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考古遺址位在花蓮縣壽豐鄕。遺址年代距今5000-4500年/4500-3500年/3500-2000年。文化類型屬於大坌坑文化晚期/東部細繩紋紅陶文化/花岡山文化。遺址代碼:1506TK。評鑑等級:【查】第三級【資】重要遺址
大坑考古遺址位於大坑村落內;遺物集中在鹽寮村53號民宅後院,並往南延伸到165號民宅南側小溪,其間約1公里。遺址範圍大致介於鹽寮村53號民宅旁溪澗以南至太平洋山莊間的海階台地。台11線公路穿越遺址精華中心,1996年公路再度拓寬,於鹽寮村53號民宅前公路東側施工切出一具石板棺與二具甕棺。另外海洋公園基地範圍恰位於遺址範圍南側內,對於遺址亦產生嚴重破壞。
1987年劉益昌地表調查。1988年邱敏勇地表調查。1989年黃土強等地表調查。1990年連照美、宋文薰等地表調查。1992年12月24日劉益昌地表調查。1993年葉美珍等進行台11線拓寬環評時,發掘三個探坑。1996年台11線大坑段拓寬時出土石板棺,葉美珍等進行該遺址搶救工作。1996年3月21日劉益昌地表調查。1997年6月26日劉益昌地表調查。2004年11月13日普查(第七期)項下工作小組、審查委員與委託單位共同會勘。
說明
評鑑等級蒐集三項資料來源,分別標示為【查】: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報告第一~七期;【資】:台灣考古遺址地理資訊系統;【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