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西拉雅族。
身分
水蛙潭社土目。水蛙潭社位於今高雄市田寮區舊大字水蛙潭。已知在任時間含1820-1834(嘉慶25年起至道光14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分番府給水蛙潭土目張天來長行戳記」。
事蹟
1820(嘉慶25年),社番江老等人,將山園壹所,托中引就與林眾出首承典。土目張天來為在場人。「立典契字人水蛙潭社番江老、萬等,有承祖父開墾山園壹所,坐落土名在魁仔寮。東至大坎頭分水,西至溝,南至溝,北至謝位界分水,四至明白為界。歷年約納大租粟伍斗租斗正。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林眾觀出首承典。三面言議,著下契面銀肆拾貳大員。其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訖,其山園以及樹木菓子什物,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掌管。限至拾貳年終,聽業主備足契面銀贖回原字,銀主不得刁難。如至期無銀可贖,仍聽銀主依舊掌管,不得異言生端茲事。保此業係是萬等承祖父之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此情,萬等自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典契為據,內有複寫土目戳記。見《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
又知,1834(道光14年),社番陳東海,將風水壹穴,托中引就賣與林元生。土目張天來為中人。「立出山關字人尖山社番陳東海,有承外媽山田壹所,抽出契內風水壹穴,坐落土名在猴墓山園墘。前至田,後至陸丈為界,左至伍丈為界,右至礁羅望交界,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賣與林元生□□銀別大員。其銀仝中交訖,其風水付與林元生安葬墳骸,永為己地。日後子孫不敢言找贖,亦不敢異言生端茲事。係是海承外媽之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不明玆事。如有不明等情,海自出首一力氐當,不干銀主之事」。有出山關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