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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媽宗來
  • I
    台語Ma-Tsong-lâi
  • H
    媽宗來 mâ-chûng-lòi
  • T
    媽宗來 Ma-Tsong-lâi
  • J
    Ma-Tsong-lâi
  • E
    Ma-Tsong-lâi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媽宗來


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錫口社土目。錫口社位於今台北市松山區舊大字松山。已知在任時間含1795-1809(乾隆60年起至嘉慶14年),有兩顆不同土目戳記為憑「錫口社土目媽宗來圖記」、「理番分府給錫口社土目媽宗來長行記」。

事蹟

  1795(乾隆60年),社番擇擇,將旱田壹所,托中送就與漢人王尚榮出首承給。土目媽宗來為在場知見。「立給佃批字猫裡錫口社番擇擇,有承父分受旱田壹所,大小陸坵,坐落土名錫口社前,東至竹圍為界、西至阿陵田為界、南至阿陵田為界、北至龜老棉田為界,四至界址明白為界,年帶口糧租伍斗正。今因乏力耕作,愿將此旱田出賣,先問本社土目、番親等俱各不欲承受,外托中送就與漢人王尚崇觀身上出首承給,當日仝中三面議定,時值埔底銀參拾大員正,銀即日仝中親收足訖,其旱田即付銀主前來耕作,永為物業,不敢阻擋;保此旱田,係是擇承父物業,並無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係是擇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日後不敢言及貼贖等情」。有給佃批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查詢資訊系統」。

  又知,仝年,社番觀生等人,將旱田壹段,托中送就與漢人邱三富等人出首承給。土目媽宗來為在場知見。「立給墾批字錫口社番觀生、直仔。自己承父遺下旱田壹段,坐落土名錫口社前,大小共拾陸坵,併帶車份水溝通流灌溉。東至竹圍腳為界,西至高仔田併溝為界,南至己力喜凜田為界,北至邱宅園為界,四至明白。今因欠銀完公、火食應用,愿將此田給賣,先儘本社土目番親等,不欲承授,外托中送就與漢人邱三富、三元出首承給。當日三面言議,時值埔底銀壹佰大員正,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永為己業;歷年配納大租粟二斗正,不得加增減少。保此田係觀生、直仔承父之業,與叔兄弟侄及房親無干,不敢異言阻擋生端,亦無典掛他人為礙,不明等情。如有等情,觀、直合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一給千休,日后不敢言貼言贖等情」。有給墾批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查詢資訊系統」。

  又知,1803(嘉慶8年),社番阿生等人,將埔園壹所,托中引就與葉閩出首承買。土目媽宗來為在場業主。「立賣絕盡根契人錫口社番阿生、芳仔,有自己埔園壹所,坐落土名錫口社邊埔園所,東至大港為界、西至葉家坵為界、北至葉家田為界、南至秩仔園為界,四至明白為界,每年載大租口糧粟一斗正。其業生仔芳仔自己,今因乏銀別用,先問番親、弟姪並不承受,外托中引就與葉閩觀出首承買,時議銀肆大員正,其銀即日同中取訖,其園即時踏明,交付銀主前去耕作掌管,不敢阻當;其係生、芳自致物業,與叔兄、弟姪及番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生、芳自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一賣千休,日後並無增添契尾、找貼等情」。有賣絕盡根契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查詢資訊系統」。

  又知,1809(嘉慶14年),社番來氏,將旱田乙段,托中引就與葉閩兄弟出首承買。土目媽宗來為證見人。「立杜賣盡根契字錫口社番來氏。有承岳父旱田乙段,坐落土名番社尾。東至陳家園為界,西至邱家田為界,南至王家園為界,北至陳王兩家田園為界;四至界址明白為界,年載口糧陸斗正。今因欠銀費用,先問房親叔兄弟姪,不能承受,外托中送就漢人葉閩觀兄弟出首承買;三面議定,約下時價佛面銀肆拾捌員,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旱田踏明界址,即付銀主前去管掌耕作,永為己業,不敢阻當。保此旱田,係來承岳父物業,與別番無干,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及交加不明為礙等情;如有不明,來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杜賣盡根契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查詢資訊系統」。

參考文獻:
  • 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查詢資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