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南崁社土目。南崁社位於今桃園市蘆竹區舊大字南崁廟口。已知在任時間含1798(嘉慶3年)。
事蹟
1798(嘉慶3年),土目武生,將山坑荒埔一塊,托土目招到漢人王仕前來承墾。「立給招批字南崁社土目武生,今有白番使攝承父遺下自己應分山坑荒埔一塊,坐落土名西勢坑,東至打馬臣田頭園頭山面為界,西至坑面田頭、直上山頂為界,南至車路為界,北至屋背、直上坑內山頂為界;四至界限踏明。其埔地乃係山崎石藪之所,不成片段,而自己無力間墾,托土目招到漢人王仕官前來承墾。即日備出山埔底銀一十三元正,交攝親收足訖;其埔地任從王仕官前去開築坡圳,架造房屋,墾成田園。每年所收粟石,照莊例一九五抽的,佃人得八五,業主得一五,車運本社倉前經風搧淨交納。其埔委係攝自己承父之業,上下左右並無番人墳墓,亦無地不明等情;倘有不明,係土目與攝一力抵擋。日後佃人或回籍別創,任從出退銀兩,以充開墾工力,本業主不得刁難阻擋」。有給招批字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