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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來氏
  • H
    來氏
  • T
    來氏 Lâi-sī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來氏


  凱達格蘭族峰仔峙社土目。峰仔峙社位於今新北市汐止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772-1779(乾隆37-44年)。有三顆不同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李給峰仔峙社土目來氏記」(下附戳記1、下附戳記2)、「理番分府□給峰仔峙社土目來氏記」(下附戳記3)、「峰仔峙社土目來氏圖記」(下附戳記4)。
  1772(乾隆37年),土目來氏,茲因「承祖遺下有埔園壹處,坐落圡名搔老凖,因先与無人支理,且兼合社不語,是以故通事福珯代給墾单,拈得漢人吳家珍前來承耕。今來氏蒙分憲 李准充圡目,清理本社口粮,故將先年所買墾地拓丈按甲納租換批。茲約丈珍分下埔薗陸甲四分,界址俱載畨契。當日叁面言議,若成水田,每甲每年供納口粮租粟捌石,埔薗每甲叁石租粟。因畨無力耕種、修築坡圳,自愿减租貳石,以貼佃人修築坡圳之資。其坡圳悉係佃人自理,每年每甲水田納租陸石,埔薗收三石正額」。有給墾批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1。見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資料庫
  又知,仝年,峰仔峙社白番大巴裡妻戲凜,將水返腳埔園,托中引就送與漢人楊宗訏等出首承買。土目來氏為在場人。有賣杜根契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2。見《凱達格蘭古文書》
  又知,1776(乾隆41年),土目來氏,同土目那甲,「遵蒙憲諭断歸畨管□轉脚店基一帯,茲各店愿聼歸畨」,有漢人王克旋置有瓦店壹間,向來氏、那甲再給墾批,並且繳納地基銀,遞年貼納那甲地稅。有給店批約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3。見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資料庫
  又知,1778(乾隆43年),土目來氏仝眾番等,將舊社后林埔,給與黃溫仲前去開墾。有給墾佃批字為據。見《凱達格蘭族古文書彙編》
  又知,1779(乾隆44年),土目來氏,將土名橫坑內山林地,招得漢人章程觀前來給墾。有給山批墾字,內有複寫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4。見《大臺北古契字集》(三)

戳記1。原圖不清析,但文字仍可辨認,為「理番分府李給峰仔峙社土目來氏記」。
戳記2
戳記3。原圖不清析,但文字仍可辨認,為「理番分府□給峰仔峙社土目來氏記」。
戳記4
參考文獻:
  • 黃美英等(編),《凱達格蘭族古文書彙編》,板橋: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6年。
  • 謝繼昌(主編),《凱達格蘭古文書》,臺北: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1999年。
  • 高賢治(編),《大臺北古契字集》(三),臺北:臺北市文獻會,2005年。
  • 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