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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婚姻(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sinapawan(噶瑪蘭族) / mapasiza(布農族)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婚姻(大辭典舊有詞條)


1.

婚姻(sinapawan) 噶瑪蘭族

 

  噶瑪蘭人的「傳統」婚姻形式是男性入女性家中,婚前男方先到女方母家先從事勞務工作,然後接著居住在女方家,整個期間為女方家長的「觀察期」,如果年輕人夠勤勞就會被留下來,婚姻並沒有舉行盛大的「儀式」,而且有時根本連公開儀式也沒有,就是雙方家長簡單聚餐吃豬肉喝酒的形式而已。如果女方不滿意她的丈夫,只要將他的行李放在門口男方就得離開。這跟過去阿美族人與卑南族人的情況雷同,因此男性居住一段時間後,不管是因為無法忍受而自願離開,或是非自願的被迫出走,空手出走的比率相當高。我們可以觀察到,女性一生中不只一個napawan(丈夫)的情況不少。然而,這樣的社會情境到日治末期漸漸有所轉變,婚前到婚後從妻母居的情況約只剩五成,今在新社只剩三成左右,特別是在五、六十歲這一代還有。最後,現在也有夫妻雙方新居制的產生,特別是在都會工作的年輕人之間。【劉璧榛撰】

參考文獻: 

阮昌銳,1966,〈蘭陽平原上的噶瑪蘭族〉,《臺灣文獻》17(1):22-43。 

阮昌銳,1969,〈宜蘭地區漢化的噶瑪蘭族初步調查〉,《臺灣文獻》20(1):1-7。 

劉璧榛,2008,〈噶瑪蘭人親屬稱謂變遷中的性別政治:運用劉斌雄先生的稱謂形式分析〉,刊於《劉斌雄先生紀念論文集》,林美容、郭佩宜、黃智慧主編,頁93-132。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2.

婚姻(mapasiza) 布農族

 

  布農族社會是以氏族(siduh)為主組成的完整而嚴密的親族制度,其生活、思想以及其他儀式,都離不開這個範圍,雖然現今親族組織的意義與功能因著社會變遷而有所改變,但布農族傳統的婚姻文化和精神在某種程度上仍是存在且被規範不可以逾越的。

  過去布農族的婚姻形式有童養媳、指腹為婚,也有兄弟姊姊交換的婚姻,更早期亦有搶婚的習俗。婚姻的第一重要的規範乃同氏族內的成員不得通婚,否則會違反禁忌(masamu)。基本上布農族的婚制是男娶女嫁、一夫一妻制,以聘禮婚為主,由女方父母決定要多少頭豬,在結婚之前男方要到女方家裡工作約一星期,以便考驗男方的體力及是否可以克勤克儉。傳統的布農族人不能離婚,也沒有離婚這個名詞。

  布農族的社會結構幾經變遷,舊有的禮俗,因時代的變遷或環境的需要而有所改變。布農族自接受基督教信仰以後,結婚儀式採西式化的宗教儀式和傳統結婚儀式並存。現今布農族婚姻,同氏族不得通婚以及女方向男方要求豬分享給家族的傳統仍存在,但是男方至女方家裡工作的考驗習俗則已漸漸消失。【全淑娟撰】

參考文獻: 

個人田野資料。 

田哲益,2002,《臺灣布農族文化》。臺北:師大書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