崙社社域。
霄裡社原居現在的桃園市大溪社角一帶,位於桃園台地南端與中壢台地北端,也就是桃園台地與中壢台地之間的崖腳,泉水相當豐富。嘉慶年間,一部分霄裡社社民至龍潭銅鑼圈招佃開墾,霄裡社的蕭家是開發龍潭相當有貢獻的家族。霄裡社歷代先祖曾擔任過「頭目」、「通事」、「把總」、「屯把」等頭銜,這些都是當時理番政策下,賜予「熟番」的職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