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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潘長順
  • I
    台語Phuann-Tiông-sūn
  • H
    潘長順 phân-chhòng-sun
  • T
    潘長順 Phuann-Tiông-sūn
  • J
    Phuann-Tiông-sūn
  • E
    Phuann-Tiông-sū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潘長順


族別

  道卡斯族。

身分

  苑裡社土目。苑裡社位於今苗栗縣苑裡鎮舊大字苑裡。已知在任時間含1846-1851(道光26年起至咸豐1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宛裡社土目潘長順長行記」。「苑裡社」有異寫「宛裡社」。

事蹟

  1846(道光26年),總業戶北合興等人,將公山埔園壹所,托中引就與連鄉梁媽成前去安葬先人骸骨。土目潘長順為知見人。「仝立給送盡根山地契字日北社番總業戶北合興、加增業戶□□□幫土陳文邊、毛下力、魯甲、蔴踏頭茅涼、茅仔、耆番潘天賜、烏蚋、林武力烏番等。俱各有承先人遺下公山埔園壹所,坐落土名濫仔坑,有風水貳穴,其坑口外畔風水壹穴,東至龍頂為界,西至案園山崙為界,南至坑溝青龍□山崙水流內為界,北至白虎砂外坑溝為界;又大坑內北畔梯仔嶺下風水壹穴,東至龍頂為界,西至案山為界,南至青龍砂五丈為界,北至白虎砂外坑溝為界,南北兩處風水山地四至界址俱各分明。今因連鄉梁媽成官托中前來,向求此兩處風水,以安先人佳城。興等念及高情,俱各甘願喜悅。即日憑中當仝三面議,定梁媽成官出得佛面銀壹拾大元正。其銀契仝中兩相收訖,隨將此兩處風水山地面踏界址分明,付與梁媽成官前去掌管,永為己業。擺地剪裁,開築成墳,以安先人,不敢阻擋生端。保此兩處山地風水係是業戶眾番等仝承先人遺下公業,與別社番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以及來歷不明。如有不明等情,係業戶眾番等仝出首,一力抵當,不干梁家之事」。有仝立給送盡根山地契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苑裡地區古文書集》(上冊)。

  又知,1851(咸豐1年),眾番媽吻等人,將山埔壹所,托中引就與漢人陳英秀出首承買。土目潘長順為在場人。「立賣山埔字苑裡社眾番媽吻、大章、阿婢、大宇、魯甲、石生、阿笠、打宇、太仔、文仔、傳仔、來生、保仔、阿平、水源、小平、宗仔、加走、小宇等。有山埔壹所,坐落土名苑裡坑后山藔,東至山頂分水為界,西至□田為界,南至青龍砂外為界,北至白虎砂外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憑中收過陳英秀官佛銀貳大元正足訖。隨即將此山埔交與陳家前去掌管,任憑開造成墳,永遠為業。眾番等子孫日后不敢再賣他人,騎龍佔穴,亦無重張出賣他人以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如有不明等情,眾番等出首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有賣山埔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苑裡地區古文書集》(上冊)。

參考文獻:
  • 蕭富隆、林坤山編,《苑裡地區古文書集》(上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