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溪考古遺址位在宜蘭縣大同鄉。遺址年代距今3500-2500年。文化類型屬於丸山文化。遺址代碼:0211TTTH。評鑑等級:【查】第四級【資】一般性遺址
大同.大溪考古遺址位於清水溪左岸,清水橋東南方的稜脈緩坡上。明龍文慈惠堂(復興村大溪40號)西側約200公尺的緩坡桃花園。坡地大都墾闢為梯作果園,栽種桃樹為主,土層受嚴重干擾,石器裸露於地面,遺址保存狀況不佳。
1994年2月16日及5月17日劉益昌、劉鵠雄地表調查記錄。1998年9月6日劉雄昌地表調查。2004年2月11日普查(第七期)項下鍾國風、宋文增、陳俊男地表調查。
說明
評鑑等級蒐集三項資料來源,分別標示為【查】: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報告第一~七期;【資】:台灣考古遺址地理資訊系統;【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