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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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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屋(大辭典舊有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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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pah(太魯閣族) / emoo(鄒族) /ngasal(泰雅族)/ luma’(撒奇萊雅族) / vahay(雅美族,主屋) / vahay no tao(雅美族,傳統住屋) / waway na lepaw(噶瑪蘭族,家屋基本構造) / sangi tu lepaw(噶瑪蘭族,家屋興建) / masang ai lepaw(噶瑪蘭族,傳統家屋)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住屋(大辭典舊有詞條)


1.

住屋(sapah) 太魯閣族

  太魯閣族的部落大都建造在山腹的平台上,最古時代的建築格式為半豎穴式長方形住屋。一般的住屋長(baang)約16尺至36尺,寬(tgpucing)約10尺至20尺,屋簷僅突出地面約1.5公尺左右。住屋的材料(qaya djiyun smalu sapah)部分,柱(erut)及樑(bnaang)使用粗木頭,牆壁(qnabil)及屋頂(dnamux)則是以竹子(djima)或檜木樹皮(rhiq qhuni qulit)為主,不過有些族人會在住屋的四周圍,以粗木頭撐住使其穩固,而不被颱風吹倒。

  建造竹屋時,首先到山上竹林裡挑選較粗約3、4年的桂竹(djima),拖回家裡,鋸成約7尺的長度,劈竹為半﹐正反相攏豎列為壁(qnabil)、床舖(srakaw)或屋頂(dnamux)。住屋的結構簡單,設有一扇門和窗戶,進門的右側靠牆處有一大床(dngiyah),這個床是年輕人玩耍或晚上睡覺的所在,未婚男女可相互揉抱(meemur),但嚴禁偷吃禁果,否則家人或親戚會遭遇危險,甚至發生不幸。

  門是向左開的。進門時,即可看到父親的床(srakaw tama)在前方左側靠牆處,目的是萬一有不速之客(敵人)進門,父親可即刻防禦(或射殺侵犯者),以護衛家人。打開之門的後方是母親的床(srakaw bubu),設在這個位置是為了保護其安全。父床與母床之間的中央空地,豎立三個石頭為爐灶(rqda),是煮食的所在。爐灶上方有吊架或棚架(gigan或稱paga),用來烘乾山肉。爐灶設在父床與母床之間的另一目的﹐是因爐灶的火常年不熄,故在晚間睡覺時有保暖的功能。

  此外,父床與母床之間的最尾端靠牆壁處,放有活動的木板床(kneiyax),是給年紀小的孩子玩耍或睡覺用。進門前方的空地是作家務事(pmkayan)、吃飯(uqan nhapuy)、織布(tunan)等活動的場所。進門後正前方的牆壁上有放置廚具或其他物品的放置架(sduman)。

  有的住家會在屋後面加蓋小屋,作為儲藏室(sahik uyung),內有木箱(kulu)(放置曬乾過的稻穀、小米、玉米),以及擺放用品的置物架(sduman)。住屋附近往往還有穀倉(rpun)、雞寮(biyi rudux)、豬寮(biyi babuy)等附屬建築物,如果田地離住家遠些就會在田裡蓋小農舍(biyi qmpahan),較遠的獵區裡也多有狩獵小屋(biyi saan tmsamat)的設置。【金清山撰】

參考文獻: 

柴仕誠太郎,1917,〈內太魯閣族人歲時祭儀〉,《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紗績族調查報告後篇》,頁49-55。臺北:株式會社臺灣日日新報社。 

廖守臣,1998,《泰雅族的社會組織》。花蓮:慈濟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2.

住屋(emoo) 鄒族

 

  鄒族傳統住屋,會先剷平地基,於地基中央立二根大柱子,將棟木架在上面,然後在地基前後左右豎立短柱,架上橫樑,柱子全部採嵌入式,不安放礎石,柱、樑、棟都使用黃櫨、櫸、樟、茄苳、楠、烏心樟、柯等堅實的木材。至於屋頂,是把細圓木或竹子排好當做底層,上面覆蓋茅草。牆壁則用鬼茅莖或竹子直立排列。鄒族傳統住屋會有三個出入口,分別位於房屋的前後及側邊,其中側邊的門通往家畜飼養場。出入口設門,門以竹子、鬼茅莖或樟木板製成。

