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正成又名葛戇批。道卡斯族大甲東社頭目。大甲東社位於今台中市外埔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88-1889(光緒14-15年),有頭目戳記為憑「新竹縣正堂方給大甲東社頭目東正成長行戳記」(見下附戳記)。
1888(光緒14年),由日北屯五社總董事潘德順、日北屯外委潘德秀,向新竹縣知縣方祖蔭稟舉東正成,擔任大甲東社頭目。見《淡新檔案》
又知,1889(光緒15年),頭目東正成遭到大甲東社業戶東福春、屯首東陳李等,指控其「係彰屬牛鰲頭社流番葛戇批冒名頂充,素無家室,不洽眾望,收租以後,所有口糧以及公款,暨被吞沒無存」。見《淡新檔案》
又知,仝年,頭目東正成,同日北屯董事潘德順、竹塹屯董事解大賓仝眾頭目等,聯名上稟給台北府知府雷其達,懇求「援照淡水詳定章程,札飭新竹縣以社租拾成內,抽出四成完糧,餘六成仍歸屯社公費口糧,蠲免繳款,並請飭縣重行出示,諭佃將去年應完各社六成之租,遵定新章納清,不得再抗,俾眾丁糧食有賴,不至枵腹奉公也」。有《淡新檔案》為據,內有頭目戳記,即下附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