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族別)凱達格蘭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番業主,其二為武朥灣社土目。武朥灣社位於今新北市板橋區舊大字港子嘴。(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84(乾隆49年)。
身分1
番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84(乾隆49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武朥灣社土目1784(乾隆49年)。
事蹟1
1784(乾隆49年),番業主全成等人,因前通事章天質疑佃人有隱匿田園,稟請理番同知駕臨勘丈,今丈羅于明佃田伍分捌厘柒毫五絲,並無遺漏隱匿,按甲納租。「立給執照單番業主軍維、全成。本社有承祖口糧田在武朥灣二重埔庄,前通事章天疑佃人有多墾匿甲,以墾多納少,懇請查丈等事,赴理番分憲李成控。現蒙理番分憲唐查案駕臨勘丈,經實丈過羅于明佃田○甲伍分捌厘柒毫五絲○忽○微,並無遺漏隱匿,按甲納租,日後佃人不得短少,而社番亦不得再滋事端」。有給執照單為據。見〈清代武朥灣社社史〉。
身分2
武朥灣社土目。已知在任時間含1784(乾隆49年),知有土目戳記「理番分府唐給武勝灣社土目全成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番業主1784(乾隆49年)。
事蹟2
1784(乾隆49年),番業主全成等人,因前通事章天質疑佃人有隱匿田園,稟請理番同知駕臨勘丈,今丈羅于明佃田伍分捌厘柒毫五絲,並無遺漏隱匿,按甲納租。「立給執照單番業主軍維、全成。本社有承祖口糧田在武朥灣二重埔庄,前通事章天疑佃人有多墾匿甲,以墾多納少,懇請查丈等事,赴理番分憲李成控。現蒙理番分憲唐查案駕臨勘丈,經實丈過羅于明佃田○甲伍分捌厘柒毫五絲○忽○微,並無遺漏隱匿,按甲納租,日後佃人不得短少,而社番亦不得再滋事端」。有給執照單為據,當事人身分在地契內文字用番業主,但使用戳記為土目戳記,並知有土目戳記。見〈清代武朥灣社社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