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人數:7
名稱
  • M
    潘長安
  • I
    台語Phuann-tiông-an
  • H
    潘長安 phân-chhòng-ôn
  • T
    潘長安 Phuann-tiông-an
  • J
    Phuann-tiông-an
  • E
    Phuann-tiông-a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潘長安


族別

  洪雅族。

身分

  柴裡社土目。柴裡社位於今雲林縣斗六市舊大字斗六。已知在任時間含1894(光緒20年)。

事蹟

  1894(光緒20年),土目潘長安等人,將竹仔腳庄連戲館下埤,贌給陳朴等人灌溉田禾。「仝立贌約字人陳朴、鄭斈礼、郭文、吳蚶、林日盛、張金鄉、黃送、張再是等,今向淂柴裡社通事潘天貴、土目潘長安,業主林協興、黃□興、陳朴、林旺公、王協振、歐茶端、陳經舍、游貫世等贌過竹仔腳庄連戲館下埤,係承尖山坑水三分至埤入圳,灌溉三洋田禾。係盛八人合公等自備工資伙食竹木芋草修築三埤堅固蓄木,付三埤以各佃田灌溉禾苗。當日公仝言付逐年竹仔腳埤及戲館大埤應納完水谷,以抵工資伙食血本,三埤佃戶每年至冬成,務要風煽乾淨在埕付量,不得少欠升合,亦不得拖延期限。即憑眾面限六年豐滿為限,限內不拘,限內若遇而沖崩,係盛八人修築,小崩風雨靜限十日,大崩限二十日,亦不得拖延日久。如若禾豐滿,限內通事土目等亦不得另招別人修築等情,加豐滿限外有力再贌,無力將埤交返」。有仝立贌約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

參考文獻:
  • 劉澤民、陳文添、顏義芳編譯,《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