  屋內並不隔間,但北鄒有以茅幛圍住床鋪的情形,床鋪放在屋子兩角或四角,若人多則沿牆壁增加床鋪。屋內兩根大柱子中間有火爐,火爐上有吊架,以供烘烤穀物或肉類。屋內通常也會有穀倉,並設置骨架,其中特富野社的骨架設在外院,達邦社的骨架設在正門裡右邊,骨架擺放獵獲的獸骨,也將槍、刀、矛、弓等武器放在那裡。緊鄰房屋有柴房及雞、豬等畜舍,並有外院,外院以石塊圍繞,留一缺口作為出入口。

鄒族人通常也會在田地蓋小屋,鄒語稱為hnou,其構造與住屋相同,主要是供作農忙時居住用途。【雅柏甦詠‧博伊哲努撰】

參考文獻: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2001,《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四卷] 鄒族》。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3.

家屋(ngasal) 泰雅族

 

  ngasal,泰雅族語指「家」或「住屋」之意,又稱為「家屋」。一般泰雅族人在選擇住屋周邊環境時,通常選擇在半山腰地區,原因是既方便上山打獵,又可以下河床捕魚,此外,還必須考慮該地方適不適合耕種,周邊是否有水源地、自然防禦性好不好以及是否為不吉之地,來作為要不要定居之考量。

  泰雅族的家屋建造為就地取材,其構造一般都是以木柱為主,竹子為輔;屋頂構造是由竹子或茅草建築的,屋頂兩邊為傾斜的角度;家屋內的地板則為泥土,多半是長方形體建築。泰雅族人在建造房舍時,大約要花上一個月的時間,會利用換工的方式請親人或社內族人幫忙。一般在建築家屋時,鄰居會自動來幫忙。一間家屋的大小會隨著各社地域性與環境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住屋大小約20至30坪左右,擺設方式大致如下:通常必須在住屋的中間(中心位置)放置爐灶以及烤火區,有時家屋內的兩側會分別各放置一個。另外,家屋內部,兩旁擺設由竹子所製作的床,大約是2至4坪大小,牆上則掛上一些日常生活器具或炊具,如獵槍、背籃、手工器具等。

  過去,泰雅族人透過「家」所產生的凝聚與力量,來推動一般性的家族活動,比如祭祀、狩獵、祭祖等等。因此,在泰雅族的社會中,「家」除了提供人居住之外,更是凝聚親族結構基礎的引線。【羅恩加撰】

參考文獻: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1996,《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 泰雅族》。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李亦園等,1963,《南澳的泰雅人(上)》。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李亦園等,1964,《南澳的泰雅人(下)》。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4.

家屋(luma’) 撒奇萊雅族

 

  撒奇萊雅族傳統住屋的建材(sapisaluma’)是以竹子(auk)、黃藤(uway)、茅草(o nli’)為主。撒奇萊雅語的家屋是luma’,茅草屋是o noli’ a luma’,屋頂是badahung。撒奇萊雅族的陳俊男以研究指出,撒奇萊雅人雖然在加禮宛事件後,族人以竹木、茅草、蘆葦(lucik)、藤、茄苳樹為構材所建造的傳統屋舍多半已不復見,取代而之的是族人在日治時期向漢人學習的木造房建屋技術。這些型制漢化的房屋,與周遭的阿美族的房屋有顯著的差異性,例如撒奇萊雅族的家屋所有權為女方所有,但是建造工作是由男性所執行,還有家屋的構造與空間結構,亦呈現出撒奇萊雅族不同的觀點及思考模式。

  陳俊男表示撒奇萊雅人的木造房屋,雖然建築的形式工法,有著漢式建築的味道,但在空間擺設上卻與漢人不同,例如撒奇萊雅人雖保存佛龕的形式,但不會放置祖先牌位,反而是在面對客廳的右側牆上方擺放1~3個酒杯,做為祖先的祭拜之處。主屋的空間會分為客廳、臥室、廚房、祭祀祖先處。大門和建屋的地點會朝向太陽升起的東方,因為陽光照射會提醒族人該起床工作。廚房位在面對家屋的左方,但要從外面的走廊繞入。客廳後方會開設一道後門。房門分為門、門框(大多用茄苳樹所建)、門板、柵門(防雞、鴨入內之矮小門)。早期牆壁的製法是用竹子編織,再將泥土及牛糞甩至牆上塗抹,或是將泥土、牛糞修整於牆上。柱子、橫樑、屋頂,則是會鋪蓋上茅草。並用蘆葦、藤及竹等材料編製床鋪。家屋的後方會留有狹長的空間,作為與他人房舍空間的界線。房舍的前方外圍設有廣場,以曝曬農作物或飼養動物,建築周圍常種植番龍眼、麵包樹、茄苳樹等樹種。

