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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林斗虎
  • I
    台語Lîm-Táu-hóo
  • H
    林斗虎 lìm-teú-fú
  • T
    林斗虎 Lîm-Táu-hóo
  • J
    Lîm-Táu-hóo
  • E
    Lîm-Táu-hóo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林斗虎


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舊大字新里族。已知在任時間含1778(乾隆43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成給里族社土目林斗虎記」。

事蹟

  1778(乾隆43年),社番蒲六,將苗田大小共貳拾壹坵,托中引就招得藍瑞其等人出首承買。土目林斗虎為在場人。「立杜賣盡根契。里族社番蒲六有承祖父遺下支分應份苗田大小共貳拾壹坵,坐落陳柳生厝前,土名三塊厝澤,東至八力田頭路為界,西至夏禧凜田為界,南至誅眉魯媽氏田為界,北至路為界,四至界址分明,帶大坪林圳水捌分。今因欠銀公頂,將田出賣,先盡問房親及眾都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招得藍瑞其、維昌叔姪二人出頭承買。當日三面議定,時值價銀壹百捌拾大員正。其銀立契之日,憑中親收足訖;其田隨踏付與銀主掌管耕作、收稅、納糧,不敢阻當。年配口糧肆石伍斗正。其田日后若有清丈多小,係是其自己永為租業,與蒲六及眾番無干。此田果係是蒲六自己之業,與他眾番亦無干。一賣千休,日后子孫不敢言添,亦不敢言贖,亦不得異言生端反悔。此田來歷並無重典他人,亦無交加不明,如有不明,蒲六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杜賣盡根契為據,內有土目戳記。見《平埔百社古文書》。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平埔百社古文書》,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