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魯凱族服飾(laymay ki Ngudradrekai) 魯凱族
魯凱族的服裝與排灣族有頗多相同之處,這可能與其地緣相近以及同具有階級制度的社會組織有關。衣服形制屬方衣系統,以麻線為主要材料織縫成衣裙,並使用移動式水平背帶織布機為主要織布工具。受到漢人的影響之後,才開始剪裁,並使用棉、毛料製作衣服,形制上有些更已明顯偏向漢式服裝。布料及日用品大底係以捕獲的野雉、鹿及山羊等獵物至平地買賣換取。麻線的染色都採用植物性染料。在裝飾技法上,以夾織、刺繡、貼飾和綴珠等四種為主。刺繡是該族婦女日常必須學習且時有應用的一種工藝技術,方法有十字繡、鎖鍊繡、直線繡、圈飾繡,以及緞面繡等,皆不需使用繡框。花紋多以菱形紋飾(菱形紋象徵貴族階級之始祖百步蛇的背紋,自古廣受尊敬與珍視)為主,曲折形紋為輔。緞面繡是魯凱族最精彩的技法,工整細密,極具變化又富規律性。貼飾花紋主要有卷渦形紋、蛇形紋、人頭紋等。無論男、女均以縫綴有小型琉璃珠的貴重衣服,作為參加節慶婚禮時的盛裝。貴族與平民的裝扮有明顯的差別。豬牙頭飾、豹皮背心、珍貴的琉璃珠飾品、鷹羽、百合花飾物、衣服上的人形與蛇形題材,以及卍字紋等,只限較高階級的貴族使用。在魯凱族的階級社會體系中,裝飾是一種特權,而其中服飾與身分的彰顯以及誇耀的功能關係尤為密切。【李莎莉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柳秋色,1990,《臺灣土著織物研究及其應用產品設計開發—泰雅族、魯凱族》。南投:臺灣省手工業研究所。
2.
男子衣飾(sangiragelanane ki sawvalay ka laymay) 魯凱族
魯凱族的衣飾依場合分為盛裝與常服,也因階層地位不同而穿戴圖案不同衣物,及不同類別的飾物。男子的傳統服飾和盛裝比女子相比簡單很多,尤其一般性的穿著和工作服,通常男子老人工作時喜歡赤膊,這和氣候有關,魯凱族所住地理環境是臺灣南部比較炎熱。但在特殊隆重的場合,如婚禮、傳統節慶等,則都盛裝。男子的服飾,包括日常服飾(含工作服)和盛裝服飾。
魯凱族男子盛裝服飾方面,可分為:
(1)長袖短上衣(ibuku ka pinakiakiavane):具有漢式的對襟、圓領、長袖短上衣、刺繡的花樣不限制,完全看製作者的喜好而定,其實刺繡的花樣不會很多。所有衣飾的刺繡有線刺繡、綴珠繡和貼飾三種。以黑色綢布裁製而成的漢式對襟、圓領、長袖短上衣。傳統男子盛裝的底色係以黑或深藍為主,上再以施以橙、黃、綠等色之極小型琉璃珠構成寓意階級的圖案。現在因珠繡費工,穿戴頗重,大多改以十字繡花紋施以衣服上。布料也換以棉布為主。
(2)豹皮背心(ebele ka lrikulaw):西魯凱群的好茶系統,不獵殺豹,貴族頭目若需要則要向排灣族購買或被當作特殊禮物獲得。豹皮屬於貴族權利,豹皮的裝飾是在領口和下襬兩側用紅色毛料滾邊。
(3)短裙(labiti):以黑色絨布裁製成裙身。腰帶間以藍色印花棉布裁成,縫於細碎褶上方,兩端留綁帶。
(4)披肩(kinulrudhane):藍色、綠色或紅色棉布做成的長方形披肩,邊上縫以毛線編成的麻花辮帶子數條,顏色有紅、黃、橙等色。一般平民不可施以紋飾。披肩的作用也可以用遮蓋穿短裙坐下或蹲跪時不雅觀,以示禮貌。
(5)後敞褲(kacingi):由兩片上端各接縫的平紋織布而成褲身、腰間,褲身中間、下末端每二邊縫帶子,綁緊腰間腳部用。平民不能施紋飾。後敞褲有兩種質料,即麻布製和皮製。
(6)背心(ebele):又稱cwuki(日語),也可稱無袖上衣,現代改良式。簡便、舒適又美觀,男女老幼都適合穿。自己特殊的才能以圖案貼在背面,現代服飾已經採取自由方式,不分貴族與平民。
(7)腰帶(lakete):以一塊長328公分,寬約10公分的黑色綢布於長邊對摺,兩端接縫另一塊對摺棉布。技法為刺繡花樣及縫綴流蘇。穿戴方式係纏繞於腰際,並於後方相繫,使有花紋處露出。另外是普通的腰帶,男士平時繫腰帶,使工作有力量,協助限制食量。【賴阿忠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3,《排灣族的衣飾文化》。臺北:自立晚報社。
達西烏拉彎‧畢馬,2002,《臺灣的原住民:魯凱族》。臺北:臺原。
3.