  撒奇萊雅人興建家屋的工期大約一、兩個月,會請部落男性族人共同幫忙。事前的備材通常需花費一至兩年的時間,會先以部落附近可取的木材為主,再漸漸往山上找尋,一般會先找茄苳樹,其次為楠木與樟木。家屋在建築房舍動工或落成前,也會請祭司或巫師來祈福,在正式進住前,要有人提前在房子裡試住。【王佳涵撰】

參考文獻: 

陳秀珠、陳俊男。2008,《「撒奇萊雅族傳統聚落展示計畫」委託研究規劃及設計圖說編製案成果報告書 》。屏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徐成丸,2010,《撒奇萊雅族語言的巧與妙》。臺北:師大書苑。

5.

主屋(vahay) 雅美族

  蘭嶼雅美族的傳統居處方式是採定居,其家屋比鄰而建,構成集中式村落,由於海上捕魚及水田定耕、山田游耕為其主要生產方式,因此其村落均置於海岸斜坡,以得農漁之便。一個完整的雅美族傳統住屋(asa ka vahay)是由低於地面的主屋(vahay)、具有地下儲藏室而高於地面的工作房(makarang)、從地面昇起之干欄式涼臺(tagakal)等三棟獨立的建築物所組成;另外則是產房(valag)、船屋(kamaligan)、靠背石(panadngan)、豬圈等附屬設施。不過船屋通常都集中在靠近港灣附近的海邊,豬圈和產房則是在村落周邊的荒地;只有主屋、工作房以及涼臺才集中建造在自家的建築基地(asa ka sako)上。主屋、工作房以及涼臺在基地的安排上,是視基地的形狀而有所調整,並沒有固定的規則,唯一的重點是主屋均平行於海岸線,建構在鄰接於基地內側邊界(以面海視為前方)的石頭砌成的凹地中,工作房則是靠在主屋前方並與主屋成垂直關係,而涼臺則是設置在最前方具有開闊視野的地方,如此的排列方式則構成聚落空間主要的基本單元。

  為了防颱以及躲避東北季風,「主屋」通常構築低於地面1-2公尺深的地穴中,而且非常低矮,稱之為豎穴式,其形式為長方形平面、兩披水屋頂和前廊的木造建築,主脊在屋深2/3處,內部隔間則是沿屋脊方向分隔成1-2個狹長階梯房間。主屋內部由外而內依序分有前廊、前室、後室等三個部分,一般主屋的最深處或兩側為貯藏室,兩端設一排或數排木架,以作為安置雜物和傳家寶。前廊(深約1.6公尺)主要是作為冬季的日常活動區,是用來聊天吃飯的起居室,家人多在此進食、作息與會客之用,這一層的牆上通常也是掛炊具與食具的地方,其前方對入口的地穴庭開放,並有活動隔板可作為防颱關閉,地穴庭則分為二階;廊的兩側為儲藏空間,左側放置工具,右側則放置鍋具。前室(深約1.65公尺)地板向內傾斜約3%左右,右側的灶作為炊事之用外,主要是作為睡眠、休息的寢室空間,睡覺時則頭朝外向海、腳朝內對山、男左女右。掛在牆上的羊角和魚骨,除了具有慰靈的意義之外,同時也象徵著家庭的富有程度。後室(深約2公尺)主要作為飛魚祭前船員共宿的地點,平常不太使用,是主屋中最隱密最具儀式性的空間;其後室中間立有親柱兩根,將空間分成前後兩個部分,前半部(深約1公尺)舖設地板並向內傾斜3%左右,後半部為泥土地比前半部地面約低15公分左右,後壁上則設後門兩個;後室的左側設有魚灶,每根親柱上各有置物板,兩根之間設有置物架位於親柱的後方;此外,後室中有一儲藏煮飛魚用的陶甕空間,是利用屋頂與前室天花板之間的空間所組成。

