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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林合歡
  • H
    林 合歡
  • T
    林 合歡
  • J
    林 合歓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林合歡


  林合歡,往往只稱合歡。林合歡有三個身分,其一為擔任道卡斯族中港社土目,其二為後壠五社總通事,其三為中港社業主。中港社位於今苗栗縣竹南鎮。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58-1780(乾隆23-45年)。

  擔任中港社土目。已知在任時間含1758-1766(乾隆23-30年)。

  1758(乾隆23年),土目林合歡,率先響應官府從漢俗政策,實行薙髪及冠漢姓,並致力番童教育。見《台湾蕃政志》

  又知,1766(乾隆30年),台灣道蔣允焄頒贈「國學鍾英」匾額給土目林合歡。見《台湾蕃政志》
擔任後壠五社總通事。已知在任時間含1763-1780(乾隆27-45年)。有兩顆不同總通事戳記為憑「理番分府朱給後壠等五社總通事合歡記」(下附戳記1)、「理番分府史給後壠等社總通事合歡戳記」(下附戳記2)。

  1763(乾隆27年),總通事合歡,同土目假己、虎狗釐、右貳乃、貓大尉、愛女、加𠯿或、馬力、什班、瓦釐等,茲因「有埔地一所,坐落歡等後攏界內海墘,土名舊社後過溝。地離海特近半里,經漢通事鐘啟宗,於乾隆六、七等年給批招佃墾耕,開圳築田,逐年照例納歡業主租粟。不意乾隆十九、二十四、二十七等年,疊遭颶風霖雨,溪海交漲,將歡等各佃墾耕田畝、寮屋、鼎灶、家伙,以及原給佃批完單等項,一概淹壓無存;各佃以墾本無歸,不肯再行墾耕。歡等細思各社番丁每日俱要輪流守把隘口,且又不諳耕種,因招原佃謝雅仁就原墾圳頭東勢第一、二、三、四、五等山窩計田甲分,再給田批付執,再出本銀一千兩前去僱工協力開墾,購買肥糞耕種,歷年以歡等土目為業主墾。因為佃人照依舊例分別納租,勻給番眾日食,並守隘番丁口糧,及該番等往來貿易之需,其大租及田皮照舊歸番,則與番地還番管業之例相符;而工力、糞土、田底歸佃,永為己業,則佃人永得照舊管業永耕,無致流離失所,實是民番兩有裨益。但此等田地原乾隆十一年以前未定例之時給墾,且又數次被水淹壓,茲約自乾隆二十八年起,將此田甲分一總計算,攤減完納,每年只應納歡等租粟不得增多,亦不與別處田地租比例。庶此等近海鹽濕風沙墾田,歷年雖多水傷減收,埤圳雖多損壞,多費銀兩,不至血本無歸,賠累租粟。倘嗣後埤圳崩壞,無水可灌,照耕園一九抽分,歡等得一分,佃得九分,亦不與別處抽的,及約定園租比例」。有佃批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又知,1767(乾隆32年),總通事合歡,同副通事馬力、土目虎豹厘等,將後壠公館前西勢店地壹所,托中引就招得漢人陳汝栽出首承給。有給佃批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抄錄契約文書‧土地調查公文類纂》

  又知,1774(乾隆39年),總通事合歡,茲因「有今有承祖遺下中港河背東勢一帶埔地山場,東至獅頭山為界;西至土牛溝為界;南至人字山頂上直透大窩尾山頂下直透石牙頂楓樹坑坑水為界;北至大河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但該地逼近生番,離社遙遠,工本浩大,歡自己無力墾闢,招得漢人徐明桂等,自備工本設隘墾闢」。有給墾批永管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下冊)

  又知,1777(乾隆42年),後壠五社總通事合歡,同土目茅老吻等,茲因「承祖遺草埔壹塊,坐土塩水港,東至路唇土墩,西至土墩,南至山脚,北至車路,四至界址踏明,中間並無混雜,前蒙理憲張給示開墾以資口粮,茲因公項緊急無措,引得蕭慶有前來承墾,即日實收過埔底銀貳百圓正」。有給墾批為據,內有總通事戳記,即下附戳記1。見《新竹鄭利源號典藏古文書》

  又知,1780(乾隆45年),總通事合歡,茲因「承祖遺有山崗一派,土名中港田寮過溪東勢莊吳標新田邊之山,東至劉石思田園直上崁,西至吳標新田邊崩崁山頂,南至山頂倒水,北至吳標新田腳;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不能開埔耕種,兼虧缺公項,愿將此山給漢人吳標新前去掌管,永遠為業」。有給批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擔任中港社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80(乾隆45年)。

  1780(乾隆45年),業主合歡,同茄苳坑佃徐明桂等,茲因「歡等管下茄苳坑一帶上下埔地,先年經桂等給墾開成旱園,而桂管耕在上半,即茄苳坑頂埔;其原配納租經載前墾字內。茲因前墾約納未妥,僅配埔園租額;倘若異日得以價溉成田,例應增納大租。於是,業佃相議,即此頂埔先是配納,此時旱園收納,仍依園租。若長流水足灌溉,耕張成田;即該前墾配納收足,外當再加配增納大租陸拾肆碩,向社完納,以為口糧,不得短缺」。有仝立合約字為據,內有使用複寫總通事戳記,即下附戳記2。見《大臺北古契字集》(三)

【後述】

  1775(乾隆45年),土目林合歡死亡,年79歲。見《台湾蕃政志》

  又知,土目林合歡有著有漢服的塑像,保存在後人林茂珠的家中。見《台湾蕃政志》

戳記1
戳記2
塑像
參考文獻:
  • 伊能嘉矩,《台湾蕃政志》,臺北: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1904年。
  •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高賢治(編),《大臺北古契字集》(三),臺北:臺北市文獻會,2005年。
  • 鄭華生(口述)、鄭炯輝(整理),《新竹鄭利源號典藏古文書》,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5年。
  • 劉澤民(編),《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下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6年。
  • 國立台中圖書館整理,《臺灣總督府檔案抄錄契約文書‧土地調查公文類纂》(國家文化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