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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偕永福
  • T
    偕永福 Kai-Íng-hok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偕永福


  偕永福有三個身分,其一為擔任噶瑪蘭族抵美簡社頭目,其二為中人,其三為中保認人。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97-1901(明治30-34年)。抵美簡社位於今宜蘭縣礁溪鄉。

  擔任抵美簡社頭目。已知在任時間含1897(明治30年)。

  1897(明治30年),臺灣總督府民政局屬唐澤孝次郎與中島義三郎前往宜蘭地方調查,在其「宜蘭東西兩勢三十六社及頭目姓名」載:「社名:抵美簡社。頭目姓名:潘翰仁、偕永福」。見《臺灣總督府檔案》

  擔任中人。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98-1901(明治31-34年)。

  1898(明治31年),抵美福社化番九敏,由於「敏兄弟三房長房籠爻嘐嘐、第二房阿奪、第三房九敏。二房阿奪早故,有長房之女烏古傳繼為嗣。但因敏自幼出嗣過繼與何家為子孫,本不應與長房籠爻嘐嘐並二房阿奪均分家業。只因長兄籠爻嘐嘐極有仁義,念及兄弟手足之情。前經將家業與敏均分清楚,並無交加,日後不敢再分。不幸近日以來米糧大貴,日食難度,更兼敏身中有病,乏金調治」。因此,「不得已托中向與長兄籠爻嘐嘐夫妻懇求出金救助,當日仝中三面議定長兄籠爻嘐嘐夫妻助出洋銀貳拾大員正」。偕永福為中人。有憐貧助金手摹憑準字為據。見《宜蘭古文書》(第貳輯)

  又知,1901(明治34年),民壯圍堡抵美福社何交敏,將壯二庄田,托中引就與本社偕經典出首承買。偕永福為中人。有杜賣盡根田契字為據。見《宜蘭古文書》(第貳輯)

  擔任中保認人。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98(明治31年)。

  1901(明治34年),民壯圍堡抵美福社何九敏,將壯二庄二百二拾六號水田,托中引就與夏阿埤出首承買。偕永福為中保認人。有杜賣盡根田契字為據。見《宜蘭古文書》(第貳輯)

  又知,仝年,抵美福庄社何九敏,將民壯圍堡水田,托中杜賣與夏阿比。偕永福為中保認人。有找洗字為據。見《宜蘭古文書》(第貳輯)

  又知,仝年,抵美福社何交敏,將民壯圍堡壯二庄水田,再托原中向與買主偕經典找洗。偕永福為中保認人。有找洗字為據。見《宜蘭古文書》(第貳輯)

參考文獻:
  • 「宜蘭地方ヘ學事視察ノ為唐澤孝次郎外一名復命書」(1897-08-01),〈明治三十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四卷官規官職〉,《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4518011。
  • 邱水金(主編),《宜蘭古文書》(第貳輯),宜蘭:宜蘭縣立文化中心,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