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小雞籠社土目。小雞籠社位於今新北市三芝區舊大字舊小基隆、新小基隆。已知在任時間含1747-1788(乾隆46-53年),有兩顆不同複寫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李給小圭籠社土目升三記」、「理番分府給小圭籠社土目升三記」。「小雞籠社」有異寫「小圭籠社」。
事蹟
1747(乾隆46年),江慶節,將山林埔壹所,托中引就與吳表現出首承買。土目升三為在場人。「立永杜絕賣盡根契人,江慶節。現有前年自己明買過番業主馬眉山林埔壹所,坐落土名圭籠仔,在新庄仔坑尾。東至埤頭為界,西至坑口墓腳為界,南至柯鞍崙□分水為界,北至......為界;東西南北四至,俱係明白。今因乏銀使用,意自情愿將山林埔地坑尾抽出一分,意欲出賣。先盡問房親叔兄弟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送賣與吳表現,出首承買。三面言議,時值價銀十五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訖明白。其山林埔地,隨即踏付交與銀主,前去任從開墾,竭力耕作、收租稅,永遠為業。一賣千休,寸土不留,暨日後叔兄弟姪、子孫人等,亦不敢言贖、言找、言洗、言添,加增之理。其大租係買主分納參斗正,其業從前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來歷不明,亦無債估之理,不明等情;如有此等情,係是賣主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永杜絕賣盡根契為據,內有複寫土目戳記。見《大臺北古契字集》(二)。
又知,1788(乾隆53年),白番高洛,將水田壹處,托土目升三為中人,招來許紹周承墾。「立給永佃字,小圭社白番高洛。有承鬮分水田壹處,坐落土名荖梅溪邊。東至土目升三田界,西至大溪,南至巴仔留田界,北至溪,四址分明。茲因乏銀公費,情愿托土目為中,招給與許紹周前來;仝中議定,田價值銀參拾貳兩正,即日仝中銀契兩相交訖。其田即踏付佃人,前去掌管耕作,永為己業,遞年配納口糧大租粟伍斗。日后,洛不得言及找貼田價,亦不藉端貨折等情。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刁難。保此田,併無重給來歷交加情弊;如有,洛一力承當,不干佃人之事」。有給永佃字為據,內有複寫土目戳記。見《大臺北古契字集》(二)。
後述
詹素娟、劉益昌的《大臺北都會區原住民歷史專輯:凱達格蘭調查報告》載:「小雞籠(Sio-ke-lang)。(一)社名:1.荷語拼音:Kaggilach / Cackerlack / Cackerlac;Kipas / Kypabe / Kibabbe。2.漢譯名稱:小雞籠/小圭籠/老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