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族別)拍瀑拉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感恩社業戶,其二為感恩社土目。感恩社位於今台中市清水區舊大字社口。(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52-1762(乾隆17-27年)。
身分1
感恩社業戶。已知在任時間含1752(乾隆17年),知有業戶戳記「給感恩社業戶土目蒲氐巴礼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感恩社土目1752-1762(乾隆17-27年)。
事蹟1
1752(乾隆17年),業戶蒲氐巴礼等人,將埔地壹所,招佃鄒申生前來開墾。「立給佃批感恩社業戶土目眉汝下、蒲氐巴礼、高甲、甲頭高屘等,承祖遺下有埔地壹所,坐落舊社口西勢。緣先年社番無力自墾,原業戶蒲氏悅給批招佃鄒申生前來開墾成田,因田甲互混,于乾隆拾陸年分,眉等稟請縣主程票飭業管清丈,茲將申生所耕田坵逐一丈明,經丈出田捌分,遞年載納本社大租陸石肆斗蒲正,經風扇淨,車運至社交納,不得增多剋少。現奉縣主飭丈後,日不得生端爭執」。有給佃批為據,並知有業戶戳記。見《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道卡斯族崩山八社與拍瀑拉族四社》(中冊)。
身分2
感恩社土目。已知在任時間含1752-1762(乾隆17-27年),有兩顆不同土目戳記為憑「給感恩社業戶土目蒲氐巴礼記」、「參拾伍號給感恩社土目蒲氏巴礼戳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感恩社業戶1752(乾隆17年)。
事蹟2
1752(乾隆17年),土目蒲氐巴礼等人,將埔地壹所,招佃鄒申生前來開墾。「立給佃批感恩社業戶土目眉汝下、蒲氐巴礼、高甲、甲頭高屘等,承祖遺下有埔地壹所,坐落舊社口西勢。緣先年社番無力自墾,原業戶蒲氏悅給批招佃鄒申生前來開墾成田,因田甲互混,于乾隆拾陸年分,眉等稟請縣主程票飭業管清丈,茲將申生所耕田坵逐一丈明,經丈出田捌分,遞年載納本社大租陸石肆斗蒲正,經風扇淨,車運至社交納,不得增多剋少。現奉縣主飭丈後,日不得生端爭執」。有給佃批為據,並知有土目戳記。見《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道卡斯族崩山八社與拍瀑拉族四社》(中冊)。
又知,1762(乾隆27年),余秀運,將水田貳張,托中引就向與感恩社番蒲賜甲出首承買。土目蒲氏巴礼為在場人。「立永杜賣契人余秀運,自乾隆拾柒年分仝姪文□用銀明買族姪孫梓慶犁分水田貳張,叔姪各半均分,□丈肆甲玖分正,坐落土名舊社口,年納大租粟參拾玖石貳斗正,併自己起蓋□厝壹座,帶護厝併牛欄共壹拾貳間,併竹圍、菜園、禾埕、埔園、農椇家器物件等項。其田東至鄒尾溝為界,西至高愛著田為界,南至大圳為界,北至大車路至詹宅田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別創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姪不欲承坐,外托中引就向與感恩社番蒲賜甲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言議,時值價銀玖百伍拾員正,其銀即日憑中交訖,其田併厝地、竹圍、菜園、禾埕、農椇家器物項隨踏交付銀主前去掌管居住耕作。保此田園、厝宅、埔園、禾埕、農器、家器係秀運自己物業,與房叔兄弟姪無干,並無來歷交加不明及重張典當他人大租粟為礙,如有等情,秀自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永杜賣契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平埔百社古文書專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