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人數:77
名稱
  • M
    槍(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busul (布農族)
族別
  • 4B 布農族 Bunun
分類
撰寫者

槍(大辭典舊有詞條)


1.

槍(busul) 布農族

 

  布農族人這樣描述槍的來處和用途。老人家說:紅髮人(荷蘭人)來時,拿槍給祖先們,要他們去殺動物;閩南人(鄭成功)來時,拿槍給祖先們,要他們去作戰。這些話從小到大未離開我的耳朵。布農族的槍,依序是:毛瑟槍(tianpatus)、單發槍(tiantasa)、裝填式單發槍(uladuagan)、折疊裝填式單發槍(bubuhasun)。

  另外,布農族人亦會自製火藥袋(皮製),布農語稱pasingan,也製作子彈袋(皮製),布農語稱dailaz。【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撰】

參考文獻: 

高雄縣三民鄉民權村部落耆老口述。 

齋藤生,1935,〈未知底蘊的布農文化〉,《理蕃之友》4(5):4-5。 

葉家寧,2002,《臺灣原住民史─布農族史篇》。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

槍(busul) 布農族

 

  布農族很看重槍(busul),它不僅成為布農族人保衛家園及狩獵的主要武器,也將槍枝納入本身的文化體系中,如祭槍儀式的歌曲中有pislahi(祭槍之歌)。依《理蕃誌稿》記載拉庫拉庫溪流域的布農族人集體襲警的大分事件,其中的原因就是日警沒收布農族人的槍枝。可以看出槍對布農族人的重要性。

  根據《理蕃誌稿》對於1908年槍枝的調查報告中,布農族在人口數為15,794人,槍枝數為2,407枝,百人擁槍比例為15%。在另一則報告中,於1906年以巒社群和郡社群為調查對象發現,522戶中,壯丁數為296人,陳宗仁(2005)則算出布農族人每戶擁槍數為0.56枝,每一壯丁擁槍數為0.98枝。意即布農族的年輕人都擁有一枝槍。

  布農族人自清代從中國輸入火器以來,就已經以火槍取代弓箭。早期傳入布農族人的槍枝,以火繩槍為主,傳入的方式主要與漢人、平埔族交易而來,也有是因戰爭而來。它使用火繩點燃火藥,藉此發射鉛彈。根據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的田野資料,火槍的主體構造為槍管(tauluk)、扣板機(kakausbasun)、槍柄(hainhain)。布農族的槍,依序是:(一)毛瑟槍(tianpatus),這是在日治時較為精銳的,從《理蕃誌稿》中可知這種槍在日本還未管制槍前就已傳入布農族人的手中。(二)單發槍(tiantasa),這種槍每次發射子彈後,要重新裝子彈。其他尚有裝填式單發槍(uladuagan)及折疊裝填式單發槍(bubuhasun)。

  從文獻可知,布農族人在接觸火槍後,也習得製作槍枝的方法。在拉庫拉庫溪大分事件後,日本設置通電鐵刺網,希望這樣可以讓當地的布農族人槍彈耗盡。但有些布農族人,如霧鹿社的塔羅姆(Talum),因與漢人鐵匠學習打鐵的技術,而具有修理槍枝的技術,並利用駐在所的亞鉛水管(鍍鋅鐵管),自行製造獵槍,也利用木炭製造火藥(habu)。邦卡兒‧海放南則提及如何製作火藥:布農族人用木頭燒成的木炭,這些木頭的樹種可以是羅氏鹽膚木、蓖麻、油桐、梧桐、福杉、麻黃樹(nalon)等,再搭配雞糞土煮乾提煉硝,搭以溫泉地的硫磺石及杉木電杆上的白色罣子中的磷,而製成黑色火藥。現在則常用爆竹做為火藥,炮紙(cinpau)做為底火,子彈(savis)主要使用鋼珠。

  現今布農族持有獵槍的規範法律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生活特殊國民生活工具管理辦法。依規定,生活習慣特殊原住民每人可以擁有兩把獵槍,每戶最多不能超六把獵槍。【趙聰義撰】

參考文獻: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編,1995,《理蕃誌稿》(復刻版)。臺北:南天。

董景生、黃啟瑞、邦卡兒‧海放南,2008,《走山拉姆岸:中央山脈布農民族植物》。臺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徐如林、楊南郡,2007,《最後的拉比勇:玉山地區施武郡群史篇》。南投: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