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人數:8
名稱
  • M
    里滑井肴
  • I
    台語Lí-ku̍t-tsénn-ngâu
  • H
    里滑井肴 lî-va̍t-chiáng-hàu
  • T
    里滑井肴 Lí-ku̍t-tsénn-ngâu
  • J
    Lí-ku̍t-tsénn-ngâu
  • E
    Lí-ku̍t-tsénn-ngâu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里滑井肴


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金包里社土目。金包里社位於今新北市金山區舊大字下中股。已知在任時間含1820-1828(嘉慶25年起至道光8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金包裡社土目里滑井肴長行記」。「金包里社」有異寫「金包裡社」。

事蹟

  1820(嘉慶25年),土目里滑井肴等人,將山林餘地,踏界給與漢佃金協福開墾。「具稟。臺下北港毛少翁社前舊總通事□□□(乘)机越□□□□□□□□嚴拘究辦□□□□□金雞翁等社,山窮海竭,生齒日繁,口糧不敷,全賴祖上□□地土活命,此乃皇上恩恤。至嘉慶二十五年三月間,木生時仝大雞籠□□目己力、金包里社土目里滑井淆等,赴轅請准胡前憲,願木生等所管未出給之暖暖山後拾份□等處壹帶山林餘地,踏界給與漢佃金協福等,任為自備工本,招佃開墾耕□,而今多年。案據嗣有應抽的林租,均充白番口糧,以倖餘生,抵今十有餘載,歷掌無異,不料邇來有林永裕充當暖暖山前中心崙西勢埔充公墾戶,膽敢乘机越佔,率帶兇惡遍庄吵。木生等眾佃稱伊總包墾戶,粘立告白,哄嚇勒迫,割給墾批歸納強絕番命,奇橫莫此為甚。切思暖暖山前中心崙之地西勢埔,係鄧府憲訊斷陳謙記偽墾充公,與暖暖山後之處相去二十餘里之遠,全無交(界),有此乘机越佔,強絕番命,理法難容,不蒙恩憐嚴究,萬一與眾佃角忿,釀前巨禍,窮番何生。亟瀝慘情并□(告)白一紙,粘連哀哀呼叩,伏乞大老爺執法治政,天地公心,乞憐番愚慘被乘机越佔絕命,嚴拘究辦,照界各管,以杜禍端,閤社謳歌,切叩」。有地契為據。。見《淡新檔案》。

  又知,仝年,土目里滑井肴等人,將山林埔地一處,托中招得林榮華等人前來開墾。「立出墾批字人金包里業主林福興、土目里滑井肴等,有承管過山林埔地一處,坐落土名阿里磅坑內,東至崙頂山分水為界、西至大溪為界、南至江阿雙宅下橫溪仔為界、北至黃昌錦宅下石壁為界。今因前年,給墾與許家累欠口糧大租,將此山林埔地退還,于是托中招得漢林榮華、陳萬龍仝前年給出墾批。當日三面言定,時值山林埔地價銀肆元正,即日仝中銀契兩交明白。自給墾以後,任從墾人用築坡圳,灌溉通流,開成水田,永遠為業。其埔地逐年供納口糧大租粟伍斗,永為定例,不得言加、言少。其山林埔地係業主土目承業掌管,倘有上手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係業土目抵當,不干墾人之事」。有出墾批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又知,1827(道光7年),土目里滑井肴向理番同知鄧傳安,指控根書何平欺佔杜祖。「署臺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范為曉諭遵照事。案據北港金鷄貂三社土目潘冠祿、潘新祐、肥同魯等稟稱:禍因道光七年根書何平欺佔杜祖,串差吵納,致該三社土目里滑井肴等稟赴□鄧府憲,蒙出示諭,依舊納潘,吊銷差稟……」。有示諭為據。見《凱達格蘭族古文書彙編》。

  又知,1828(道光8年),土目里滑井肴,將佃人李番承墾的水田壹段,東西四至俱載大契內明白。「立結定大租口糧字,番土目里滑井肴因佃人李番觀水田壹段,址在蔴里阿突山腳,東西四至俱載大契內明白。茲業佃相依,不得年歲豐凶抽增加減,每年永結定大租粟壹石五斗正,口糧粟貳石□斗正」。有結定大租口糧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大基隆古文書選輯》。

參考文獻:
  • 《淡新檔案》13201-001。
  • 黃美英等編,《凱達格蘭族古文書彙編》,板橋:台北縣立文化中心,1996年。
  • 許文堂編,《大基隆古文書選輯》,基隆:基隆市立文化中心,2004年。
  • 劉澤民編,《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