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雷朗社土目。雷朗社位於今新北市永和區、中和區、新店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47(道光27年)。曾獻緯、洪麗完〈清乾隆年間霧里薛溪與秀朗溪上游土地關係暨「山稅銀」性質商榷〉載:「雷朗四社」(至少乾隆48年以前)應指:雷里、瓜匣、龜崙蘭及秀朗等社。不同於十八世紀中葉出現的「雷朗瓜霧四社」(含雷里社、瓜匣社、秀朗社、霧里薛社)。……出現於契約文書的「雷朗社」、「雷朗四社」,是清代散居秀朗溪東西兩岸、地緣相鄰的熟番村落,即由秀朗、雷朗、瓜匣(了阿)、龜崙蘭(龜崙林)所組成的地緣社群,四社並共設一個土目(舊稱土官)。見〈清乾隆年間霧里薛溪與秀朗溪上游土地關係暨「山稅銀」性質商榷〉。
事蹟
1847(道光27年),土目潘觀寶等人,將內埔、永豐等莊的一百九十二石租穀,向學海書院董事典押,用來發放社番口糧與社費支出,其餘繳歸學海書院。「今實穀一百九十二石。一在雷朗社,即內埔永豐等莊,道光二十七年,社土目潘觀寶暨眾番等稟,將該租穀,向院內董事質典銀五百八十圓。年發口糧社費外,剩款悉歸書院。穀價貴賤不等,依時結價」。見《淡水廳志》。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