  雅美的房屋內除了分層外,並無其他隔間,特色之一是中柱的設立,中柱位於屋脊下,為一厚板構造,上窄下寬,刻有淺槽,上端刻有羊角浮雕,祈求此屋與山羊同壽,這種屋子冬暖夏涼,有防颱效果,主屋在地下卻不淹水,因為雨水會滲入地下,唯一缺點是室內高度較矮,進入必須彎腰,也使得雅美族人的外型比起一般人較為矮小,平均只有157.2公分。雅美族的主屋因階級與用途不同又可分為:

  (一)四等級的幼房:用來治病與生產,家中若有病人或產婦,就一定要搬來這裡,有點類似醫院的功能,卻沒有醫療設施,純粹為信仰當中避邪的地方。

  (二)三等級的二門房:指單身漢或新婚夫妻的住所,通常為兩個門,是新婚男女的第一個房子,如果從小到老一直住這種房子,會被視為不爭氣的人;也有專給單身漢住的,只有一個門。如果一個人一直娶不到老婆,他一輩子就得住這種房子。

  (三)二等級的三門房:通常一個男人成為父親時才會蓋這種房子。三門房才有資格做新屋落成的慶典,但為了防止族人不上進,三門房是不能舉行十人造船組的飛魚祭,一個人若一直住這等房表示他不夠上進。

  (四)一等級是最高等的住屋,即四門房,通常雅美人期望自已當祖父前就能住這種房屋,因為十人船組可以在這裡舉行飛魚祭,平常也可以將這房子當成族人的會議室,雅美族人認為上進人才可以住這種房子,直到老死。【楊政賢撰】

參考文獻:

方鏗雄,1984,《蘭嶼達悟族傳統居住建築之研究》,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黃旭,1990,《達悟族之住居文化及變遷》,東海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6.

傳統住屋(vahay no tao) 雅美族

 

  蘭嶼位於臺灣東南方,與臺東則相距 49 浬,全島皆山,僅海岸有狹小的平地,全島面積僅45.74平方公里,環島一周長38.45公里。島上遍布山丘台地,山丘的密布導致平地狹小,村落及耕地只能選擇山麓的緩坡地或河口的沖積扇。因此,蘭嶼的傳統住屋的建造與當地屬於海島地形、特殊的海洋氣候皆有著密切的關聯。

  蘭嶼雅美(達悟)族的傳統居處方式是採定居,其家屋比鄰而建,構成集中式村落,由於海上捕魚及水田定耕、山田游耕為其主要生產方式,因此其村落均置於海岸斜坡,以得農漁之便。一個完整的雅美(達悟)族傳統住屋,包括有主屋、工作房、涼臺等三個主要部分,有時更附建一座穀倉;另有船屋,多設置於村前近海邊的岸上。船屋係以木材為支柱搭成帳篷的尖頂,上覆萱草,漁船不用時留置屋內,如此構成一個完整的往家。

  主屋是日常生活起居、舉炊、儲藏、睡覺之處;工作房是製造器物的場所;涼臺是日常生活休閒、聊天、兒童嬉戲、大人唱歌的活動場所。於涼臺及房屋周圍或栽植一些花草,選取平整的石塊當作坐墊、靠背,正顯現平和無憂的生活型態。【楊政賢撰】

參考文獻: 

李亦園等,1992,《科技文明對蘭嶼雅美文化衝擊之文化生態學研究》。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委託計畫,清華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所執行。 

蘭嶼鄉公所,2007,蘭嶼資訊服務網,網頁快取日期:2007年2月27日,網址:http://lanyu.taitung.gov.tw。

7.

家屋基本構造(waway na lepaw) 噶瑪蘭族

  噶瑪蘭族傳統家屋呈長方形平面的方式,其家屋大都面向海邊或河邊建造,並有前庭。屋內的基本構造與漢族傳統的農舍構造大致相同,但增建時會朝橫向增加房間,不像漢族增建成ㄇ型;但是向橫伸長時也有限度,端看建築基地形狀而設計。其平面約呈橫向30尺(10尺為一間)家屋,類於傳統閩南住宅的三開間,並以大柱作為隔間;中間為主間,兩旁為房間置寢床,在平面左右一邊增築廚房及倉庫(suku)或築一般房舍;隨家族成員成長或增加時,先將房間增加柱、隔間,若仍不夠則加建。

