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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阿返(吧荖欎社)
  • I
    台語A-huán
  • H
    阿返 â-fán
  • T
    阿返 A-huán
  • J
    A-huán
  • E
    A-huá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阿返(吧荖欎社)


族別

  噶瑪蘭族。

身分

  吧荖欎社已知最早土目。吧荖欎社位於今宜蘭縣員山鄉舊大字吧荖欎。已知在任時間為道光年間。「吧荖欎社」有異寫「芭荖鬱社」。

事蹟

  土目阿返的事蹟不詳,僅知道光年間,為吧荖欎社土目。「東勢社番者,在濁水大溪以南;自溪南至蘇澳,凡十六社。嘉慶十五年,噶瑪蘭既入版圖,西勢民墾已定,楊廷理乃遣三籍頭人,往大濁水溪南十六社荒埔,分授漳、泉、粵民人開墾,凡二千五百三十八甲。各社番性本愚弱,既歸化,益不敢較,於是膏腴悉為民有。通判翟淦與楊廷理議請總督汪志伊,以各社近埔處所存給之大社二里、小社一里,謂之加留餘埔,仍官為召佃,以三籍頭人為佃首,經理收租,按社計丁而分給之,社番坐受焉。共丈得地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自十五年至二十一、二、三年,次第墾成造冊,詳定其製。漳佃首二人,原分埔地七百六十二甲七分三厘四毫七絲九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額納番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芭荖鬱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阿返,番丁男婦九十二口」。見《東槎紀略》。

參考文獻:
  • 姚瑩,《東槎紀略》(1829,道光9年),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台灣文獻館1996年有復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