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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巫術(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taramaw / pulingaw(卑南族) / kawa(賽夏族) / meipo(鄒族)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巫術(大辭典舊有詞條)


1.

巫術 泰雅族

 

  在泰雅族人的心目中,宇宙有一部分是不可知的,只能靠直覺去感悟;另一方面卻是真實的,可以供直觀、摹寫形態的。凡此,不可知虛幻的神靈世界,幾乎遍及生活的各個層面,而mahuni和hmgup就是泰雅族人與神靈世界溝通的中間人或仲介,二者同屬泰雅族的「巫術」世界,均是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對某些人、事、物施加影響或給予控制的方術。泰雅族巫術正是碰觸人間與靈界的切入點和窗口,透過他們似乎可以撥雲見日輕啟著人間與靈界、黑暗與光明、善良與邪惡所投射出來的那種幻化性、宗教性、醫療性以及教育性的超理性、超自然的世界。

  在與七、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暢談古老文化時,有關黑巫(mahuni)及巫醫(hmgup)相關議題,對於hmgup他們可以侃侃而談,但是只要提及黑巫(mahuni),耆老們大都會面露惶恐,而且迅速轉移話題,不願再深談。

  hmgup屬於泰雅族的傳統醫生、白巫術,mahuni則屬於巫婆、黑巫術,二者皆為女性,沒有男性。他們在泰雅族社會的身分地位,不僅不同而且是相反;hmgup屬於光明的文化,因此其社會地位很崇高;反之mahuni屬於邪惡的文化,隨時會被族人獵殺和驅除。

  mahuni和hmgup的領域都介於人間和靈界的中間地帶,二者可代表人向靈界的lyutux /utux對話,而且也代表靈界的lyutux /utux(神靈)向人們傳達訊息,所以mahuni和hmgup,將「巫術」的世界區分為二,是一種平衡的思維。以人的觀點來劃分,hmgup將光明世界呈現在人間;反之,mahuni屬於黑暗世界,是隱藏看不見、神秘的。mahuni在泰雅族社會是相當污名化的,傳說會吃人的心肝,因此被歸類為黑暗邪惡文化。部落族人只要知道誰是mahuni,就會去獵殺,所以mahuni會非常謹慎的將自已隱藏起來,以免遭來殺身之禍。

  巫醫(hmgup)透過夢占看見或知道mahuni的身分,所以他們二者是相互牽制、對立的。在傳統泰雅社會,特殊疾病,如突發疾病、無法治好的病、找不出原因的怪病等,很容易歸為mahuni所引起的。從某個角度來看,hmgup和mahuni成為靈界中善靈與惡靈的代言人、仲介者,他們之間超理性、超自然的戰爭,其競爭的範圍,可由靈界到人間,或者從人間到靈界,二者都屬人間神秘的文化,屬於不同領域—光明與黑暗,或正義與邪惡的文化。【尤巴斯‧瓦旦撰】

參考文獻: 

小泉鐵著、黃文新譯,1933,《臺灣土俗誌》。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未出版)。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1996,《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 泰雅族》。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尤巴斯‧瓦旦,2008,〈傳說中神秘的巫覡─泰雅族mahuni〉,當代情境中的巫師與儀式展演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2.

巫術(taramaw / pulingaw) 卑南族

 

  「巫術」的卑南語,在知本部落稱pulingaw,其他部落則稱taramaw,但無論是taramaw或pulingaw都同樣指稱目前還異常活躍在卑南族各部落的巫術科儀,是對卑南族的巫術、巫醫的廣義稱謂。

  「巫術」是卑南族文化中極具特色的現象,是「巫者之術」、「行巫之術」,也是卑南族原始宗教遺存中,溝通人與神靈之間的方法與過程,是神靈、巫者、受巫者三者之間神秘經驗的總結。各部落不僅擁有為數不少的巫師,在宗教信仰發達的現在,依然是部落族人或其他族群,在解決心靈撫慰需求,或對超自然力量有所期待時的選項之一。