茲說明各個基本構造的用途如下:

(一)居間:

由正面出入口進入的空間,並兼家族成員的起居間與客廳(temunaw);其地面以前是泥土現在是混凝土,或是貼大理石磁磚等。房間的機能類似漢族農家的正廳,家族成員共通的生活空間,同時對外開放。漢式祭祀時以最內的牆壁放置祭壇,基督教徒則是掛十字架;另外家族臨終時則移到這裡待逝,也是舉行葬儀弔唁與治病祭儀、招待客人的客廳。因此具備生活起居、接待賓客、宗教的多重機能的客廳。

(二)寢室:

居間左右的房間是為寢室(qinpan)。傳統的寢室用細竹製做約50~60公分高的睡床(inpan),後來則有用混凝土的高台上舖板或直接放床舖。在傳統閩南住宅中正廳兩側寢室有左尊右卑之別,但噶瑪蘭族並無此分法;臥房的分配原則上,小孩幼少時與父母一起,到10歲左右移至小孩房間並分男女。而結婚有配偶者,年輕人的房間則變為新婚夫婦專用。如果房間數不夠,先將居間隔半,整個房子隔成四個房間,如要更細分則需要增建。

(三)廚房:

廚房(samayan)是家族聚集吃飯的空間,也是祖靈祭儀的場所,對家族而言,它是與祖先交流的重要宗教場所。廚房設在家屋的右端或左端,也有設在別棟的。廚房除了有往家後面的小出入口外,也有向正面的(極小的出入口,不走正面出入口可直接出入廚房),也有通往居間屋內的通路。家庭成員的分家是以分竈為基本要素,家族要分裂,必另作別的竈且個別作飯、分別吃飯。

此外,家屋基本構造之外的附屬空間,也是噶瑪蘭族聚落景觀的特徵之一。望樓當是防衛高台,圭茅或禾間是穀倉,都是典型的樁上建築。豬舍、雞舍、廁所、浴室、穀倉等附屬建物,前二者是在家外,後三項有的造在屋內,也有造在屋外。【Ohai Paney撰】

參考文獻:

吳奐儀等,1994,《生活空間之變遷與聚落保存計畫─以流流社平埔族為例 (1942-1994)》研究計畫。

花蓮縣噶瑪蘭族發展協會,2005,《噶瑪蘭族傳統家屋興建工程成果報告書》。屏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潘英,1996,《臺灣平埔族史》。臺北:南天。

8.

家屋興建(sangi tu lepaw) 噶瑪蘭族

  昔時,噶瑪蘭人居住的房子以大木頭挖空為頂,陳淑均修《噶瑪蘭廳志》載:「其房屋則以大木鑿空倒覆為蓋, 上下貼茅,撐以竹木兩旁皆通小戶。」不過這種特殊形制的房舍並不多見,清中葉、末葉後的噶瑪蘭人房舍大多採用覆草為頂。

噶瑪蘭家屋興建過程可如下說明:

(一)準備材料:在開始建造家屋以前,需事先準備所有材料如茅草(eRed)、菅蓁、刺竹(tepen)、筆筒樹(qanbaR)、藤皮(uway)以及牛糞(tad na qabaw)等。

(二)屋舍定點:以有建屋經驗者擔任指導建屋,多半為耆老,築屋時有兩種重要性:(1)決定房屋的方向;(2)決定房屋大小。

(三)立柱放樣:將立柱位置放樣後,開挖至一臂深為止。

(四)立柱豎立:將採集立柱竹料的前端進行防腐處理,以延長房屋年限,豎立立柱後,並將前挖除土壤回填搗實。首先豎中柱,次豎邊柱,挖柱穴為深約2至3尺深。一般中柱為4根,邊柱為24根,橫面兩側中間支柱為12根。其配置情況為中柱與中柱成一線,中柱高度大約12尺高。

(五)屋架工程:將橫向屋頂桁樑以藤皮繫結固定於立柱頂端,縱向屋頂桁樑固定於橫向屋頂桁樑下方,再於橫向桁樑上方施作縱向竹椽建置,並於每一交叉點位固定,另以每2支茅莖為一橫向椽樑,於每一交叉點以藤皮固定縱向竹椽。