男子上衣(ibibuku ki sawvalay) 魯凱族
這件上衣乍看之下,形制好似排灣族的男子上衣,不過,再仔細看看,上面繡滿黃色的菱形紋,其刺繡技法為所有原住民族群中所沒有的,稱為「鍛面繡」,這是一種較高難度的刺繡法,雖然刺繡方向不受限制,但每一條線不論長短必須整齊的並排在一起,不可重疊,更不可有間隙,如有繡錯,則拆線重繡。刺繡面講求平整光滑,前後兩面均有相同的紋飾,多已構成規律的菱形紋飾。菱形紋象徵貴族階級之始祖百步蛇的背紋,自古廣受尊敬與珍視。如何辨別排灣族與魯凱族,最好的方法就是從衣服上來區別,刺繡以鍛面繡的衣服,應為魯凱族的貴族階級。然而此種技法已在逐漸消失中,取而代之的是以十字繡為主的紋飾。
早期仍是以麻線為主要材料夾織縫製衣裙,並使用移動式水平背帶織布機為主要織布工具。服飾技法多以夾織、刺繡、貼飾和綴珠等四種為主。刺繡是該族婦女日常必需學習且時有應用的一種工藝技術,過去女子從七、八歲開始,三、五人聚在一起,互競刺繡技術。若手藝不好,則會遭到朋友及村人們的取笑。使用的工具早期為竹針,後來受漢人影響才全面改用金屬針。繡線原先多是用向平地買來的色布剪成布條,再一條條拆紗為之,到了日治時期,才直接購買繡線成品來刺繡。刺繡部位多在領圍、袖口、袖山線、裙緣、右襟及前襟的兩端等處,多半係先將圖案繡在一塊布上,再縫於衣服上面。
魯凱族的社會階級制度非常顯著,在服裝上的表現,貴族有裝飾的特權且色彩華麗,而平民只能以素色的麻或棉布製成衣服,除非用償物如酒或豬向其所屬頭目要求特許,否則不得有裝飾。因此,此件男子上衣係為貴族所有。【李莎莉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柳秋色,1990,《臺灣土著織物研究及其應用產品設計開發—泰雅族、魯凱族》。南投:臺灣省手工業研究所。
4.
女子衣飾(laymay ki ababay) 魯凱族
魯凱族女性的傳統服飾分上裝與下身裙褲。有日常服飾、盛裝服飾。傳統衣料以棉麻織品為主。盛裝服飾,飾以琉璃珠或刺繡,但是琉璃珠飾物為盛裝時的重點,它是傳家、聘禮的珍品,為貴族世襲的寶物,也是身分地位與財富的表徵。魯凱族女性婚前多穿戴鮮豔,婚後則常戴黑頭巾、穿藍長衣,裝扮隨年齡愈趨樸素。
(1)右襟圓領長袖圓襬長衣(talapu):以藍色棉布裁製而成的似漢式大襟衫。女子長衣的大小是依女子的身材而定,其顏色和花樣隨時代而變化,原始可能只是單色麻布裁製而成,到了後來才以黑色或藍色棉布、絨布或毛料等製成。一般平民女子的長衣花紋極少,這是貴族階級的特權。貴族的衣服以刺繡、綴珠、貼飾作為裝飾,紋樣多以人頭、人像及蛇紋為主。
(2)女長袖短上衣(ibibuku):這是晚近發展的對襟圓領長袖短上衣,其下緣綴有珠子、小銅鈴或小銀片的流蘇露披;配上長圓裙一件,裙下緣同樣綴有小銅鈴一排。此種衣服稱為公主裝,僅在重要節慶典上穿戴。女長袖短上衣多為貴族未婚女子所穿,已婚女子或年紀較大者很少穿著。
(3)單片式長裙(kwunu):傳統式的單片式長裙是黑色棉布製成的,腰帶以棉布製成,縫於裙上,另於腰帶兩端繫一帶子作為綁帶。在下緣綴有珠子或刺繡、小銅鈴或小銀片,也有貼飾紋樣。單片式長裙如同男子短裙般,為女子不論階級高低皆須穿著的衣服。要分別貴族、平民之穿著則在紋飾上加以區別。
(4)護腳布(pacabu):又叫綁腿、膝褲,以黑色棉布裁剪成一對,下緣施以刺繡或小珠子、小銀片。穿法是將上端綁帶相縛於小腿上,而下端無綁帶可自由擺動。紋飾的花樣也有貴族與平民之分別。
(5)女足套卅手套(tukape / lralrepengane):關於女子足套,是由兩片白色自織麻布裁製而成,手套也是如此。這是貴族的權利,平民要戴須繳讓予稅。
(6)披肩(tukutuku):又叫露披,形狀與領沿環帶,以黑棉布為底,上施以緞面繡以綴珠,邊緣以一條銀鍊子,間隔紋2.5公分處下綴一組銀綴子或銀鈴,戴法是套在領沿環帶上面,女子盛裝披肩是被欣賞的焦點。
過去這些服飾刺繡藝術,原為貴族階級所享有,近代之後,魯凱社會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基督教的影響極大,如今已完全開放,在穿著上無貴族、平民之分別了。【賴阿忠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3,《排灣族的衣飾文化》。臺北:自立晚報社。
達西烏拉灣‧畢馬,2002,《臺灣的原住民:魯凱族》。臺北:臺原。
5.