  根據實施的領域、對象與期望的功能,廣義的taramaw或pulingaw在實施上又區分為「公眾巫術」與「通用巫術」兩個領域。「公眾巫術」的領域包括部落公共事務所需的祝禱迎靈,諸如歲時祭儀中部落祭司的祝禱程序,還有部落境界的袪邪禳祓巫術以及部落隊伍遠行、征戰、競賽等等的增強巫術都屬於「公眾巫術」。而其他的巫術、巫醫則屬於為私人服務性質的「通用巫術」。這兩種領域的幾項單一巫事,在咒語、祝禱詞的選擇、編排以及法器的運用,會因應巫事的分類不同而有所不同;儀式的作法,在不同的巫事中,也有功能上的差異。

  巫術就性質而言,又區分狹義的taramaw,以及palisi兩種。好事者通常以西方對巫婆、巫師的概念解讀成「白巫術」(whitemagic)與「黑巫術」(blackmagic)作區分。但就部落巫師實際作巫事(temaramaw)的內容來看,這樣的區分有流於籠統之嫌,無法真實呈現巫術的性質,也有誤導價值觀判斷之虞。就田野所觀察、記錄與查證所得,這裡所泛稱的taramaw或pulingaw,在科儀實施的過程,明顯屬於祭祀或使用「咒語」成分多者為palisi性質的巫術,反之祝禱、請求多者則為taramaw性質的巫術。事實上要從巫術儀式中直接區分,而決定該儀式的性質與作用是不容易的,因為此地的巫術儀程在「咒語」與「祝禱詞」的運用上,幾乎都是併存著palisi與taramaw的性質。所以要明確的區分其性質,必須從巫師在作taramaw全程口誦的語詞來判斷。

  在卑南族各部落巫術實踐的幾個不同儀式,其實是各個獨立又具不同目的的單項巫術。但一樣是具有結理性、節奏性、展演性、目的性與倫理性的儀式。而實際的作法與儀禮的細節,因實施目的不同而有所相異,說明卑南族的巫術儀式是具有相當的創造性,不能視之為一成不變的原始型構,而簡單以「巫術」稱之。【林二郎撰】

參考文獻: 

林二郎,2005,《以大巴六九部落的實踐經驗芻建卑南族巫術的理論》,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楊江瑛,2003,《建和卑南族巫師(temaramaw)的儀式實踐》,國立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3.

巫術(kawa) 賽夏族

 

  老古氏族潘氏(Sawan),未分出根、錢二姓之前,人口眾,能人術士多,幾乎掌握惡靈巫術(kama kawa)與善靈巫術(kama kowas)施法對立的兩種巫術,許多人目睹在他們住的地方,經常冷風呼嘯、飛沙走石,天空也雲霧撲飛、陰晴不定,最後是兩敗俱傷,仇隙更深。

  有一夏姓(Hayawan)老女巫mowi a taro’,看到Sawan部落一片狼藉,部分族親只為一丁點小事兒,即大動肝火彼此攻擊而造成傷亡,傷心者紛紛遠走他鄉,人口急遽凋零減少。mowi a taro’為醫治傷患,以及阻止潘氏族親繼續外移,遂教導他們屬於醫療的巫術。

  (一)草莓術(hikinkin bain)。令遭瘴癘之氣或受風寒致全身疲乏無力者躺於床,覆上整株草莓樹,施法者口唸術語,手拿鐵器敲擊舊鎌刀使其發出叮叮噹噹地聲音,繞著病患愈敲愈快,偶爾將草莓樹往患者身上耙動幾回,直至患者呼叫勻稱,皮膚草莓般泛紅,施術即告完成。

  (二)袪淤血術(pawrahem)。將一種蟑螂草(rahem),浸泡盆內清水中,唸術語入之,取其草在患者背部上下用力搓揉,搓數回,將蟑螂草浸泡盆內清水搓洗,如此周而復始約一小時後,盆內清水由淡紅逐漸變為深紅,嚴重者甚至變成濃稠血漿。有些人不信邪,認為是藥草之故,即如法炮製地施行,但皮膚快搓破了,那盆水依然清清如也,遂信之。

