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蘭有兩個身分,其一為凱達格蘭族八里坌社番親,其二為八里坌社土目。八里坌社位於今新北市八里區。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99-1803(嘉慶4-8年)。
擔任八里坌社番親。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99(嘉慶4年)。
1799(嘉慶4年),八里坌社番福仔、祿仔,將北勢舊社後埔地,托中引就與漢佃徐文達前來承墾。番親馬蘭為知見人。有給永佃墾批為據。見《平埔百社古文書》
擔任八里坌社土目。已知在任時間含1803(嘉慶8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八里坌社土目馬蘭長行記」(見下附戳記)。
1803(嘉慶8年),八里坌社番福仔、祿仔,將北勢社後上坑尾柑宅荒埔,又帶熟田、草厝、牛稠在內,托中引就與鄭都城前來承墾。土目馬蘭為在場人。有仝立給永佃墾批契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見《臺灣古契書(1717-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