喪服(sakalremeane) 魯凱族
喪服(sakalremeane)在魯凱族的衣飾中,具有獨特的風格。女子有方形喪帽(tharapungane)、披肩(palimemelre)、足套(tukape);男子有喪巾(tawpu)、披肩(palimemelre)。
(一)女用方形喪帽(tharapungane):為黑色或深藍色布製成,上端兩角繫上棉布綁帶。全件施以緯線刺繡花或綴珠裝飾,一般方形喪帽沒有任何的花樣。因為這種方形帽是日常生活常用裹頭巾,偶有喪事則用來當喪服。然而其戴用方式稍有不同,平常用時帽高度與眼睛或眉毛平,喪服用時則垂到下巴部位;並在額頭上方加縫二、三粒黃色或紅色的琉璃珠,其意為保護眼睛。
(二)披肩(palimemelre):這種披肩式喪服長度三尺左右,寬度二尺左右,黑色或深藍色織布,上端兩角繫棉布綁帶。穿者將布披於肩背上,綁帶繫於胸前,此類喪服男女皆可披戴。一般平民與貴族的區別不大,多為單色一張布,若有加刺繡或綴珠花飾可能是特殊,但並不多見。在屋內、工作場所或單獨的時候,可以脫下方形喪帽,但披肩喪服不能脫下來。
(三)男用喪巾(tawpu):又稱頭巾,以一塊絲棉布,在寬邊對摺,於兩端接縫施有刺繡花紋的黑麻布,外緣再縫綴十二個紅、黃、綠三色絨珠。穿戴方式係纏繞於頭上,接在頭後面。比較普通的喪巾沒有再加任何裝飾,全是黑布繫在頭上。喪巾在屋內、工作及單獨的時候,可以脫下來。
(四)女子足套(tukape):此特為寡婦使用,以麻織布裁製而成。【賴阿忠撰】
參考文獻:
巴神一,2003,《魯凱神山風俗誌》。屏東:國立潮州高中。
衛惠林,1963,〈魯凱族的親族組織與階級社會〉,《中國民族學報》3:67-83。
喬宗忞,2001,《臺灣原住民史─魯凱族史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6.
獸皮衣(ebeleka lrangici) 魯凱族
狩獵為魯凱族傳統生計活動重要環節,即主要生產方式。因衣物相當缺乏,織布布料無法滿足一家人之需要,動物的皮革常是替代品,因此漸發展製皮革的技術,如皮衣、雨衣和皮包等製品。但是皮革製品多為男性所使用,女性很少用到。
獸皮製成的產品非常耐用,適合獵人使用。魯凱族人皮革的主要來源是獵物皮,所以要作皮革製品,首先得獵獲野獸,以取得獵物皮片,但並不是每一種動物的獸皮都可取用。可取用的獵物獸皮有:山羌(akece)、山羊(kisisi)、山鹿(salawngane)、獼猴(babila)、黑熊(cumai)、雲豹(lrikulaw)等。這些動物獸皮是製皮革的來源,也是魯凱族主要狩獵的對象。
有些獵物皮不適合製成皮革,如山豬。皮革製作有兩種方法:(1)山鹿和山羊的皮比較有硬度,通常剝皮之後以箭竹或粗鐵絲,將獸皮的邊穿洞,再用木棍做成的架子固定四角,以藤繩拉緊,放在屋外曬乾。乾了之後,用利斧頭或山刀刮除皮毛。獸皮毛刮除後,要讓皮革保持它的硬度,要做雨衣、雨帽,按個人尺寸剪裁製作。若要做皮衣、後敞褲,則需用豬油(lamace)做鞣皮的工作,使皮革變柔軟,如此即可剪製成柔軟的皮衣和後敞褲製品。(2)比較小的動物皮,不用任何加工,直接製作簡單的披套皮衣(ebele),山羊皮適合製皮套衣,山羌、獼猴皮當墊座和護胸衣。
皮革製品包括:(1)皮背心(ebele,男子無袖長上衣),為山羊皮(kisisi)、鹿皮(salawngane)、山羌皮(akece)、黑熊(cumai)、雲豹(lrikulaw),但雲豹皮背心只有貴族才可以穿。(2)皮雨衣(cabale,男子披肩),為山羊、山鹿皮製成。(3)皮雨帽(tapungu)。(4)皮製後敞褲(kacingi,綁腿褲),獵人最喜愛穿。(5)皮袋(labace,皮包),皮製精品。(6)裝彈藥袋(siate)。(7)男帽(talrupunu),男頭飾的一種,可雕成皮雕染彩色。【賴阿忠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許功明,1991,《魯凱族的文化與藝術》。臺北:稻鄉。
馬騰嶽,1994,《臺灣山胞物質文化傳統手工技藝之研究(排灣、魯凱二族)》,內政部專題委託研究計畫報告。