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道卡斯族。
身分
後壠社土目。後壠社位於今苗栗縣後龍鎮舊大字公司寮。已知在任時間含1831(道光11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後壠社土目施朝英長行記」。
事蹟
1831(道光11年),土目施朝英等人,托本屯弁劉郡英代向鄭能安等人手內借出佛銀壹佰貳拾大元正。「仝立借銀字壠中兩社總副通事吳開生南茅,土目施朝英、胡淂生,番差百元、胡清脩,甲首福壽合歡等,今因缺乏公費,無從措借,墾托本屯弁劉郡英代向鄭能安何求安覌手內借出佛銀壹佰弍拾大元正,其銀即日仝屯弁交訖面約至本年拾弍月,計貼銀貳拾肆大元,合共母利銀壹佰肆拾大元,俟拾弍月屆期領餉之日,就將屯餉听付銀主扣抵清楚,不得拖欠分文」。有仝立借銀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新竹鄭利源號典藏古文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