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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金寧
  • T
    金寧 Kim-lî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金寧


  巴布薩族大武郡社土目。大武郡社位於今彰化縣社頭鄉。已知在任時間含1766-1777(乾隆30-43年)。
  1766(乾隆30年)的官府文書「彰化縣番社通事、副通事、土目名單—舊社名及通事名簿」(收錄於《岸裡大社文書》),金寧登錄在案。
  又知,1767(乾隆32年),土目金寧,同土目阿嘓、甲頭眉于、山禹仕等,有荒埔壹段,坐落湳仔後。由於「前年給付劉觀相開墾耕作,遞年帶納社租粟四石。于本年參月內,嘓等以先例霸佔等事□分,縣主具控,蒙准勘丈劉觀相分下田半分,在案未蒙訊結。有公親盧永暢會二比業佃爭控,不忍坐視□中」。因此,「前來處和勸劉觀相,再出補找價銀貳拾員正。其田依然劉觀相子孫掌管耕作」。有斷根洗找契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又知,1777(乾隆43年),土目金寧,同通事金眉千等,有本社祖遺山崙埔壹處,坐落土名虎仔山崙后山崙頂。由於「乾隆貳拾年,給墾與楊美日前去耕種果子或宅,以為己業。今因舊給墾字久年不知何人取收,抑係失落」。因此,「向通土出墾字。歷年至限期貼納社餉錢拾陸文,到社完納,給出完單」。有再給墾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後述】
  金寧擔任土目時,同時另有土目阿嘓。見上述「名簿」、《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參考文獻:
  • 「岸裡大社文書數位典藏官網」,〈淡水廳、諸羅縣、彰化縣各番社之通事、土目、對社差役名簿〉。
  • 劉澤民(編),《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