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噶瑪蘭族。
身分
其澤簡社土目。其澤簡社位於今宜蘭縣五結鄉舊大字利澤簡。已知在任時間為道光年間。
事蹟
土目那爻甲武烈的事蹟不詳,僅知道光年間,為其澤簡社土目。「東勢社番者,在濁水大溪以南;自溪南至蘇澳,凡十六社。嘉慶十五年,噶瑪蘭既入版圖,西勢民墾已定,楊廷理乃遣三籍頭人,往大濁水溪南十六社荒埔,分授漳、泉、粵民人開墾,凡二千五百三十八甲。各社番性本愚弱,既歸化,益不敢較,於是膏腴悉為民有。通判翟淦與楊廷理議請總督汪志伊,以各社近埔處所存給之大社二里、小社一里,謂之加留餘埔,仍官為召佃,以三籍頭人為佃首,經理收租,按社計丁而分給之,社番坐受焉。共丈得地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自十五年至二十一、二、三年,次第墾成造冊,詳定其製。漳佃首二人,原分埔地七百六十二甲七分三厘四毫七絲九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額納番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其澤簡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一曰那爻甲武烈,番丁男婦一百口」。見《東槎紀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