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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潘金山
  • I
    台語Phuann-Kim-san
  • H
    潘金山 phân-kîm-sân
  • T
    潘金山 Phuann-Kim-san
  • J
    Phuann-Kim-san
  • E
    Phuann-Kim-sa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潘金山


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三貂社頭目。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舊大字田寮洋。已知在任時間含1901(明治34年)。

事蹟

  1901(明治34年),社番潘玉恩等人,將水田貳段,托中引就與吳長安等人出首承買。頭目潘金山為公見人。「立杜賣水田盡根契字人新社番潘玉恩、四割、清城仝等,承祖父遺下水田貳段,址在三貂堡新社前水返港庄,其水田東至大為界,西至圳頂立石丁為界,南至林慶福田為界,北至小溪為界。又畓一段,東至小溪為界,西至小溪透工劉家田毗連為界,南至圳頂立石丁為界,北至小溪為界。然此水田計貳段逐段四至界址面踏明白,併帶坑溝圳水通流灌足。今因恩、割、城等乏銀應用,爰是相商愿將此水田貳段欲行杜賣盡根,先詢房親人等各不欲承受,外爰托中引向與誠實□人吳長安兄弟出首承買。是日仝中三面明議,此水田貳段時值杜賣盡根價佛面銀叁佰大員正,其銀長安即日備足仝中,交恩、割、城等親收足訖。恩、割、城等隨即踏明此水田貳段四至界址明白,交付長安兄弟承去掌管贌佃收租納課永為己業,逐年該納口糧票叁年正。但恩、割、城等此水田貳段,自此一賣終休,所賣此水田四至界內寸土不留。倘日後此水田價值千金,亦是買主之鴻福,與恩、割、城等及子孫人等不敢找言,亦不敢言贖之理。保此田業係是恩、割、城等承祖父遺下之田業,與別房親眷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字据典掛他人財物為礙,并無上手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倘有此情,係是恩、割、城等宜出首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有杜賣水田盡根契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