  後來,潘氏(Sawan)再度團結起來,司祭比巴斯達隘祭典更為久遠的祈天祭,可從巴斯達隘祭歌裡,全體肅立唱wawa:on祭歌時,矮靈、祖靈皆需暫停來尊敬雷女神祇。而潘氏祭司家族,無須作祖靈祭拜。【根阿盛撰】

參考文獻: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86,《賽夏族歲時祭儀與宗教巫卜》。南投:臺灣省政府民政廳。 

達西烏拉彎‧畢馬(田哲益),2001,《臺灣的原住民:賽夏族》。臺北:臺原。

4.

巫術(meipo) 鄒族

 

  在阿里山鄒族的創生神話中,Hamo是人類的創造者。至高無上的大神,Hamo之下則存在各類司職不同的神祇或靈(hicu),泛指存在於大自然界的各種超自然力量。這些靈或神祇賜予鄒人各種力量或帶來災害,鄒人試以各類相對應的儀式與之溝通,配合對自然的知識,顯示出鄒族的宇宙觀架構。在年曆時序上新的一年開始於小米播種,終於小米收成儀式,最重要的時序祭儀圍繞著小米的生長而開展。與小米相關的小米神信仰,則與其社會體系中的親屬系統與生態環境有密切的關連。雖然目前小米已不是日常主食,時序儀式中最重要而且一直延續下來者,便是與小米種植及收穫有關之播種儀式和收穫儀式。舉行與漁、獵、小米有關的儀式,主要目的在於以巫術的方式招引更多的魚、獸、穀物,甚至於敵方的人頭等(王嵩山2001a[1999])。

  鄒族的巫師施行巫術的情況有:(一)祈求風調雨順,如祈雨或求晴;(二)驅除惡靈,避免染病、遭致厄運,多是在出遠門、自遠方返家,或家中有死者出靈時;(三)治病;(四)受人之託,借助土地神的情況下,詛咒或報復結怨者。施法時,巫師的精神狀態是清醒的,所需的法物包括茅、水、楮葉、稗醬、藜實、鐵片、山豬顎骨、猴頭骨等。而法物的運用,如死者出靈時,以茅葉、藜實拍打身體各部位,或是醫治時,以楮葉沾於碗中的清水(先要祈求天神靈水),撒濺在病人身上去病。此外,施法時口中還須念咒語或祝詞,如祈雨時,一邊施法,一邊念「急雨!急雨!」。

  一般行咒與祈祝中的個人儀式與部落儀式大同小異。當用吟誦語言時,所有被醫療的對象不懂此語言含意,而被視為是一種巫師用來與神溝通的神神秘語言。戰祭(mayasvi)儀式中,大聲呼喊「bae-bai」是為了讓神知道,故「bae-bai」在平常遇危急時喊出,亦可保平安。例如罹患天花者被置於屋內時,家人必須遷徙他處。對鄒族人而言,巫術力量有高低之分,造成天花惡疫流行的巫術力量,沒有任何儀式行為的巫術力量能壓制,只能棄屋而逃。

  巫術不但存在特定人與物,巫術力量亦與場合(例如祭粟倉、會所、獵場,或特定的靈(hicu)所在之地)、時間(如子夜時分)、方位(東向為吉、西向為凶)相關連結,須結合為一個整體才能產生療效。每個要素必須要配合得很好,如有部分無法配合,力量即減弱或消失。【楊政賢撰】

參考文獻: 

王嵩山,2001[1999] ,〈鄒族的社會與文化〉,在顏志光編,《1999臺東南島文化節學術演講合輯》,頁227-256。臺東:臺東縣政府。 

王嵩山,1995,《阿里山鄒族的社會與宗教生活》。臺北:稻鄉。 

浦忠勇,1997,《臺灣鄒族生活智慧》。臺北:常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