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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于生
  • I
    台語Û-sing
  • H
    于生 yì-sên
  • T
    于生 Û-sing
  • J
    Û-sing
  • E
    Û-si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于生


族別

  道卡斯族。

身分

  苑裡社土目。苑裡社位於今苗栗縣苑裡鎮舊大字苑裡。已知在任時間含1750-1755(乾隆15-20年),有土目戳記為憑「苑社土目于生圖記」。「苑裡社」有異寫「宛裡社」。「苑社」應為「苑裡社」的簡寫。

事蹟

  1750(乾隆15年),社番歐臘舊老尉,將水田壹段,托中引就賣與宅。土目于生為中人。「立賣盡田契苑裡社番歐臘舊老尉。有承祖業水田壹段,大小共拾參坵,坐在本社東勢,載租粟參石,車運到社交納,東至本社番虎豹厘下朥務田,西至李榮官田,南至李憲德田,北至天一田為界。今因乏銀起厝,願用將田先盡番親,不敢承買,託中引就賣與宅。三面言議,時價銀肆拾元。其銀即日仝中交訖。將田隨付銀主掌管,招佃耕作,永為己業,不敢阻當,後來亦不敢推諉,生端異言、貼贖等情。果此業係歐臘舊承祖的,並無來歷交加不明。如有不明,歐臘田自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賣盡田契為據。見《苑裡地區古文書集》(上冊)。

  又知,1753(乾隆18年),社番古老阿肉等人,將山埔壹處,托中引與漢人宋子玉出首承買。土目于生為在見人。「立杜賣招佃契字宛裡社番古老阿肉、仝男林武奈等父子。有山埔壹處,坐落土名宛裡瓦□坑,東至山腳為界,西至坑溝為界,南至黃宅田為界,北至車路為界,四至面踏界址分明。今因自己不能開耕,儘問房親人等各不能承碩,托中引與漢人宋子玉出首承買,開耕種作。當日仝中三面言定,時直埔底價銀拾柒大元正。即日銀契兩交足訖,並無債貸準折等情。其山埔交于銀主掌管,任從栽種竹木,架造房厝,他番不敢異言。此係古老父子承授之業,並不曾重典他人。如有上手不明,不干銀主之事,古老父子壹力抵當」。有杜賣招佃契字為據。見《苑裡地區古文書集》(上冊)。

  又知,1755(乾隆20年),土目于生等人,將水田,托中引就與黃元如出首承買。「仝立賣盡田契苑裡社番土目林武力打那曰、加蒲廉、于生、烏麼系米干等,有承祖業分淂水□□所,坐落土名苑裡社前,歷年載納租粟拾弍石,東至系米干土官田為界,西至林武力昭君田為界,南至陳道田為界,北至車為界,四至踏勘明白。今因乏銀別創,先儘番親叔兄弟姪不敢承買,外托中送就與黃元如出頭承買,三面言議時價劍銀弍百員正。即日仝中銀契兩相交訖,將田隨付與銀主前去掌管耕種,永為己業。每年愿納番租粟拾弍石,不敢增多減少,永為定例,一賣千休,日後不敢言貼、言贖生端等情。保此田係于生等承祖淂業,並無與他番以及漢人来歷不明此情,係□□等各自出頭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有仝立賣盡田契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平埔百社古文書》。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平埔百社古文書》,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2年。
  • 蕭富隆、林坤山編,《苑裡地區古文書集》(上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