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族別)凱達格蘭族。(身分)有三個身分,其一為圭北社等庄業戶,其二為圭柔社土目,其三為圭北屯社等庄業戶。圭柔社位於今新北市淡水區舊大字下圭柔山、頂圭柔山。(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53-1767(乾隆18-32年)。「圭柔社」有異寫「圭柔山社」。
身分1
圭北社等庄業戶。已知在任時間含1753(乾隆18年),有複寫業戶戳記為憑「圭北社等庄業戶那抵記」。
事蹟1
1753(乾隆18年),土目那抵等人,將樹林埔地山崗壹帶,招得漢人何安甫前去開墾。業戶那抵為在場知見人。「立招批契番土目那抵、白番禮物氏、那厘氏、大龜立等。有承祖遺下樹林埔地山崗壹帶,坐落土名圭柔山水澗頭。東至坑尾大屯山尖,西至庄田,北至李家田,南至山寮口大泉孔,四至踏明為界。今因番人無力,不能自己開墾成田,情愿托中招得漢人何安甫向前承領,自備工本前去開墾,其築坡鑿圳,係漢人自理。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出時值埔底價銀壹佰大員正,其艮契即日仝中兩交足訖。中間並無短少,其埔地委係抵等承祖物業,不曾包賣別社別番,埔地亦無重復典贌他人。倘有上手來歷不明情弊,抵等一力抵當,不干漢人之事。自招墾之後,任從何安甫照契內四至界址墾耕田園,永為己業。抵等亦不敢另行再贌他人,及開成水田清丈,照例按甲納租,其租坐庄交納,番自收運,不得少欠」。有招批契為據,內有複寫業戶戳記。見《大臺北古契字集》。
身分2
圭柔社土目。已知在任時間含1766(乾隆30年)。
事蹟2
1766(乾隆30年)的官府文書「淡水廳番社通事、副通事、土目名單—舊社名及通事名簿」(收錄於《岸裡大社文書》),那抵登錄在案。「圭柔山:土目那抵」。
身分3
圭北屯社等庄業戶。已知在任時間含1767(乾隆32年),有複寫業戶戳記為憑「圭北屯社等庄業戶那抵記」。
事蹟3
1767(乾隆32年),王俊榮,將田園一塊,托中引就與何安生出首承買。業戶那抵為中見人。「立賣契人王俊榮。有承墾圭柔社土目馬蘭、那里氏、大豆鼓碌等田園一塊,坐落土名圭柔山社邊東勢。東至何家田,西至社藔邊樹連小崙腳,南至何家田邊菜園外樹,北至舊圳路,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別置,托中引就與何安生出首承買;三面言議,照時價值貳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隨將田園照界踏交銀主前去管耕,永為己業,年納大租應聽業主抽的。保此田園,果係俊自置物業,與房親叔兄弟姪無干,亦無掛欠大租,以及來歷交加不明;如有不明,係田主出頭,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賣契為據,內有複寫業戶戳記。見《大臺北古契字集》。
後述
那抵擔任土目時,同時另有土目馬芳。見上述「名簿」。
依據詹素娟、劉益昌的《大臺北都會區原住民歷史專輯:凱達格蘭調查報告》載:「圭柔(Koe-liu)。(一)社名:1.荷語拼音:Chinar / Chinaer / Senaer / Chettaer / Cginaar。2.漢譯名稱:雞柔/雞柔山/圭柔/圭柔山」。
依據溫振華、江蔥的〈清代淡水地區平埔族分佈與漢人移墾〉載:「圭北屯社是圭柔社、外北投社、大屯山社,三社之土地相連,彼此交往,在土地日益減少時,官方將一些東西之山林地交由其管理,尤其隨著土地個人化時,這樣的連結變得更為必要。因此『圭北屯等社』或『圭北屯庄』業戶,可能代表著三社之上之另一個連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