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卡斯族後壠社土目。後壠社位於今苗栗縣後龍鎮。已知在任時間含1825-1826(道光5-6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後壠社土目長瑞長行戳記」(下附戳記1、下附戳記2)。
1825(道光5年),土目長瑞,同通事、業戶、差甲暨眾番等商議,將口糧租谷按丁均分,每丁酌配租谷柒斗伍升。有仝立合約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1。見《道卡斯後壠社群古文書輯》
又知,1826(道光6年),後壠社番李天福偕侄李金聲,托中人蘇成玉等懇求向多位典主增價添典。土目長瑞為知見人。有增典大租契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2。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藏道卡斯古契文書圖文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