(六)茅莖桿牆:以菅蓁、茅草為材料,以兩側菅蓁夾住茅草做為牆壁,其牆壁總共分為三層,其分別為外側兩層菅蓁、中間層為茅草編織而成。先行將茅莖桿牆外側橫竹以藤皮固定於立柱,另於地面先固定編織茅莖桿牆,完成後再將茅莖桿牆面豎立固定於已完成施作的橫竹外側。牆壁上側邊緣所的預留茅草會由內向外折,可預防雨水侵入。

(七)茅草屋面:將採集茅草舖築於已完成之橫向茅莖椽樑的屋架上。將成束之茅草一排一排由簷下向上排列,並以竹子壓條固定(每束茅草重疊約四分之一),簷下至正脊處,壓數十根竹壓條,並每隔50至60公分壓蓋一束茅草。茅草壓以竹桿,以免被風吹走而導致漏雨。

(八)煙燻家屋:家屋建成之後,為了更堅固耐久,則會在正廳處生火,用煙燻整棟家屋,可防止家屋腐爛、以及防生蛀蟲之功用。

(九)牆面工程:離地面約1米處上方,以茅草編織成牆面固定茅莖牆面外側,另將採集牛糞、攪拌少許剁碎茅草及黏土,塗抹於未固定茅草牆面下方,可與菅蓁緊密結合填食縫隙,即使雨淋亦不會脫落,同時防祝融肆虐。

(十)屋內地坪:將屋內地面填土夯實,比外側地面高約20公分左右,以利屋內排水並防屋外雨水進入。【Ohai Paney撰】

參考文獻:

吳奐儀等,1994,《生活空間之變遷與聚落保存計畫─以流流社平埔族為例 (1942-1994)》研究計畫。

花蓮縣噶瑪蘭族發展協會,2005,《噶瑪蘭族傳統家屋興建工程成果報告書》。屏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潘英,1996,《臺灣平埔族史》。臺北:南天。

9.

傳統家屋(masang ai lepaw) 噶瑪蘭族

  根據清朝陳淑均《噶瑪蘭廳志》所載,部落的防禦措施是刺竹林,刺竹為部落外圍最佳防禦植物,除抵禦敵人的侵擾外,並可防禦野獸及減少風害,高大的刺竹叢具有極佳的隱蔽效果,更適合人類的住居領域心理。為適應多雨氣候及水澤環境,噶瑪蘭族的住屋多為高架干欄式建築─「其房屋則以大木鑿空倒覆為蓋,上下貼茅,撐以竹木,兩旁皆通小戶」。因此,噶瑪蘭人的傳統住屋是利用耐水的刺竹(tepen)、長枝竹(nansi)、大葉楠、大葉山欖、九芎等木材做為支柱,以竹子做骨架,而置於牆壁的材料使用蘆葦、五節芒的莖稈編織而成並以藤條固定,屋頂覆以茅草,牆壁下半部敷以牛糞,既防水又防蟲;住屋內部有隔間(雕有圖紋的木板)、穀倉和爐灶(kezan),房子冬暖夏涼,只怕颱風(banged)侵襲。一般來說,建屋是社中大事,全社出動,分工合作來完成,然後舉行祭祖儀式,祈求平安。

  宜蘭地區傳統的高架式舟形房屋,屋頂像一條船—大船叫bana、小船叫做bubua,壁板上經常施有雕繪裝飾。根據伊能嘉矩19世紀末期的田野記錄,這些木雕版噶瑪蘭語稱為asivok或teniqalan,為社中年長者在閒暇時雕刻製成,用以裝飾房屋增加美觀。但至清末時,由於附近地區匪亂,舊屋多數被焚毀,雕刻屋版也隨著消失。日治時期,日本人甚至於走入民房,將噶瑪蘭人傳統的住屋門版窗櫺,凡上面鐫有線雕平刻的鹿形動物、人像,都強行帶走。【Ohai Paney撰】

參考文獻:

伊能嘉矩著、楊南郡譯,1994,《宜蘭方面平埔蕃的實地調查(三之二)》,《宜蘭文獻雜誌》7:78-98。

速水家彥著、李英茂譯,1993,〈宜蘭雜記〉,《宜蘭文獻雜誌》6:104-109。

徐惠隆,1992,《蘭陽的歷史與風土》。臺北:臺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