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遠有兩個身分,其一為擔任道卡斯族後壠社副土官,其二為後壠社土官。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83-1796(乾隆48年起至嘉慶1年)。後壠社位於今苗栗縣後龍鎮。
擔任後壠社副土官。已知在任時間含1783(乾隆48年)。
1783(乾隆48年),副土官茅遠,同土官茅仔、後壠社總通事瓚英、茅仔斗難等人,將後壠社位於哪叭五湖庄伯公壇前青埔壹所,托中引就招與漢人徐汝元出首承買。有給批為據。見《大臺北古契字集》(三)
擔任後壠社土官。已知在任時間含1796(嘉慶1年)。
1796(嘉慶1年),土官茅遠,將打那叭二三湖等處田園租粟拾石,托中轉送與打那叭海口庄人石旺出首承典。有典田園租粟為據。見《道卡斯後壠社群古文書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